快捷!方便!欢迎您用QQ登录华夏吴氏网 会员区*发表文章   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我要投稿

 | 首页 | 资讯 | 图库 | 社区 | 祝福 | 故事 | 企业 | 书籍 | 网建 | 纪念馆 | 手机站 | 
您现在的位置: 吴氏网 >> 资讯 >> 文籍 >> 论文 >> 正文
清代徽州环溪吴氏家族禁山碑约探讨
作者:汪柏树    文章来源:学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26       ★★★★★
个外村具有法律效力的禁令。

从上述嘉庆二十三年环溪吴氏家族禁山碑约的形成过程看,吴氏家族以作为“祖训”的乾隆十年的禁山成规作为最原始根据,由本族衿绅与乡约共同向府、县两级寮呈,获得体现清朝中央政府“部例”、“部议”精神的两宪给示,把吴氏家族的族权意志转化为府县地方政权意志,然后吴氏家族在族长主持下在吴家祠堂延光堂公议,制定贯彻两宪给示的家族新条规。将府县地方政权意志转化为本族的族权意志.转化为具有新质内容的以府县政权力量作为强大支撑的族权意志;并由环溪基层政权代表乡约保长主持,制定外村附约条规。把充分体现吴氏家族利益的“两宪给示”化成对周围外村也具有支配效力的法规。这~碑约形成过程,显示了清代徽州乡村行政运作机制的一个主要特点:以族权为社会基础,以政权为强力支撑。族长房长与乡约保长联合行动,族规条约与府县示禁相互转化,乡村族权与地方政权高度统一。在字2号起至1968号止的山场,不仅仅是吴姓山场,而且也是清代政府的国课山场,它所具有的“上供国课,远保祖墓。下济民生”的利益共同性统一性。是形成上述徽州乡村行政运作机制主要特点的社会经济基础。

二、碑约内窖:

坚持了了发展林茶的徽州山场经营的正确方针。批判了垦种苞芦的徽州山场经营的错误举措。确立了适合徽州山区特点的禁山良法前面已指出,环溪吴氏家族禁山碑约的形成。是乡村族权与地方政权高度统一的产物。能否由此得出结论说,这是徽州乡村封建势力与封建官府勾结在一起。千方百计地驱散棚民而扼杀了徽州山区经济的发展呢

 

文章录入:OK    责任编辑:gohwu 

 我要投稿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吴氏网二维码免责声明: 本站属非营利性纯民间公益网站,旨在对我国传统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为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文化做一点贡献。所发表的作品有来自本站特约网友个人原创作品,有部分转贴自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图文,在此发布作品、留言、评论等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规则。作品中 所涉及的思想、内容、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果涉及到您的资料不想在此免费发布,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予 以删除。全部资料都为原作者版权所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能下载作为商业等所用。——特此声明!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发表评论
    昵 称: 验证码:
    评 分:
    内 容:
    0/1000)

    提示:Alt+S快速发表

     

    |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服务专用QQ :11653977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101565648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7-2014 China Mrs.Wu,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3015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