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吴成长子吴旦“被封为濯阳侯”,误。应为“濯阳侯”。《水经注》有“濯水”而非濯水:“濯水出汝南吴房县西北奥山,东过其县北,人于汝。”汉置濯阳县(宋志作“瞿阳县”),故城在今河南遂平县东南。
六、关于其他文字
(一)因繁、简体不对等而易误者
旧谱中用作邻里、里程之“里”,第一人称之“余”,人云亦云之“云”,案几之“几”,升斗之“斗”,天干、干戈、江干之“干”,馆舍、舍人之“舍”,君后、后土之“后”,松柏之“松”,征战、征伐之“征”,今谱屡被误作“襄”、“馀”、“霎”、“ ”、“残”、“斡”、“拾”、“後”、“鬏”、“徵”。
(二)因简体字形单一而对应多个繁体时易致误者
如出发之“骠”与毛发之“鬟”,钟鼓之“锺”与钟情之“锺”。而“毂旦”“有毂”、“式毂”之“毂”则与山谷之“谷”亦有别。
(三)形近致误者
如“壁”与“璧”,“剌”与“敕”,“戊”、“戍”与“戌”,“己”、“已”与“巳”,“千”与“干”,“傅”与“傅”、“侯”与“候”。
参考文献
司马迁:《史记·吴太伯世家》
郦道元:《水经注》
王力:《古代汉语》
臧励和等:《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辞源》
观文:《中华吴氏在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