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桂对平远镇兵叛逃一事所做的上述详情报告,可以看出,云贵特别是贵州缺饷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负责解决云贵兵饷的户部竟被弄得手忙脚乱,各省自顾不暇,还要负担云贵的兵饷,不禁叫苦连天。面对云贵两省的经济困难,吴三桂也不能坐视不管。他还是采取某些措施,整顿当地财政,以为恢复之计,为国家征加税收,对他也是有利的。
顺治十八年八月,朝廷下达土地派征税收的命令,考虑到云贵“系新辟地方,无旧案可查”,不知两省土地确切数目,特命在现征田地内,仍照其他各省每亩派征一分之数征收,然后将数目记册报户部。《清圣祖实录》,卷4,9页。的确,云贵两省究竟有多少土地,朝廷没有掌握实数。据康熙四年四月云南巡抚袁懋功报告:康熙三年全省开垦荒地二千四百五十七顷。《清圣祖实录》,卷15,10页。七月,贵州巡抚罗绘锦疏报:康熙三年分,贵州各府已开垦田一万二千九百余亩,“照例起科”纳税。《清圣祖实录》,卷16,2页。以后,两省历年均有所增加。倡导开垦荒地,是朝廷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显见三桂也执行了朝廷的这一政策。有了土地,百姓耕种,才能征税,增加国家与地方的财政收入。三桂在克平江后,向朝廷建议,当地百姓粮差,仍照旧例征派;至于酋长的私庄,应征钱粮,请编入元江府“赋役全书”。《清圣祖实录》,卷4,10页。十一月,他又提出临安府属枯木、八寨、牛羊、新县四处编征粮米,差拨各项,户口食盐银两自顺治十七年为始,编入蒙自县“经制全书”。《清圣祖实录》,卷5,10页。康熙二年五月,三桂为便于流通,请求颁给康熙钱式,在云南“开鼓铸”制钱。《清圣祖实录》,卷9,8页。
战后,农民恢复农业生产仍然存在很大困难,遇有困难情况,三桂给予具体帮助。在平定水西(贵州黔西)后,三桂看到内地百姓恢复生产无资,特请命朝廷准于发放军中饷银三万余两,买耕牛、种子散发给他们,又发下军前用米一万五千石,赈济贫民,以便督令他们乘时耕种。三桂的这一善举,很符合朝廷抚恤兵民之意,自然获得批准。《清圣祖实录》,卷15,14页。
吴三桂在云贵采取的某些应急措施,对恢复当地的农业生产,特别是为朝廷重建和巩固对这一地区的统治,不无积极意义。但从根本上说,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力图巩固他在云贵的政治地位,扩大其统治势力。他要的是他的一支庞大的军队,保证他本人及其属下的豪华的生活的需要。因此,他一面时时伸手,向朝廷索要大量饷银钱粮。三桂藩属将弁每年靡费俸饷百余万,附近各省供不应求,又转征江南等省,一年需二千万两,一有不足,就“连章入告”。索要钱粮,如有余,也不请朝廷稽核。《逆臣传·吴三桂传》,卷1。另一方面又利用他的权势和特权,广殖货财,千方百计聚敛财富。
经营土地是农民的根本生计,也是封建国家的基本税收来源。三桂及其藩属人员包括兵丁虽都有数千两、数百两,到几两的相差悬殊的俸禄,也将赖土地为其生活与生财之资。三桂移驻云南时,马上向朝廷索要土地。顺治十七年五月,他以云南“地方荒残,米价腾贵,家口无资”为由,向朝廷索取原明朝黔国公沐天波的庄田,拨壮丁二千人,每人给地六日(一日土地合六亩)。兵部、户部议每丁给地五日。世祖当即批准《清世祖实录》,卷135,7页。。沐天波庄田共七百顷,合七万亩,变成了三桂的“藩庄”。耕种七万亩地,需壮丁二千人,另给他们每人五日地,为其家口之资。这些壮丁共得地一万日,折合成亩,为六万亩,加上“藩庄”地,总数达十三万亩。这就是说,这么多土地被三桂和为他服役的部分庄丁所占有。三桂手下各将领照样给地,其数量之巨,又不知多么惊人!
三桂有六万军队,家口随带,必以土地为生活保障。按前估算,五丁出一甲,壮丁人口为五万,再加上老幼妇女,总数约在十万左右。他们也需要土地来养活自己。三桂为他们请地,康熙六年闰四月,圣祖下诏,决定圈拨云南府属州县、卫所地,给三桂所属兵丁。土地一经被圈占,原主百姓就得离开,另迁往他处开垦。圈地是清军入关后采取的一项很不得人心的政策。这些新贵从关外来到新占领的地区,为了取得土地,就用强制的手段,随便圈占看中的农民的土地为己有,致使大批农民丧失生计,激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和反抗。满洲新贵圈地主要在京畿地区实行,至顺治末已明令禁止,直到康熙八年下诏,才永行停止圈地。但朝廷为满足三桂及其所属将官与士卒对土地的需要,迟至康熙六年还批准三桂在云南圈地,给当地本已穷困的农民又带来了新的灾难。第二年,康熙七年(1668年),云南巡抚袁懋功不得已出面为民请命。他向朝廷呼吁:“滇服极薄,百姓极贫,今一旦驱往别境,穷困颠连,不可尽伏。”他提出一项变通办法:仍让百姓耕种原田,可“照业主例纳租”。他的意思是,农民免其迁移,地仍归原主耕种,只向欲圈占农民土地的藩下将士纳租就行了。实际上,是把有少许土地的农民降为佃农,把三桂的兵丁将吏视为业主。此项解决办法已照顾到两方面的利益,为朝廷所接受,表示同意实行。《庭闻录》,卷4,“开藩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