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抚养她们。当她们长大后,吴淑又为她们准备嫁妆,知道此事的人都称赞吴淑的侠义心肠。
吴淑是个大学问家,著有文集十卷,同时,善写札记,喜好研究篆文、籀文,著有《说文五义》三卷,另有《江淮异人录》三卷、《松阁闻谈》五卷等。吴淑有三个儿子:长子吴安节、次子吴让夷、三子吴遵路。三个儿子均考中进士,其中三子吴遵路的成就最高。吴淑父子时期是丹阳吴氏鼎盛时期,吴淑为丹阳吴氏的辉煌立了大功。
(四)廉洁自律的吴遵路
吴遵路,字安道,考中进士后很快升为殿中丞。殿中丞为御使台台长兼理检使,为从三品官,此后吴遵路又任职秘阁校理。当时的皇帝宋仁宗年幼,章献明肃刘太后垂帘听政,章献太后不许朝臣们议论军国大政,大臣们也没有敢上疏议论朝政得失者。吴遵路忧国心切,不惧个人得失,上疏直谏条陈十余件事,结果违背了太后的旨意,被贬出京城,任常州(今江苏市)知州。
在常州任内,吴遵路了解到这里荒年歉收的状况,决定筹集资金,预先从苏州地区买下粮食储存起来,以备荒年。后来果然出现了大饥荒,常州地区粮食极端缺乏,吴遵路下令开仓放粮,将早已备下的救荒粮发给受灾的饥民们,常州的老百姓没有出现流离失所的现象。周边其他州县因政府平日无备,老百姓受此饥荒只得背井离乡,成为流离失所的游民,一些人被迫逃荒到常州,他们中有八九成也能在常州找到一碗饭吃,度过荒年。由于吴遵路在常州的政绩突出,又被提升为尚书司封员外郎、权开封府推官(代理开封府的推官),执掌对囚犯的推究审问及京城中的争斗之事。不久,他又改任三司(度支、金部、仓部)盐铁判官,增加直史馆官衔,实职为淮南转运副使。当时正赶上朝廷削减官吏,废除了专掌江淮路财赋、盐、茶等事项的江淮发运司使之职,吴遵路以淮南转运副使衔兼理了江淮发运司使的业务。
任内,吴遵路曾在真州(今江苏仪征)、楚州(今江苏淮安)、泰州(江苏今市)、高邮军(江苏县)以及运河沿岸设置了十九个斗门,以蓄水放水调节河道水量流速,帮助渡船运输,提高了运河的运输能力。同时,他又广泛发动所属州郡,设置丰年储粮以备荒年用粮的常平仓,如淮南路常平仓仓储已达到了二百多万石。吴遵路在淮南路的各项规划措施切实可行,受到了人们的称赞。
不久吴遵路因在淮南路的卓著功绩,又被提升为工部郎中,为正六品官。随后因举荐用人失察,受到株连,被降职为洪州(今南昌)知州,再改派为广州知州,因路途遥远,吴遵路推辞没有成行。此时,朝廷又重设江淮发运使司,吴遵路重任发运使,尚未到任,就被招回京城,担任了参修皇帝起居注的工作。
宋仁宗景佑五年(1038),西夏主元昊称帝。吴遵路上疏仁宗,要求边境及各地重新设置民兵。为此,他又以天章阁待制的官衔,到与西夏接境的河东路筹措粮草,同时筹划设置民兵,以加强边民的自我防御能力。由于他处置得当,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民众拥护,成为其他各路效法的榜样,并被提升为兵部侍郎,实职为代理开封府知府。由于他善于与人交往,对下属官吏要求严格,因此其属下没有因违法乱纪而被纠查治罪的。
宋仁宗天圣七年(1029)二月至庆历三年(1043)九月,吕夷简任宰相。吕夷简与宋庠(后为宰相)、郑戬、叶清臣等朝中大臣关系不和,而吴遵路与宋、郑、叶等三人的关系又特别密切,由此引起了吕夷简对他的猜疑和嫉恨,以至被迫离开京城,去出任宣州(今安徽宣城)知州。但吴遵路并不计较个人的名誉地位,权利大小,而是始终如一地关心国家大事,不失忧国之心,不减报国之志,又上疏朝廷发表有关措置边防的意见,先后呈送《御戎要略》、《边防杂事》记二十余篇。鉴于他时刻关心边防事务,朝廷又升任他为陕西路都转运使、龙图阁直学士、知永兴军(制所今陕西西安),其具体职责是执掌陕西路包括永兴军和秦凤(今甘肃天水)的财赋、地方官吏的都察,兼任永兴军的行政首长。后病逝于任上。宋仁宗听说后,特别下诏并派朝廷官员护送他的灵柩回京城,官府给予安葬。
吴遵路少年时期聪明敏慧,成人后,知识渊博,顾全大局,以礼待人,受到了同事的赞扬。吴遵路又是个孝子,母亲病故安葬期间,他按孝子的最高要求庐墓三年。他性格平和,志向高远,做事小心谨慎,老成持重,他不苟言笑,从不与人嬉笑打闹,惟一的爱好就是写日记,记笔记。他任官执政,喜欢简捷易行,注重实效,反对推诿扯皮。他平易近人,办理政务从不摆官架子以权压人。他在朝廷中不依附权贵,敢于仗义执言,多次贬官而秉性不改。他做官本本分分,从不拉帮结派,营私舞弊,无论是当京官还是任地方官,无论是掌握财权还是独揽一方大权,都是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廉洁自律,节俭朴素,从不染指声色犬马玩好之事,虽身为高官,但家中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以致死后,他妻子儿女们的生活都发生了困难,不得不依靠他的好朋友、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的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周济才勉强度日。
吴遵路有三个儿子:长子吴璞官至比部员#1-郎,其后裔迁居江苏丹徒,成为今丹徒吴姓先祖。次子吴瑛,曾官至虞部员#1-郎,通判池、黄二州,知郴州。但他四十余岁正在大展宏图之时却辞官归隐。三子吴琚任官中书舍人,同时也是当时著名书法家,曾题字甘露寺"天下第一江山",至今碑刻仍在。
(五)淡泊名利的吴瑛
吴瑛(1020~1104),字德仁,《宋史》本传载是蕲州蕲春人。其父吴遵路是润州(今江苏丹徒县)人,吴瑛则是蕲州蕲春人,说明丹阳吴氏到了吴瑛时已迁居到了湖北蕲春。吴瑛迁居蕲春的原因,一种可能是吴氏家族与蕲春王氏家族有姻亲关系,吴遵路曾举荐过蕲春人王蒙正为官,后因举荐失察被贬。吴遵路为官清廉,死后其家属生活无着,可能吴瑛被迫投靠到蕲春王氏家中,并最终定居下来,也许是王家感激吴遵路举荐之恩,主动接济其家属而让吴瑛到蕲春定居的;另一种可能是丹阳吴氏家族在蕲春有土地房产,吴氏家族分家,因吴遵路最小,故他和其子孙分到蕲春居住。但不管哪种情况,吴瑛作为今湖北蕲春吴氏的始祖则是毫无疑问的。吴瑛因其父吴遵路官至龙图阁直学士,而被朝廷征召为官,初任太庙斋郎,主持太庙祭祀祭品等事,后历任监西京(洛阳)竹木务、签书淮南判官、通判池州(今安徽贵州)、黄州(今湖北黄冈)、知郴州(湖南今市)等。这里的"签书"、"通判"、"知"都是指吴瑛实际担任的官职。按宋代官制,京官担任地方官,须办理签书,吴瑛由京官出任地方官,故称其签书淮南判官,判官职务略高于同级的副职,分案治事,协助正职处理日常政务。通判则是京官任地方官之称,通判与同级正职官吏权力相当,以军事为主,本级政府公函,正职官须与通判共同署名才有效,通判还可监督地方官,并有向中央举荐官吏之权,知州违法,通判可奏告朝廷。知州是该州政府名副其实的正职官吏,按规定,低级文官转任可朝见皇帝的京朝官或地方朝官,都必须经"知县"或"知州"这样的阶梯,否则不预转任。吴瑛要转朝官,故必须经知州这样一个环节,因他没有进士出身,故其地方任职的年限要长一些。经过实际锻炼和每年的考核以及任期总考核吴瑛都合格,即"考满",升官为户部员外郎。
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吴瑛地方官任满经考察合格后回到京师,这年他四十六岁,按规定要转为京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