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理 法理去解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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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大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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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群分,现在QQ群多,以亲情以工作以爱好以地方归类的Q群几乎是全网开花。同是类似人的人聚在一起,在群友发生对外磨擦时,比较容易发生群起攻击对方的可能。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由于同群的原因使人产生了信任感,一旦听见群友与外界发生了纠纷,也就不管事情的起因,不管是群友有理还是没理,支持群友为先。不了解不调查就出面出身去帮群友解决事情,这个就叫做理性临时受蒙蔽,带着模糊不清的理性心态去处理事情,自己会落个莽撞汉子的名声,甚至还会给群友帮倒忙,引起额外的麻烦。 七几年中期,有工厂月耗燃煤百余吨,某乡运输队从山中井口用独轮车直接把原煤运到厂里,实载煤车的小径山路和渡河水路计约十二华里,实车运输时间约需十小时。由于该井口出煤长年带水,煤车把煤运到厂里后,水还在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往外滴。出山时过磅重量一千斤煤,到厂里一般会少了五六斤,这个五六斤便是从煤里渗走的水。起初厂长以为是运煤的工人在渡河时偷着往煤车上加了水,水的重量可以到厂里多得到运输费。一次,他骑自行车亲自跟了一回,发现十几小时到厂里的煤车确实还会往外滴水。于是,厂方运方相安无事,合作得很好。 一年,上头派干部下各企业社厂蹲点,厂里有工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向干部反映:“是运输人员在运输途中故意往煤车里加了水”。该干部不分青红,拉下脸来把运输队长大骂一顿,还交待厂里结账时按车数每车减十斤结算运费。 运输队长沉着气,坚持原则把合同完成。结账时请厂里把扣除的每车十斤理由写出来,因为队长对运输人员要有个交待呀。队长先向法院咨询有关污陷方面的法律适用,然后写了一份诉状,诉干部污陷运输工,诉干部官僚。 事情的结果是干部没有理,厂方不但返还了每车十斤的强扣,而且连前面的五六斤也得给,因为那个五六斤也是运输者花了气力运的,剥削运输人的力气,也属侵害了劳动者权益。 其实,运输队长当时有多条途径可以制服这桩事。一、等厂里炉窑快要烧熟时,来一个停运,那就不是争五六角钱一车运费的事,厂里可要出现上万元的损失。二、队长户藉所在地,是整个煤区外运的必经之路,采用该厂的用煤不准往这里过的办法,随时可叫厂里提高运费。或不派该厂适用的燃煤,到其它井口调煤给他也行,让厂里多产生消耗。但队长没有这样做,因为他手里有事理,有法理,有凭良心做事的心理。 九几年初,乡农的亲戚在城区某工地做工,不符合使用规定的地桩锤在脚上搞到一下,骨头断裂。工头是城区业界小有名气的人物,工头指使工人把乡农的亲戚送到医院付了八百元进院费以后,再也不理。还派工人来说:“工地没跟你签合同,别人不会搞到脚,就你会,你该自己负责”。这还不算数,还放出狠话来说:“如果敢到工地来要钱,小心收拾你”。 象这种民事纠纷案,即使是立到了案,到开庭判决,到执行,再快都要六个月。 骨伤不能等,手术要赶快,受伤人的命要紧啊。乡农花了一周的时间,把工头的三个住所、父母岳父母住址、小孩情况、社会背景作了一番调查。某天中午直接登门拜访工头,告诉工头做人的道理,爱护他人生命财产,要象爱护自己的父母岳父母小孩一样。并且告诉工头要遵守建筑法规,不能使用没有安全防护的打桩机械,不能不跟土建工人签订劳务合同,技术工人不能没有上岗证,不能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等。工头自知工地违章甚至违法的地方多得很,经不起法庭的推敲。更何况敢上门拜访者,根本不允许存在退却的道理。 问题解决了,不要打架,不要相骂,不要上法院,而且解决得快,也很爽,双方都满意。值得一提的,双方此后还当朋友走。 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发生误会和碰撞,首先要自责,分析发生误撞的原因在那里。如果是自己不对,要勇敢地向对方道谦,有诚意的向对方赔礼。如果确实是对方不对,也不要与对方互骂打架,首先应该把握有理的证据,以事实和理由与对方争辨。谈不拢,说不服,再上公安法院也不迟。如果有关不立案,也不理,而自己确实是有理,把握得住上了法院也能打得赢官司,那就不要怕。万一碰上有关确实不作为,而对方错误的、恶劣的径还在继续,对国对法对人对己利益会产生危害,这时候就用得上勇气,要拿出武警解救人质的手段,迅猛的,快准狠的中止对方的行为能力。记到哦,一定要把坏蛋揪到公安去,否则有理会变成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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