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华吴氏大统宗谱中“泰伯三让”的探讨
统谱 中“古吴始末”章,第11—12页“……以替父采药为托辞,离开周源避居“吴山”让季历继任王位,以遂父愿,史称一让王位”。
“不久古公病逝,泰伯、仲雍含悲而奔丧周源。季历劝慰泰伯继承王位,而泰伯坚辞不受。史称二让王位“。
“……泰伯、仲雍 却毅然易服毁容,完全改从当地习俗,并向季历传言,我已到遥远的梅里,断发纹身,成为刑余之人,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见〖论衡·四纬篇〗),悲壮之极,于是季历即位蒞政,史称三让王位。
我们感到以上对泰伯三让的表述,有不合乎逻辑之处,故拟提出我们的看法,以供参考。
其理由有三。
其一:统谱中记载三让由来称为“史称”,根据孔子〖论语〗的记载,“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己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以称焉”。〖史记·周夲纪第四〗的记载“……长子泰伯,虞重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荊蛮,纹身断发,以让季历”;〖史记·吴泰伯世家第一〗的记载,“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泰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蛮,纹身断发,以避季历”。从以上史料的记载來看都没有提到三让的具体内容。故认为所称“史称”,依据不足,提法不够明确”。
其二:对引〖论衡·四讳篇〗的看法,(原谱中的“纬”字系“讳”字之误)。四讳篇有关原文是这样的“……昔泰伯见王季有圣子文王,知太王意欲立之,入吴采药,断发纹身,以随吴俗。太王薨,泰伯还,王季避主。泰伯再让,王季不听,三让,曰“吾之吴越,吴越之俗,断发纹身,吾刑余之人,不可为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权而受之”。查〖论衡〗是东汉时期王充所著,主要内容多是“谈天”,“说日”,论点是反对有神论。〖四讳篇〗是写四大讳忌的议论。王是一般学者。这段话只是引用來说明泰伯断发纹身是刑余之人,不能为宗庙社稷之主的例子而已,与三让没有什么直接联系,更没有“并向季历传言”的记载。故认为不足以作为三让由来的依据。
其三:另据〖史记·吴泰伯世家第一〗记载“……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求泰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从上文可以看出,当时泰伯、仲雍奔走荊蛮是有意不让季历知道的,所以季历、文王、武王都不会知道泰伯、仲雍后代的下落,更不会知道他们在勾吴建国。如果说当时泰伯有向“季历传言”,那末武王也不必寻找他们那么久了。其次是季历的继位时间,根据当时的交通条件和厐大的队伍,要等到泰伯他们跋山涉水,披荊斩棘,辗转数千里到达梅里后,纹身断发,易服毁容并传言季历后才继位是不可能的。从历朝來看一个国家不可能那么久没有君主。故以为这样提法是不合乎逻辑的。
虽然到目前为止尚无发现对泰伯三让有明确定义的史料,但从各种有关泰伯三让的史料來看,较为统一的描述是知其父意,以采药为由隐居吴山一带,有意让位。后古公逝世,回周源奔丧,季历劝其承位,泰伯、仲雍再次岀走到南方荊蛮之地梅里,与当地蛮人一起纹身断发,共同生活,发展生产,建立勾吴国。在梅里泰伯终身未娶,以让位给仲雍及其后代。
再看我国历朝,从夏传子家天下起,多有父子、叔侄、兄弟之间为了争夺王位,不择手段,互相残杀。例如最早家天下的夏朝,夏禹死后,子夏启夺取兄伯益之位自立;晋朝有煑豆燃箕之例;唐朝有母夺孙位;宋朝叔夺侄位;明朝弟夺兄位等等,不胜枚举。唯独泰伯而将亲手缔结的王位主动让位给弟仲雍及其后代,可谓孝、悌、忠、信,四美俱全。这种美德正是至高无上的谦让精神,这才是三让中精髓的一让
故此,我们认为泰伯三让从简单地描述,为知其父意,以采药为由,隐居吴山,以遂父愿为一让;回周源奔丧后,再拒王位,远走荊蛮,纹身断发,示不可用为二让;在梅里艰苦创立勾吴国而终身不娶,以让位仲雍及其后代为三让。
以上是我们的一些浅见,借此抛砖引玉,欢迎共同探讨,斧正,以求共识。
福建连城县十六郞公系裔孙 吴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