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重庆府通判 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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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正茂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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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重庆府通判 吴镇
吴镇(1373-1436),今渭滨区八鱼镇淡家村人。中试明永乐九年(1411)辛卯科举人。以举人大挑初授京山教谕、再任祥符教谕。十三年(1415),特授四川宜宾县知县。
到任后,吴镇襄农兴学,推敲疑狱,抑豪强,厚治民,事必躬亲。宜宾地处长江之滨,时多水灾,又因堤坝失修,水患危及百姓生命,吴镇乃捐己俸禄,募工匠,修堤补坝,护卫百姓。其任满离任之际,百姓感戴恩惠之情,皆泣不成声。以治行卓异,为有司称誉。迁重庆府通判,佐郡守分其忧,更是尽职守,被誉为良吏,后以疾告归。著《蓉村集》、《蓉村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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