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 定 卧 碑
钦定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
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只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可牵连生员作证。
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辨难;为师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情。
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制罪。
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顺 治 九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