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氏家训(六) |
|
作者:吴大成 文章来源:原創編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2 荐 ★★★ |
|
|
吴氏家训(六)
十四:戒争斗
争斗乃不仁之事.孟子云:好勇断狠以危父母.不孝也。今后吾族子孙务遵家训.各宜容忍.谚云.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此之谓也。其果有不可忍之事.许禀尊长贤者.分辨是非.若族房尊长与族人之贤者不能分其曲直.方许陈告。如有强粱子弟恃恶不先禀明尊长.竞自告官者.乃系骨肉相残.许尊长执此经官以违犯教令论.然后分剖曲直.仍责原告。
十五:积阴德
阴德.司马温公有言:积书以遗子孙.子孙未不能读.积金玉以遗子孙.子孙未不能守。不如积阴德于冥冥之中.以为长久之计.斯言信不诬也。我族人务宜众行方便.广积阴德.勿坏心田.以种子孙祸苗。历观以来.凡人家繁衍富贵绵绵者.未必不由祖宗积阴德而致之也。今不能举悉其有为善阴隙.书可监之。
十六:勤俭
勤俭乃治家之本.斯言信矣。夫.人一勤则天下无难事.其功名富贵无不自勤中来也。为士者.勤则事业成。为农者.勤则衣食足。为工者.勤则艺业精。为商者.勤则财利富。男子各务生理.勤乎外。妇人各务纺织.勤乎内。如此未有不成家也。其懒惰奢侈不破伤家者.吾未信之也。
龙津吴萍如辑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站属非营利性纯民间公益网站,旨在对我国传统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为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文化做一点贡献。所发表的作品有来自本站特约网友个人原创作品,有部分转贴自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图文,在此发布作品、留言、评论等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规则。作品中
所涉及的思想、内容、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果涉及到您的资料不想在此免费发布,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予
以删除。全部资料都为原作者版权所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能下载作为商业等所用。——特此声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