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吴淑珍(1952.7.11.— ) 台湾省台南县麻豆镇人。父亲吴昆池,母亲吴王霞,兄吴景茂。台湾地区第10、11任领导人陈水扁的夫人。
吴淑珍出生于富裕的医师家庭;曾就读曾文初中与中山女高,大学时就读中兴大学法商学院(现“国立”台北大学)地政学系(现“不动产兴城乡环境学系”),在旅北同学会与陈水扁相识。之后,不顾父亲反对,嫁给当时仍穷苦的陈水扁。1975年2月20日与陈水扁在台北结婚,证婚人为当时陈水扁的指导教授翁岳生。
1985年11月18日,外出为落选台南县长的陈水扁谢票时,吴淑珍遭一从巷弄中冲出货车撞击,该货车是由张荣财所驾驶,自此下半身瘫痪,终身须依靠轮椅。对此,陈水扁一直指为政治车祸。
1986年陈水扁因蓬莱岛杂志案诽谤东海大学教授冯沪祥入狱,吴淑珍代夫出征,参选台湾地区“立法委员”,并以第七名(应选八名)当选。陈水扁出狱后担任其特别助理。 “立法委员”卸任后,吴淑珍未再担任公职或参选,专心担任政治人物妻子的角色。
2006年11月3日,台北高等地检署侦结“国务机要费”弊案,吴淑珍等人被起诉。当晚,民进党召开高层紧急会议作出决议,吴淑珍将停权一年,并送“中评会”处理。
合议庭从2006年12月15日,首次开庭传讯吴淑珍,历经珍17次称病请假不到,直到2009年2月10日,终于出庭应讯,才开启合议庭密集审理。
2009年9月11日下午四时,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吴淑珍无期徒刑、罚金3亿新台币、剥夺终身公权。
2010年6月11日,陈水扁案二审上午宣判,陈水扁从一审无期徒刑被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罚金1.7亿。陈水扁夫人吴淑珍也是被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罚金2亿。
《百度网》2010年11月17日
59吴雪云(1952.8- ) 祖籍福建省平潭县平原镇当盛村。中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平潭县人事局副局长兼党支部书记。
出生于贫农家庭。7岁至13岁在平潭县平原镇幸福小学念书;14岁至16岁在平潭县第二中学念书。文化大革命中辍学,回乡参加农业劳动。1970年国家三线工厂招工,11月被招到福建省国营8430厂工作。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优秀共产党员。为国防工业作出了一点贡献。1985年11月由8430厂又调回平潭县粮食局工作。1986年9月至1988年9月在平潭县委党校党政干部中专班学习。1992年5月因工作需要调入平潭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任副主任。1997年5月又因工作需要调入平潭县人事局任副局长兼党支部书记。期间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党支部也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学习“三个代表”的先进集体。
(《中华当代吴氏宗贤大典》卷2吴洪激2004年)
60吴 菊(1952- ) 赣萍湘东人。大学文化,曾任湘东区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等职。现任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组织部长。
(《中国吴氏通书》主编吴建琴 2001年)
61吴秀凤(1953.2— ) 广西北海市人。中共党员。大专毕业,政工师。合浦劳动局副局长。
(《中国吴氏通书》吴健琴2001年)
62吴德英(1953.12.11— ) 广西宾阳县人。广西民族学院外语系毕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翻译、驻机场办事处主任,现任南宁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主任。1993年获全国海关档案先进工作者。1994年获南宁海关机关先进工作者,南宁海关全关区先进工作者。
(《中国吴氏通书》吴健琴2001年)
63吴翠珍(1953— ) 祖籍安徽省合肥县六家畈。合肥工业大学毕业。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安徽省交通厅纪检干部(副处级)。
(《中国吴氏通书》吴健琴2001年)
64吴杏桃(1953— ) 广东潮安县人。1974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过镇团委书记,妇联主任。潮州市妇联副主席,潮州市第六届政协常委。现任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曾获市、省全国第一次基层单位普查优秀组织领导者称号、证书、奖金;获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优秀组织领导者称号、奖章。
(《中国吴氏通书》吴健琴2001年)
65吴淑香(1953— ) 海南万宁县人。海南万宁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讲师。1975年毕业于华南师范学院英语专业。历任万宁县教育局英语教研员、教师进修学校教员、讲师、副校长、校长、党支部书记等职。在任万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期间,主持编写了《市场经济学习资料》10多万字。撰写的论文被收入《海南经济特区宣传思想工作论文集》。万宁县委宣传部在海南省县(市)竞赛评比中获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一等奖。2000年“五一”节被邀请参加在北京召开的劳模、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中国吴氏通书》吴健琴2001年)
66吴蔚梅(1953— ) 广西北海市人。原北海市纺织工业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处级高级经济师。
(《中国吴氏通书》吴健琴2001年)
67吴桂芳(1954.8- ) 祖籍江西武宁县黄塅村(原董湾庄)。中共党员。一级警督。原名吴统兰。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至1975年在黄塅公社任武装基干民兵连副连长、大队妇女主任。1977年考入江西卫校,毕业后分配到公安部门工作,担任过副科长、科长,厅机关女委会主任(享受副处级待遇)。工作20多年来,13次受到公安厅嘉奖,5次被公安厅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荣立三等功1次。
寄语:弘扬泰伯高风,连结吴氏亲缘。
(《中华当代吴氏宗贤大典》卷1吴洪激主编2002年)
68吴鸣凤(1954.10.1- )武汉市蔡甸区人,父亲吴正华。中共党员。大专毕业。曾任武汉市总工会事业发展部部长,现任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
主要贡献:在微观上做到“四个放开”:一放开经营决策权;二放情节工资分配权;三放开纯益分配权;四放开劳动用工权。近10年的改革探索,有经验教训,有实践基础。先进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支持。各文化事业单位实行的多种承包责任制锻炼了职工队伍,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发表文章多篇,其中《工会文化事业单位的企业化管理》被中国工会理论文库收录。
(《中国专家大辞典(9)》主编 江涛 刘国雄 王海滨 2000年5月出版)
工作作风:科学履职、勤奋尽责、廉洁处事、诚实为人。
(吴鸣凤自勉2012.2.5)
69吴金瑞(1954.11- ) 祖籍福建省南安县丰州镇。中专文化。曾任福建省云霄县政协副主席。
出生于印尼泗水。1960年8月随父母归国,安置在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常山华侨农场。自1969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常山华侨农场溪墘管区民兵营副营长,农场武装基干民兵连指导员,小学教师,农场保卫科干事,学区幼教辅导员,农场办公室主任。曾于1975年至1977年在龙溪师范读书。1995年调任云霄县政协八、九届副主席,县侨联主席,漳州市侨联常委,福建省侨联委员,漳州市政协十届常委。于2002年10月机构改革期间,经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寄语:愿吴氏后裔,代代出英才。
(《中华当代吴氏宗贤大典》卷2吴洪激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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