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华陂碑铭 吴楚才
赐进士文林郎知崇阳县事南海士曾
文林郎知浮梁县乡进士邑人龚叔贲
华陂(bēi)在县南二十五里,圣人山前史家垱(dàng)。当河正流为陂,横障其功最钜。然受田之民搏沙石、藉柴木,百夫旬日办尔。而岁一修、再修,隨修随决,朝决而夕涸。民以为历何也!
万历七年,余行视陂,见其流分三圳,圳分四,十碣平原入,望沟洫井列,而陂甚废驰。父老迎车争言,所以不修状曰:“是诚在我!蓋■吴文学、■楚才具牍请修意至勤矣。”旧志溉田三千八百,余始命履亩,得所溉七千九百四十亩有奇。因为定籍亩五十为一工户,有长(zhǎng)工五十三为一甽(畎quǎn),甽有长,令之曰:“各属其如期应役,违者必有罚。”各长其秉公趋时,违者其罚倍。文学以身率民,讙(通“欢”)呼就役,计日奏功。
余及郑尉再往蒞之,父老又以祀事请予曰:“官地,祀所自出,且种树以防水冲,其不可没入学田,宜也?”曾报陂前平上里,称夜二字,号有漏地,因牒郑尉略焉。而予与复视得一十六亩五分七厘,岁可收租十石四斗九升,以赎前所没入学田租十石(dàn)四斗六升八合(gě)。上之督学使曹公郡守刘公,几再核而后得,命始以前地归之华陂。并清得本地之隐渔者、新曷者,地廿五亩五厘四毫,岁赋粟一十五石四斗五升八合,田二亩,岁赋谷三石。已又得平上里崑字,号新淤地一十八亩二分六厘三毫,岁赋粟十石二斗三合,通前共岁得粟二十五石七斗一升,谷三石。俾掌事者收支公所,届期董役刳羊酾(shī)豖以祭,详具载余所印结二簿:一在官,其一在民。庶几乎有成劳哉,然而非我作始也。佥云:自唐尹温公迁约宋令,张公咏陈公仲微,明令李公,安福抑之。以迄於今,代有作者,而其主计辟划,惟今始有定籍,以示来兹,当不与易矣!
夫什道之使,不待督则良民也;勤民之事无忘兴废。良有司也,彼疆有力者。诚不能以既定之籍,而病其庐井封洫之。人乃食人之食,而任其事者,独安能不加意於斯哉?父老伐石请记,以垂久远,予不许。今年来尉行,陂石已镌,弗能禁也。予亦念乎,五年所与文学经理其终始者,是彰往勷来所攸击也。於是乎记。
郑尉 校山阴人
来尉名芮岳池人
万历十一年癸未夏仲月
典史来尉立
举人吴楚才书丹
注:
进士:科举时代称殿试考取的人。
文林郎:文散官名。明代正七品初授承丰郎,升授文林郎。
知崇阳县事:崇阳县知县。
知浮梁县:浮梁县知县。
垱:dàng横筑在河中或低洼田地中用以挡水的小堤。
陂:bēi水岸。斜坡。
长:zhǎng领导者;负责人。
沟洫:gōu xù田间的水道沟渠。
废驰:fèi chí败坏,松驰。
籍亩:对田亩实行征税。
甽:quǎn即畎,田地中的沟。
学田:旧时办学用的公田,以田地收益作为学校基金。
石:dàn容量单位,一石等于十斗。
合:gě容量单位,十合为一升
曷:疑问代词,谁。
淤地:指河沙沉积造成的地。
举人:明清两代称乡试考取的人。
勷:ráng行走的样子。
书丹:刻碑前先用朱笔把字写在石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