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企业河长”的内行作用发挥好
吴仁山
“企业河长”对污染物的排放比较清楚,由他们出面管理河道,可谓内行监督内行,即使是很隐蔽的违法偷排现象,也很难逃过他们的“法眼”。“企业河长”往往自身素质过硬,此举不仅对他们治理自家企业污染能带来更大的动力,而且由于他们在当地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由他们紧盯污染企业也就具有较强的约束效果。
无锡水污染防治已进入攻坚战阶段。这几年,我市在全面建立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制的基础上,一些地方又设立“企业河长”,目的就是打赢此场水污染防治硬仗,努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河长制利于治水,目前逐步在全国推广。自2017年以来,我市一些地方又大胆探索和试点,在部分工厂密集的工业园区,由企业认养园区内或园区周围的某条河流、某个河段,一些企业负责人由此成为“企业河长”,以此打通河道治理的“最后一公里”。2018年4月,锡山区首批15位“企业河长”走马上任,担负起治污控污的社会职责。
毋庸讳言,企业排放一直是某些河道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特别是一些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成为环保部门监管重点甚至是限期整改的对象。一般而言,“企业河长”对污染物的排放比较清楚,由他们出面管理河道,可谓内行监督内行,即使是很隐蔽的违法偷排现象,也很难逃过他们的“法眼”。同时,由于“企业河长”往往由当地环保工作做得好的企业负责人担任,他们自身素质过硬,由他们担任“河长”,不仅对他们治理自家企业污染能带来更大的动力,而且由于他们在当地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由他们紧盯污染企业也就具有较强的约束效果,可以对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管起到较好的辅助作用。
从一些地方的实践看,“企业河长”大多数热心于当地河道保护,诸如开展河道清理、违规排放巡查、岸边植被种植养护等,较好地体现了企业家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因此,由这样的“企业河长”严格治污,就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引领和带动其它企业增加环保投入,加强污染治理。这样,许多企业就会由政府的重点监管对象,变成与政府携手治污的伙伴。
不过,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市“企业河长”数量还不多,有的“企业河长”在治污上不愿“出大力”,治水仍“势单力薄”。这就需要政府部门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对整治河道有功的企业给予荣誉或奖励,以充分调动企业家的积极性,吸引更多企业家加入到管河治污队伍中来。在这方面,不妨借鉴浙江绍兴、山东青岛等地的做法,对“企业河长”建立奖优和淘汰机制,让“企业河长”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尽心尽力履行职责。
当然,有了“企业河长”之后,行政河长的职能仍不可代替,两者仍需步调一致相互配合。只有多方合力齐抓共管,在无锡广袤大地流淌的众多河道才能呈现碧水长流的美景。
(作者系沈阳建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高空机械与吊篮产业联盟理事长、无锡市吴文化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