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宣公之二:纶公
宣公,配孟氏,生三子:纶、经、绍。这是人所共知的。但其人生简历,却不是人人皆知。宣公世系的《吴氏族谱》,多载有:《纶公实录》、《经公实录》、《绍公实录》,或只载其一。其中《纶公实录》所载较详尽,又是宣公曾孙、纶公裔孙忠敏所撰。
宣公曾孙忠敏在1033年宋明道二年孟春,撰写了《宣公蕃衍录》后,忠敏又在同年夏撰写了《宣公行状》,时隔二年,1035年,于宋景祐二年乙亥秋,他又马不停蹄的撰写了《纶公实录》,对《宣公蕃衍录》和《宣公行状》中的内容,作了更深入细致的补充和交待,此时,他已年届六十,目的是教育子孙后代:“慎毋以一时之富贵而轻忽族属,忽族属,即忽宗祖也。凡有祖宗大故,即当翕然同心。宗党会聚,即当彼此致敬,吾辈固不足言,惟思无忝于泰伯,季札之后可也。千万世之下,其无忘此嘱哉。”
在《纶公实录》中,他开宗明义指出纶公继承了宣公遗志:“自幼敦尚孝行,及长,经理百务,条析无遗。每多周人贫乏,且有长顾却虑之思。”
他的“长顾却虑之思”,早在“外翁称帝”之时,同学贺之,他觉得“是可籍之为己资乎?”不是喜,反而“郁郁不乐”!何而不乐?是因为“天命自有定在,可妄得耶?”;及至“舅孟昶即位”,欲封父为王、兄弟三人为爵,他不喜反惊,深感“至此不去,祸将至矣”!33岁随“父母兄弟同迁抚州临川石井”,他觉得“地虽美,未可以皆安也,”故“只留次弟居之”,“复迁南丰九都金斗窠,卜相地”“大有功焉”!文章结尾:“呜呼.不受爵赏知天命也。卜吉定居,择地利也。嘱子孙以逢源,协人和也。天时地利人和而兼尽焉。公之过人,何远哉。”(详见附件一:纶公实录原文)
纵观全文,最赞赏纶公的是 “不受爵赏知天命”,全文只字不提纶公是“宋状元”之说,当然《经公实录》和《绍公实录》,也根本没有提到经公也是“宋状元”,而绍公是“宋进士”之类,这也是当前最具争议之说。诚如宣公第三十四代孙良生宗长在读 “江南吴氏始祖 宣公正宗谱”有感所说“始祖宣公一生未参加官宦进阶试,纶公、经公、绍公三祖也是如此,并非一甲进士出身,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机会或条件参加科举考试,何来功名在身?!”我查阅了某《吴氏族谱》资料的《先贤录》(详见附件四),也许,这就是“源头”吧!但它的上线又源于何处?不清楚。
纶公、经公、绍公三公,“根本没有机会或条件参加科举考试”,是真的吗?这是真的!
请看!907年后梁灭唐朝,至960年宋灭后蜀,宋朝建立,53年间,纶公、经公、绍公三公,刚好经历了中国历史上大分裂、大动荡的《五代十国》时期。宋朝元年,纶公已56岁、 经公53岁、绍公51岁,垂垂老矣,他们还有“机会或条件参加科举考试”吗?要考上“宋进士”、“宋状元”就难上加难了!在编谱时,怕就怕在“认真二字”!假若按某《吴氏族谱》资料的《先贤录》,不加分析,人云亦云!“照本宣科”!就容易犯错!诚如曹雪芹的《红楼梦》中的一幅对联:“真亦假时假亦真,无为有处有还无。”假话多说几遍,也就成真的了!
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避免犯“攀附同名同姓的吴姓历史名人”的错误,诸如五个“兢公”、二个“简公”, 这还是同时期的“名人”。但历史有二个“吴伯宗”,情况就不同了!
有族谱载:宣公长子。名纶,字“伯宗”。江西南丰人。生于《五代十国》初年,晚年是北宋初年人。
另有一名人,名祐,字伯宗。江西金溪人。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鄉試中舉,名列第一。洪武四年(1371年)辛亥科状元,是明朝開國以來第一位狀元。
两人同是 “吴伯宗”,一个是《五代十国》时的“吴伯宗”;另一个是明朝的状元“吴伯宗”,两者相隔四百多年,怎可能把明朝 “吴伯宗”的状元顶戴,扣到《五代十国》时的“吴伯宗”头上呢!宛如侯宝林的相声《关公战秦琼》。关公原是三国时候蜀的大将。秦琼是隋末唐初的大将。两人相隔几百年啊!怎么可能相遇一样,令人“啼笑皆非”!
《经公实录》《绍公实录》原文附后。(略)
附件一:《纶公实录》原文
宣公长子。名纶,行一府君。生大唐昭宗天佑元年(904)甲子正月初四日未时。
自幼敦尚孝行,及长,经理百务,条析无遗。每多周人贫乏,且有长顾却虑之思。外翁称帝,同学之士贺之,公曰:是可籍之为己资乎?尝郁郁不乐,人问之曰:尔为帝之甥,富贵可保永久也,何为不乐?公曰:天命自有定在,可妄得耶?苟区区籍士马士疆,强取而不知悔,则己身犹恕不保,况他人乎?
外翁即卒。舅孟昶即位。欲封父宣公为王,而欲援。公与二弟以公辅之爵。公曰:才德未备,不能任也,力辞不受。促其父曰:至此不去,祸将至矣。年三十三,与父母兄弟同迁抚州临川石井。
公曰:地虽美,未可以皆安也,盍再迁之。于是,留次弟经居之,而与幼弟绍,随父复迁南丰九都金斗窠,卜相地,宜营创新室,大有功焉。
从父命,周济贫乏,久而不倦。事父母致亲孝,年即迈,坐卧不安,喜惧不一,即卒,居丧极其恸怛,寝苫枕块,夏扇冬炉,如事生矣。及至葬,依时而祭,庐墓三载如事存焉。
二亲即殁,子孙繁盛,思金斗之区,不能久容,将后立志分析,恐子孙即涣而忘本也。乃与二弟商议于前曰:吾兄弟三人,克敦孝让,本期子孙百世同居,然盛则必分,理之常也。分而不忘其本,始为贵耳。他日汝子孙众盛,而欲分处出,吾纶位者,则逢塘焉,遇地以塘名,则居之也;出经位者,其旧已居于石井,则逢井焉,遇地以井名,则居之也;出绍位者则逢源焉,遇地以源名则居之也。子孙犹水也,虽千支万派,而本源初,无不同,塘乃水之聚,以示吾不欲分异之义也。井乃泉之涌,以示潺潺不息之义也。源乃流之长,以示同一源流之义也。后世子孙虽处异省他郡,然同宗之义自在,慎毋以一时之富贵而轻忽族属,忽族属,即忽宗祖也。凡有祖宗大故,即当翕然同心。宗党会聚,即当彼此致敬,吾辈固不足言,惟思无忝于泰伯,季札之后可也。千万世之下,其无忘此嘱哉。
宋大宗至道三年(997)丁酉,公殁,亨年九十四岁。与嫡妻刘氏夫人合葬金斗窠屋后山,继娶曾氏、朱氏合葬天井湖。三妻生十子.四十七孙。
呜呼.不受爵赏知天命也。卜吉定居,择地利也。嘱子孙以逢源,协人和也。天时地利人和而兼尽焉。公之过人,何远哉。
宋景祐二年(1035)乙亥秋 曾孙忠庆谨书
有关《经公实录》和《绍公实录》(略)(详见附件二、三原文)
附件二:《经公实录》原文
公名经,行二府君,乃宣公次子。生天佑四年(907)丁卯二月初一日亥时。
公性刚果,有献有为,操守谨慎,晚节不亏。三子之中,可称杰出。父见公有才能,故由蜀迁抚临石井,即命居石井。抚之产业,悉付公照管。父与长纶,幼绍复迁南丰之金斗。公心不忍异居,欲与父兄同迁。然父命家焉,公不敢违。
时虽家于石井,常携妻子来省二亲。卒殁之后,同兄弟三人.终丧庐墓三载,方转石井之居。
公享年九十,卒宋大宗至道二年(996)丙申,九月葬于石井。夫人汤氏亦葬石井。生三子十一孙。公未终时曰:吾虽家于石井,而春秋二时,必亲其祭吉凶大礼,常相往来,后世子孙,当悉依吾生前之所行,不遵守是忘其本。
公殁,子孙恪守先德,不遗祖训,往来即如公生前之日,真孝子慈孙,善继善远,而盖彰公之盛德也夫。
六世孙高谨书
【注:还有另一版本,内容基本相同,但撰写人是大学士张詠】
附件三:《绍公实录》原文(作者不详)
公乃宣公幼子,名绍,行三府君。生天佑七年(911)庚午七月初三日未时。
公禀赋柔顺,孝友不忘,事兄闼,有悖德。父命周乏恩施,博洽。好读古史,抱负亦忧,但乐退隐,无心苟禄。乡人咸称吴君。长者敬承,先德孜咻。公之善继先人之志,善述先人之事,可谓孝矣。
公卒于宋大宗淳化五年甲午(994)四月初三戌时,享年八十五岁。葬金斗前案坪下山,坐北向南。夫人邱氏、林氏、官氏,葬净土寺前印山大石墩。三娶生五子,一十九孙。逢源而居,愈昌愈炽,皆公顺德之所贻也。
附件四:某《吴氏十修族谱》之《先贤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