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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吴清源,从棋国两难,谈爱国与汉奸
发帖者:方小小 (时间:2014-12-02 02:10:45)
八阕 http://www.popyard.org 【八阕】
一代围棋大师仙去,引发了众说纷纭。让人们津津乐道的,不仅仅是他神话般的棋艺,还有那传奇的一生。生在中国落魄的官宦世家,生命中除了棋,没有其它可以作为依靠。在对大师生前一百年的感慨嗟叹中,总有那么一些“不和谐”的声音。
这声音不为别的,就为他生在中国死在日本。一百岁的生涯,一大半的时间均在日本度过。而在那样的一个年代,中日两国视同水火。或多或少,作为中国人的他,总感觉有点让某些中国人“内心不太愉快”。
这不愉快到底从何而来?因为他没有没有大义凛然地将日本鬼子逐出家门,没有“饿死不食嗟来之食”,没有选择与自己的祖国同甘苦,共患难。
总之,他似乎爱“棋”,胜过了爱“国”,爱“自己”,胜过了爱“集体”。如果站在“爱国主义”的道德高地上,这肯定就特别地说不过去。
而这正是需要好好商榷的问题。
在中国,意识形态领域总是强调“集体的利益”高于个体。因此,“个体”也就成为一个特别羞于说出口的词。“私欲”则更是完完全全见不得人。报纸上表彰的,常常是抛下高烧三十九度的孩子,依然忙工作为“集体”做贡献的人们。很久以前的“草原英雄小姐妹”就是在这种思想的感召下,为了保护集体的几只羊,活活冻死了自己。还有为保护公共财产去救火的孩子赖宁,为了集体的利益,生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而他死时只有15岁。先不论一个15岁的孩子为保护集体财产到底做了多大贡献,当时媒体舆论强调的,是他的这种“精神”,一种置自身生死而不顾,保家卫国的精神。在那时,“舍小家,为大家”是社会的潮流和风气。一个“个体”生命的全部意义,每每遭遇“集体主义”的挑战,就犹如鸡蛋遇到石头,毫无异议地粉身粹骨。
但是吴清源没有。他抓住的是眼前看得到的幸福,是一辈子离不开的棋盘,是安稳的家庭,可以让他能够静下心来思考棋局的一份宁静。他选择了以个体意愿为重,抛弃了“国”与所谓的“民族大义”,也就因此而遭到了质疑。
接下来不妨再谈谈与“爱国”同“民族大义”有关的问题。从古至今,“爱国”是一个永远也说不完的话题。它好像是一把双刃剑,有人因它而流芳千古,有人因它遗臭万年。于是,大家每每遇到爱国一词,就要特别谨慎小心,以免招来无数口水和麻烦。即便是在当今中国,“汉奸”这个词也在网上屡屡出现。任何有关中国的负面评论,都有可能引来“汉奸”的骂声一片。而网上那些一提到“小日本”,就咬牙切齿,动辄就喊打喊杀的“热血青年”更是不计其数。不接受任何的批评意见,对祖国有满腔的热情与赞美,这就是当下很多人对于“爱国”的定义。但别忘了,在这种逻辑下,还出现了“爱国贼”芮成钢。那个曾经将星巴克轰出故宫的爱国青年,最后被爆有类似“里通外国”的罪名。可见,到底怎样才算是“爱国”表现,真的值得人们好好思考。
而在这种定义下,“汉奸”也就不计其数。张爱玲因为没有在文学作品中体现抗日的爱国情感,同时与汉奸胡兰成有着扯不断的关系,很长时间她的作品在大陆遭到封禁。而以体育比赛为例,在过去,一个中国运动员如果代表其他国家参赛,也会有可能会被视为“汉奸”。演员陈冲曾在一次公开场合,因为说了一句“中国”,而不是“祖国”,就遭千夫所指“不爱国”。同理,那时候出国留学的中国人如果回到了大陆,则会被视为“爱国”之举。
可是谁能告诉我:“国”到底该怎样来爱?如果只需要天天喊上几句“我爱你,中国”,“世上只有中国好!”这份爱未免来得太过廉价。同理,如果只是因为选择了不同的人生轨迹,没有牺牲自己的利益,“汉奸”的帽子戴得未免又有些太过委屈。正如吴清源后来自己的回忆:“那时,我一个人站在走廊里想了两个小时。我想,如果我帮助了日本人,那么大家叫我汉奸无话可说,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所以我真的很苦恼。”
“爱国”的定义,到底该不该如此地狭隘?“汉奸”的帽子,又是不是可以如此随便地往别人头顶上戴?
为什么,我们总不能正视生命个体的意义?就吴清源而言,倘若当时他选择了人们眼中的“爱国路”,这世上肯定从此就会少一个传奇,而多了一个为祖国“添砖加瓦”的人。可听说,吴清源除了下棋,其他一无所长。用他妻子的话说,哪怕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给他吃面条,他也不会抱怨,哪怕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给他穿同一件衣服,他也不会质疑。这样的一个人,一个满脑子棋局的人,估计能够对祖国所做的其他贡献,也大不到哪里去。千万别说他回国后一样可以继续下棋。其中缘由,你懂得。试问,一个人,如果不是形势所迫没有更好的选择,有谁愿意背井离乡,一生夹在“棋”与“国”的两难境地?“爱国”或许只是一个大道理,但“思乡”应该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避免的情绪。
台湾九合一大选后,龙应台也辞职了。在她的文章中,总可以感受到她对台湾,对中华民族的拳拳赤子之心,满腔热忱。可是,她最终选择了离开政坛,退回到“文人”的队伍中。我觉得这是一种英明,她本就属于那片土地,那是她在这世间最好的位置。因此,千万别说,她的离开是因为“冷漠”。
当个体利益真的与集体相违背与相冲突,假如在抗日战争时期,因为贪生怕死就为敌人带路,用自己同胞的鲜血来染红自己的官帽,这定是汉奸无疑。可怕就怕,明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却总有人硬生生地将它们扯到一起。
当弱小的个体遇到强大的集体,在“爱国”的大标语下,在被撞得粉身碎骨之前,我们是不是也应该顾及到那个体的,弱小生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