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与虫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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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红旗 文章来源: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3 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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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蝙蝠与虫草[/align]
世界上有两样东西长得很“哲学”,一个是蝙蝠,一个是虫草。
蝙蝠,长着兽类的唇齿,却又生着禽类的翅膀,充分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虫草,生长在青藏高原,冬天是虫,夏天长成草,客观地反映了运动变化的过程和结果。
二者都是哲学的“统一体”,受到的待遇却不相同。蝙蝠因其体貌特殊,为申请国籍,费尽了百般周折终也枉然,不得不游离于禽兽的两个王国之外,每天夜行夜归,过着胆怯的生活;虫草则很幸运,人们没有追究它到底是动物还是植物,而是认定它补肺益肾、止血化痰的功能,把它做为名贵药材。
待遇迥异,问题并不在于它们自身,而是决定于它们的对待者不同的思维观点。禽兽对待蝙蝠,不能求同存异,把异点看成缺点,拒绝甚至攻击之;人们对待虫草,透过了现象看本质,注重其有益的功能,还客观公正地叫它“冬虫夏草”。
在此,禽兽的思维观点显然不客观、不辨证、不公正;而人们的思维观点无疑是客观的、辨证的和科学的。然而,人们的思维观点往往又不那么客观、不那么辨证、也就不那么科学。比如,人们对待彼此的优点和缺点,就是这样。本来,任何一个人都兼有优点和缺点,只是各人优缺点的比重不同,所以,要正确地对待一个人,就必须客观、全面地认识、看待其优点和缺点。可是,在现实当中,人们往往只看优点或只看缺点。究其原因,不外乎四种因素:
首先,是世俗。世俗衡量事物的标准往往相对落后,容易排拆新生事物,合乎陈规则是,超乎陈规则非,则视为异类。其次,是感情。从感情出发,发现自己的优点容易,找出自己的缺点困难,对等他人则恰恰相反,至而亲近皆是,异己则非。再次,是名利。为了争得名利,竭力表现自己的优点,掩饰自己的缺点,同时,千方百计地挖掘他人的缺点,抹杀他人的优点,他人的缺点成为其攻击的子弹,他人的优点又成为其嫉恨的刀子。也至于当权者皆是,退居者皆非。最后,是偏面的思维。因思维能力有限,对待他人只会单看优点或单看缺点,要么“他真好!”,要么“他,没讲头!”
以上四个因素,都严重局限了人们的思维观点,从这般观点出发,就必然遏制人类社会的良性发展。因而,持这般观点的人,所犯之错同禽兽拒蝠之错相比,其实严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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