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之怀想
厦门吴氏宗亲会吴先辉
2017年3月27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指出: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以上是庙堂之声。
本人认为:以上所言合情、合理、合人性。
何出斯言?回望历史,国人都是在传统文化的土壤上汲收世界的先进文化,日积月累,一步一步地前行。三千年来,无论统治者勤政或颟顸,人民始终都在辛勤地耕耘着这片土地,始终在坚韧地发展着中华文明;正所谓“长江后浪催前浪”。但是,历史的长河并非总是奔腾向前,有曲折,有千回百转; 时而阴霾密布,时而阳光灿烂。然而,不管如何,它的总体趋势是向前发展,这是历史的必然规律。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曾几何时,凡传统文化统统列为“四旧”而打倒之,祠堂、族谱、庙宇、国家经典、古建筑、...... ,其命运自不待言,连石狮子也不放过。岂存人性?何谈文明?其不痛哉!
但凡传统文化都与人们有着血肉联系,是列祖列宗乃至我们自已的创造。
然而,我们必须对传统文化进行粗略的分析解剖。就是说,传统文化就其质而言,起码有两个方面: 精华与糟粕。今天我们谈继承,必须是它的精华部分而非全部。所以在谈继承传统文化时必须加上“优秀”两字,以别于盲目地、不分青红皂白地继承。比如: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皇权至上、以及民主、自由之风欠缺等方面的问题都必须得到正视。
那么如何区分其“优秀”与“糟粕”?本人认为,作为“优秀”的文化,必须具备如下品格: 一是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二是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三是有利于文明的提升。所谓“糟粕”就是与此相反: 不利于社会、不利于人与自然、腐败落后。
上言“合情、合理、合人性”就是说:优秀传统文化是与国人血肉相连的,是文化智慧的表达,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同时符合理性的原则。历史实践证明,它是人们维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精神资源,是人们普遍的文化追求。
从改革开放后的社会现象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修谱热”,近十年来的“建祠热”,各种氏族组织的“联谊热”,尊祖敬宗的“祭祖热”,追问我从哪里来的“寻根、认祖归宗热”,呼唤重塑道德良知的“家规族训热”.......,无不表达着人们对优秀文化的向往与追求。这是一种回归的现象,因为这些都是我们祖祖辈辈的精神寄托与灵魂宫殿,我辈在被迫离开后,今天怀念精神故乡、回归精神故乡。为什么要回归?因为它是提升人们文化素养、塑造良好人格的必由之路,它有利于道德伦理的践行,有利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
反思往昔,我们迫切需要建立
“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维稳系统”,以此系统来确保优秀文化不因政治变幻而兴废,不因权力轮替而消弭。这样,则国家甚幸,民族甚幸。
请上帝为这一系统按下启动键!
以上所言,为本人一孔之见,敬请诸君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