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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 礼 说
作者:ok    文章来源:原創編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13         ★★★
[center]祭 礼 说[/center] 古人制祭,事死如事生,盖死者之神,常与子孙相通,何尝不需於饮食。传曰:相夺予享。又曰:鬼犹求食。若死者一无所需,又何至於夺之而求之,此可以见鬼神之情状矣。然非陈其酒食而即来,尝如生存焉者,生人之气至死己散,即或感而稍聚其势甚微,及久而微又甚也。赖子孙之精诚,事之如存如生,而奄奄者乃可借以振起,而来格来享焉。不然气之微者,方渺漠未有所知,而子孙之跪拜陈献又不过敷衍故事而己,则幽明必不可以相通,即谓之未祭焉可矣。是故祖不可以不祭,祭又不可以不诚。其在家庙则有冬至、立春、季秋、忌辰、时节荐新种种之仪,其在坟山则有寒食,残腊标祀之举,时不一而事甚繁,而其心则无他,只思祖考为我所自出,今不得接其音容,以承奉左右,惟致物於主前墓前,以慰其悬悬有待之意,而表我感时悽怆之思,虽物有未备而不必深苛也,然亦不可不止於其分始祖大宗之所当祭,而群子姓助之族众,止於高祖以下而己。或升高祖以上及始祖之主至其私寝於分则逾逾分之祭,虽诚亦僭,况未必能诚乎?至寒食祭墓,冬至祭祠,乡俗多轮房办事,然始祖以下及诸公共之祖亦必以大宗主名,或大宗老迈及有疾痛变故,始以房长代之,如是庶为得体,不然则亦谓之僭而己矣。吁人情之变也祷祀於浮屠黄冠之宫,耗财不计,跋履不计,旷废时日不计,且澡身素食谨其言语,至报本则不甚以为意,更有坟茔逾远,越岁月之久,而不一至者,何视祖考不如浮屠黄冠之土木偶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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