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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仨同朝同部为官的故事
作者:鹰翔棣州    文章来源:BLOG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21           

父子仨同朝同部为官的故事

 

    当代,在组织人事任命安排上,作为某一部门的领导干部,直系亲属是不能在一起共事的。其实,早在清代就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同一家族的成员在同一部门任职,必须采取回避的原则。综观中国五千年历史,父子同朝为官并不罕见。可是,父子三人既同朝同部同为官员同为法学大家的稀罕事却是举世罕有,闻所未闻。在清朝乾隆年间,海丰吴氏家族的重要成员吴绍诗、吴垣、吴坛父子三人因明习法律,乾隆帝摒陈规,特命勿相避,父子可以同部公干。父子仨同朝同部为官的故事,数百年间被传为奇闻美谈。

 

海丰吴氏家族是清代著名的法律世家,乾隆帝对这个家族格外尊重。吴绍诗和两个儿子吴垣、吴坛曾经两次同时是刑部的官员,如果按照回避原则,他们父子三人是不能在这掌管生杀大权的衙门里任职的。可是,海丰吴氏家族却是一个特例。以前,吴绍诗曾为刑部四川司郎中,后来他的大儿子吴垣又为四川司郎中,小儿子吴坛为四川员外郎。吴氏一族父子三人同为刑部郎官,可略见吴氏家族曾经的辉煌。 

 

海丰吴氏第十三世孙吴绍诗自小就受曾任刑部郎中的祖父吴自肃的家庭教育,努力学习吏治。吴绍诗30岁那一年,被朝廷破格选拔到刑部进一步学习刑律,使他有机会接触到了大量律法条文以及案例。因此,吴绍诗趁此机会开始专心致志地学习、钻研当朝律法,逐渐成为了一名熟知律法条文、通晓量刑断案的法律专家,先后历任刑部郎中、刑部侍郎、刑部尚书等官职。吴绍诗初步仕途,在刑部编篡《大清律例》律书之《名例》的一年多时间里,他的大儿子吴垣以诸生的身份担任编校官,为《名例》的出版发行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由此,吴垣也逐渐成为了一位精通刑名之学的吴氏家族的佼佼者。吴绍诗任刑部右侍郎时,他的小儿子吴坛在刑部已经由主事升任任郎中。5年后,吴绍诗擢升为刑部侍郎,吴坛正在刑部任右侍郎。按清廷法律规定,吴坛必须回避,离开刑部到别的部门任职。不过,乾隆皇帝对吴绍诗、吴坛父子俩都精通刑律非常赏识,特别下旨道:吴坛治事明敏,可以与其父吴绍诗在刑部同事,不需要回避。无独有偶,这一年,吴垣又调入刑部,任四川司郎中,父子三人同部为官。这回,朝廷特谕道:“吴垣系特调之员,不必回避。”这样,吴绍诗、吴垣、吴坛父子三人在刑部共度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们得以有充足的时间在一起丰富各自的法律知识,交流实践经验,也为更好地修订《大清律例》提供了大量珍贵而详实的资料。翌年,吴绍诗调吏部任侍郎,吴坛接替了父亲的职务,任刑部侍郎。随后,吴垣调离刑部,出任吏部文选司郎中。这样,吴绍诗和吴垣父子俩又在吏部成了同事……

 

正所谓:“父子相代佐司寇,缙绅以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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