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方便!欢迎您用QQ登录华夏吴氏网 会员区*发表文章   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我要投稿

 | 首页 | 资讯 | 图库 | 社区 | 祝福 | 故事 | 企业 | 书籍 | 网建 | 纪念馆 | 手机站 | 
您现在的位置: 吴氏网 >> 资讯 >> 文籍 >> 杂文 >> 正文
珠玑巷人南迁原因—“胡妃之乱”
作者:吴金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5-18         ★★★★★

关于珠玑巷人“南迁原因”和“南迁时间”,各谱说法不一,颇具争议。在珠江三角洲,关于珠玑巷“南迁原因”,普遍以“胡妃之乱”为主。“岗头族谱序”认同此说法,但清进士吴祖昌撰的“释褐族谱序”和吴日升撰的“兴贤五修族谱序”,对此则有不同的见解和较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珠江三角洲许多族谱都写有,97人南迁是因“胡妃”之说,因而引出了一段南迁的传说,有人也把这一传说称为“胡妃之乱”。相传南宋度宗咸淳(1265-1273年)年间,胡妃因为奸臣贾似道陷害,被逐出宫,流落江湖,走到钱塘江畔,恰遇广东珠玑巷商人黄贮万,两人定下终生之约,回到珠玑巷生活,事隔多年,因家仆对黄贮万不满,到官府告发。朝廷诏令血洗珠玑巷,捉拿胡妃问罪,众乡邻为逃胡妃之祸,大批南迁,胡妃为了不牵连四乡居民,投井自尽,后人为纪念她,在井上建了石塔。

胡妃之祸,引发珠玑巷居民大举南迁只是一个民间传说,给历史上的真实事件,平添了一丝人情味而已。“胡妃之乱”原发生在南宋度宗咸淳(1265-1273年)年间,但《珠玑巷丛书》之东莞罗谱等97人南迁时间是绍兴元年(1131年)晚了近130多年;小榄麦谱作咸淳九年(1273年),时间又较接近;而市桥谢谱作开禧元年《1205年》,则介于两者之间。所以,许多学者认为是有可疑的。许多族谱所载,多是附和其说罢了。就南海族谱而言:

“岗头吴氏”与“释褐吴氏”是同宗共祖的,吴祖昌撰《释褐族谱序》指出“岗头乡族谱内篇,首载隐匿皇妃事,甚详…….但呈词文凭与府县批判,皆标开禧年月,即隐匿皇妃时,亦谓开禧皇妃。查开禧宋宁宗年号,绍兴宋高宗年号,前后相去四代,事关六七十年,与总排年事不合,岂隐皇妃绍兴一事,开禧又一事乎?且此事宋史不载,阙疑矣焉可也。”

《释褐吴氏族谱》旧谱,没有提及南迁原因,吴祖昌“特与本族房同出丹七公者各乡谱牒,借观而互证之。”,发现《岗头》与《总排》两谱,南迁原因虽同属“胡妃之乱”,但时间“绍兴元年”与“开禧元年”,则相差60年。

因此,吴祖昌指出:“南野公二诗,足为由珠玑迁居确证,光启公为丹七公立传,原委详明,但当时不知有取《岗头族谱》参考否?纵或各执己见,彼此悉心互订折衷,以求一是?”

其实,《兴贤吴氏族谱》撰写的南迁原因,也是“胡妃之乱”;南迁时间,同样是“开禧元年”。但兴贤进士吴日升,在撰写《兴贤五修族谱序》时,是全文照登吴祖昌上述有关看法的,显然,他与吴祖昌观点是一致的。

由于吴祖昌曾先后担任过:“江西抚州府知府”和“南昌府知府”,对江西历史比较了解,因此,他对“南迁原因”,提出了一个“避乱迁徙”的新说法,一个与众不同的见解。《释褐族谱序》载“吾乡谱载,系为避乱迁徙,似亦未尝无因。考高宗建炎初年,隆祐太后,被金人逼避,居江西虔州,四年,帝遣卢益等到虔奉迎如浙,先是江广群盗起,绍兴三年,葵丑,帝命岳飞讨平之,帝以隆祐太后如虔时,为土贼震惊之故,命岳飞屠虔城,飞请讨首恶而释胁从,帝许焉。则是江广之间,民不聊生,极思避地,常情也,况有因隆祐太后屠城之旨,风鹤之惊,警远近播谣,且乡僻小民,何知国事,或遂以太后事附会,隐匿皇妃也,盖未可知矣。吾乡谱载,当时虔吉贼匪扰及南雄,贼氛甚炽,群思避地而居,于是吾祖自南雄珠玑之区,挈家南下,今之可秩而序者。”

关于“南迁原因”之“避乱迁徙”一说,兴贤进士吴日升,也是十分赞同的。他由“虔吉贼匪扰及南雄,贼氛甚炽,群思避地而居,”一语,联想到南海兴贤的现状,他在撰写《兴贤五修族谱序》写道:“予自弱冠游庠,即遭咸丰甲寅红逆(太平天国)之乱,吾乡逼近贼垒,分道来攻,百战之余,战频于危者屡矣。”

纵观珠江三角洲各地族谱可见:关于“南迁原因”不尽相同,“南迁时间”不一,也不一定是以罗贵为首的97户33姓人家,于同一时间,一起南迁的。南迁原因,既因“胡妃之乱”,也有“避乱迁徙”,错综复杂;大规模的南迁时间,先后发生在“绍兴元年(1131年)”、开禧元年《1205年》、咸淳九年(1273年)之间,都有可能。

 

文章录入:吴金全    责任编辑:吴金全 

 我要投稿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吴氏网二维码免责声明: 本站属非营利性纯民间公益网站,旨在对我国传统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为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文化做一点贡献。所发表的作品有来自本站特约网友个人原创作品,有部分转贴自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图文,在此发布作品、留言、评论等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规则。作品中 所涉及的思想、内容、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果涉及到您的资料不想在此免费发布,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予 以删除。全部资料都为原作者版权所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能下载作为商业等所用。——特此声明!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发表评论
    昵 称: 验证码:
    评 分:
    内 容:
    0/1000)

    提示:Alt+S快速发表

     

    |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服务专用QQ :11653977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101565648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7-2014 China Mrs.Wu,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3015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