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方便!欢迎您用QQ登录华夏吴氏网 会员区*发表文章   设为首页 繁体中文 用户登录 我要投稿

 | 首页 | 资讯 | 图库 | 社区 | 祝福 | 商城 | 故事 | 企业 | 书籍 | 网建 | 纪念馆 | 手机站 | 
您现在的位置: 华夏吴氏网 >> 资讯 >> 文籍 >> 人物 >> 正文
发愤图强的吴氏三父子
作者:飞放泊人    文章来源:博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2-31           ★★★★★

清代济南府历城县有户世代为仆的吴姓人家。到了吴毓春(字雨轩)这一辈,家境渐已殷实,不甘于卑下,便开始入塾读书,“三更灯火五更鸡”,竟入泮成为生员,人呼其为吴秀才。自此读书益加刻苦,经济南府乡试,成为举人老爷。一路考下来,终于在同治元年考中进士,又经朝考,成绩优秀,被钦点为翰林。在科举时代,翰林身份非同小可,等于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仕途一片光明。那时要进入朝廷的核心部门须有翰林的资历,非翰林不能入值南书房;非翰林不能迁升为大学士。

“仆人世家”的子弟被点为翰林,这在历城县乃至济南府一定引起了轰动。这真叫“咸鱼翻身”、“鸡窝里飞出金凤凰”,然而事情的发展实在不容乐观。在封建社会,“世仆”的社会地位等于乐户、惰民、皂隶乃至娼、优。尽管雍正皇帝早已下诏,承认“世仆”为平民,然而,旧的观念是难以转变的。吴毓春虽然已进入上流阶层,可因其卑下的出身为同僚所不齿,腰杆子实在挺不起来,总觉得比人矮三分,终身不敢与人试差,惭怀终生,甚至在学问上也作为不大,仅著有《师竹斋谜稿》。

尽管如此,吴毓春的两个儿子并不气馁,仍执着于仕途。光绪二年丙子恩科,次子吴树梅(号燮臣)高中二甲一名进士。科举时代,殿试的前三名分别为状元、榜眼、探花,被称为“三鼎甲”,而第四名即二甲第一名,通称“传胪”。吴树梅得传胪又被点为翰林,散馆后留翰林院授编修。这编修的职位并不是轻易可得的,要在翰林院学习三年后,取得优秀成绩者方可充任,其余者只能分发到各部任六品主事或以七品知县优先委用。吴在翰林院任编修长达9年,前后又在翰林院任侍讲、侍读。吴树梅还以其出色的文才入值南书房,先后达20年。南书房位于乾清宫的东南,原为康熙皇帝的读书处,专司文词、书画等事宜,虽不算机要部门,可极需才华。

吴树梅亦曾在詹事府任职,后当上了国子监祭酒(类似中央党校校长)、内阁学士、户部左侍郎。光绪末年,湖南成了改革思想的汇聚地,朝廷任命吴树梅为湖南学政,正二品,相当于教育厅长。他到任后,颁布条例,试图以正统儒学驯化和禁锢知识分子的思想。他每到一府县,总是召集生员(秀才)、童生(应考生员的读书人)讲解儒学。1901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慈禧太后携光绪皇帝逃往西安。吴树梅赴西安行宫向朝廷复命。此时清廷已病入膏肓,吴树梅心灰意冷,便以风湿病上奏朝廷辞职还乡。

1907年,《山东通史》设局开修,吴树梅任通志总校。民国成立后,吴树梅携家人遁居乡下,不久在忧郁中去世。著有《浙使纪程诗》一卷,参与编纂《钦定大清会典》100卷。吴树梅擅书法,师法李北海。其学非甚博,而行文古约有法。

就在吴树梅进士登科后的第四年,即光绪六年(1880年)吴家又接到科考的喜报,树梅之兄树棻在会试中考取第一名——会元。在殿试中虽然仅获二甲三十名进士,可在接下来朝考中以优秀成绩被钦点为翰林,散馆时又以不错的成绩授以编修留在了翰林院。

父子三人均被点为翰林,别说是在“世仆”之家,即便是在官宦世家也是不多见的。其父子三人读书之刻苦,悟性之高,不禁使人联想到了“三苏”。

吴树棻作京官的时间不长,外放后曾任陕西候补道,约为四品官,是省以下,府、州以上的高级行政长官。他最后做到了四川学政,与树梅同,为二品高官,但其“学尊不足望树梅也”。可他的书法名气不小,许多书法典籍都有其词条。其笔墨苍秀,得董其昌之遗韵。常熟虞山留有吴树棻的遗迹——虞山石屋涧诗刻。

在虞山维摩寺后北山腰处有奇石如屋,可容十余人,相传姜太公避纣时隐居于此。屋内刻有吴树棻所书的自作四言诗一首:“石顽不顽,非屋而屋,天开奇境,人受遐福,伯仲皆隐,巢由饮犊,把酒看云,烹茶燃竹,泉清若斯,慎勿濯足。”

所咏的石屋涧,长百余米,涧水潺潺,因得隐逸之灵气且极具诗意,令人流连忘返。

吴树梅亦喜野趣,尚隐逸,其诗作多闲情逸趣。笔者收藏有他所书的洒金团扇扇面,上有自作诗三首。其中一首云:“漠漠烟林带远霞,竹边篱落野人家;一溪璧藤流春水,几树垂杨间香花;苍藓乍侵遊履湿,微风轻飏酒旗斜;闲吟薄醉归来晚,马策敲门月正华。”

 

文章录入:gohwu    责任编辑:gohwu 

 我要投稿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吴氏网二维码免责声明: 本站属非营利性纯民间公益网站,旨在对我国传统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为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文化做一点贡献。所发表的作品有来自本站特约网友个人原创作品,有部分转贴自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图文,在此发布作品、留言、评论等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规则。作品中 所涉及的思想、内容、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果涉及到您的资料不想在此免费发布,请来信告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予 以删除。全部资料都为原作者版权所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能下载作为商业等所用。——特此声明!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发表评论
    昵 称: 验证码:
    评 分:
    内 容:
    0/1000)

    提示:Alt+S快速发表

     

    |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服务专用QQ :116539779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101565648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7-2014 China Mrs.Wu,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3015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