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卷三十一 吴太伯世家 第一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司马迁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6 12:10:4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注[五七]集解贾逵曰:“弘,大也。”
  注[五八]集解服虔曰:“臱于始伐而无圣佐,故曰圣人之难也。”
  注[五九]集解贾逵曰:“夏禹之乐大夏也。”
  注[六0]集解服虔曰:“禹勤其身以治水土也。”
  注[六一]集解服虔曰:“有虞氏之乐大韶也。”索隐“韶”“箫”二字体变耳。
  注[六二]集解服虔曰:“至,帝王之道极于韶也。尽美尽善也。”
  注[六三]集解贾逵曰:“焘,覆也。”
  注[六四]集解服虔曰:“周用六代之乐,尧曰咸池,黄帝曰云门。鲁受四代,下周二等,故不舞其二。季札知之,故曰有他乐吾不敢请。”
  去鲁,遂使齐。说晏平仲曰:“子速纳邑与政。①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得所归,难未息也。”故晏子因陈桓子以纳政与邑,是以免于栾高之难。②

  注①集解服虔曰:“入邑与政职于公,不与国家之事。”
  注②集解难在鲁昭公八年。正义难,乃惮反。在鲁昭公八年。栾施、高强二氏作难,陈桓子和之乃解也。
  去齐,使于郑。见子产,如旧交。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以礼。①不然,郑国将败。”去郑,适韂。说蘧瑗、史狗、史□、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韂多君子,未有患也。”

  注①集解服虔曰:“礼,所以经国家,利社稷也。”
  自韂如晋,将舍于宿,①闻钟声,②曰:“异哉!吾闻之,辩而不德,必加于戮。③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④惧犹不足,而又可以畔乎?⑤夫子之在此,犹燕之巢于幕也。⑥君在殡而可以乐乎?”⑦遂去之。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⑧

  注①集解左传曰:“将宿于戚。”索隐注引左传曰“将宿于戚”。按:太史公欲自为一家,事虽出左氏,文则随义而换。既以“舍”字替“宿”,遂误下“宿”字替于“戚”。戚既是邑名,理应不易。今宜读宿为“戚”。戚,韂邑,孙文子旧所食地。
  注②集解服虔曰:“孙文子鼓钟作乐也。”
  注③集解服虔曰:“辩若□辩也。夫以辩争,不以德居之,必加于刑戮也。”
  注④集解贾逵曰:“夫子,孙文子也。获罪,出献公,以戚畔也。”
  注⑤索隐左传曰:“而又何乐”。此“畔”字宜读曰“乐”。乐谓所闻钟声也,畔非其义也。
  注⑥集解王肃曰:“言至危也。”
  注⑦集解贾逵曰:“韂君献公棺在殡未葬。”
  注⑧集解服虔曰:“闻义而改也。琴瑟不听,况于钟鼓乎?”
  适晋,说赵文子、①韩宣子、②魏献子③曰:“晋国其萃于三家乎!”④将去,谓叔向曰:“吾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将在三家。⑤吾子直,⑥必思自免于难。”

  注①索隐名武也。
  注②索隐名起也。正义世本云名秦。
  注③索隐名钟舒也。
  注④集解服虔曰:“言晋国之祚将集于三家。”
  注⑤集解杜预曰:“富必厚施,故政在三家也。”
  注⑥集解服虔曰:“直,不能曲挠以从觽。”
  季札之初使,北过徐君。徐君好季札剑,口弗敢言。季札心知之,为使上国,未献。还至徐,徐君已死,于是乃解其宝剑,系之徐君頉树而去。①从者曰:
  “徐君已死,尚谁予乎?”季子曰:“不然。始吾心已许之,岂以死倍吾心哉!”

  注①正义括地志云:“徐君庙在泗州徐城县西南一里,即延陵季子挂剑之徐君也。”
  七年,楚公子围弒其王夹敖而代立,是为灵王。①十年,楚灵王会诸侯而以伐吴之朱方,以诛齐庆封。吴亦攻楚,取三邑而去。②十一年,楚伐吴,至雩娄。③十二年,楚复来伐,次于干溪,楚师败走。

  注①索隐春秋经襄二十五年,吴子遏卒;二十九年,阍杀吴子余祭;昭十五年,吴子夷未卒。是余祭在位四年,余眛在位十七年。系家倒错二王之年,此七年正是余眛之三年。昭元年经曰“冬十有一月,楚子麇卒”。左传曰“楚公子围将聘于郑,未出竟,闻王有疾而还。入问王疾,缢而杀之,孙卿曰:以冠缨绞之。遂杀其子幕及平夏。葬王于郏,谓之郏敖”也。
  注②集解左传曰:“吴伐楚,入棘、栎、麻,以报朱方之役。”索隐杜预注彼云“皆楚东鄙邑也。谯国酇县东北有棘亭,汝阴新蔡县东北有栎亭”。按:解者以麻即襄城县故麻城是也。
  注③集解服虔曰:“雩娄,楚之东邑。”索隐昭五年左传曰“楚子使沈尹射待命于巢,薳启强待命于雩娄”。今直言至雩娄,略耳。
  注④集解杜预曰:“干溪在谯国城父县南,楚东境。”
  十七年,王余祭卒,①弟余眛立。王余眛二年,楚公子□疾弒其君灵王代立焉。②

  注①索隐春秋襄二十九年经曰“阍杀吴子余祭”。左传曰“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余祭观舟,阍以刀杀之”。公羊传曰“近刑人则轻死之道”是也。
  注②索隐据春秋,即眛之十五年也。昭十三年经曰“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弒其君虔于干溪,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左传具载,以词繁不录。公子比,弃疾,皆灵王弟也。比即子干也。灵王,公子围也,即位后易名为虔。弃疾即位后易名熊居,是为平王。史记以平王遂有楚国,故曰“弃疾弒君”;
  春秋以子干已为王,故曰“比杀君”:彼此各有意义也。
  四年,王余眛卒,欲授弟季札。季札让,逃去。于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季子今逃位,则王余眛后立。今卒,其子当代。”乃立王余眛之子僚为王。①

  注①集解吴越春秋曰“王僚,夷眛子”,与史记同。索隐此文以为余眛子,公羊传以为寿梦庶子也。
  王僚二年,①公子光伐楚,②败而亡王舟。光惧,袭楚,复得王舟而还。③

  注①索隐计僚元年当昭十六年。比二年,公子光亡王舟,事在昭十七年左传。
  注②集解徐广曰:“世本云夷眛生光。”
  注③集解左传曰舟名“余皇”。
  五年,楚之亡臣伍子胥来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