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情侣开设共同账户,通常意味着他们的亲密关系迈出了更深入的一步。婚后,很多夫妻也都采用联名账户来管理共同财产。在国内,这种时髦现代的金融形式也渐渐增多。
情景一
有的小夫妻是一对花钱大手大脚的典型,虽然两口子收入颇丰,但结婚之后一直都是租房居住, 互相都埋怨对方花钱太多,直接威胁了家庭的稳定团结。
解决方案:办一个联名账户业务。两口子到银行开立了一个联名的活期账户,这个账户就挂在各自的工资卡之下,账户里的钱,各自都可以看,可以加存,但是不能动用。在决定“授权支取累计限额”(也就是决定单人的最高取款额度)时,两人协商后,将单人取款的最高金额设为500元。这意味着500元以上的取款,必须要两人到场才行。
情景二
金女士有兄妹3人,他们的母亲早就去世,父亲的身体也不太好,经常需要住院,医疗支出的费用也不少。最近,父亲所住的房产进行了拆迁,获得了一笔可观的拆迁款。经过协商,金女士和家人商量,由于父亲的健康状况不佳,可能需要不少的医疗费用,这笔拆迁款就暂时由兄妹3人进行保管,以备不时之需。不过究竟由谁来保管这笔钱呢?毕竟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解决方案:兄妹三人开立联名账户,需要提取资金时,由兄妹3人共同办理。解决了兄妹之间的信任问题。
情景三:
退休后,赵老先生和赵老太太老两口的生活其乐融融。不过,最近这老两口之间发生了一些矛盾。原来,赵老太太耳根软,经常抵挡不住各种推销的诱惑,花重金买来各种保健品、滋补品。前段时间,赵老太太又悄悄花了近2万元买来一张具有磁疗保健作用的床垫。赵老先生认为,老太太这次又上当了,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后,又陷入了冷战。
解决方案:老夫妻与儿子,三人开立了联名账户,平时儿子就将给予老两口的生活费存入卡中,而在使用时,老两口可共同取款,儿子不用陪同取款。可有效防止老夫妻一方由于轻信别人而发生上当受骗的情况。
情景四
外地来的刘老板与我市的一个陈老板合开了一家装潢公司。由于两人经营有道,也较勤快,公司经营业绩较为喜人。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两位合伙人彼此之间的不信任:刘老板担心陈老板借本地人的优势,使他无法掌控公司资金;而陈老板也在担忧,刘老板是个外地人,说不定哪天就卷款跑了……两人又各自不好说出口
解决方案:两位老板共同开立联名账户,两位老板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打消了彼此的顾虑。
到目前为止,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都在逐渐推广联名账户。如果有这方面需求的,不妨体验一下这种时髦的理财方式
既然在最亲密的友人之间,在人间最亲密的关系---家庭的内部,以及在共存共荣的合伙人内部,有的时候需要这种形式的资金共管与监督,那么,在家族内部,在宗族内部,在宗亲会内部,尤其是在现代形式的宗亲会内部,更需要依靠与利用现代金融机构提供的这种现代金融服务-----个人存款联名帐户,来实现资金的共管与监督以及安全。
对于各地的声称是至德宗亲的吴氏宗亲会,可以用这种形式管理宗亲会的缴款与捐款资金,这样,只需要在联名账户中有一张银行卡的账号与密码向缴款与捐款的宗亲会会员公开,这些会员都可以在银行以及网上银行查询宗亲会共有资金的变化情况,甚至可以是手机短信提醒账户资金变动情况。
这将是增进宗亲会内部的透明度,促进宗亲会内部团结的一个非常好的形式。值得推广。而不能以“信任”为借口,排斥现代科技与现代金融服务给人们带来的文明的进步。
实际上,关于名声良好的机构中的亲密的信任,所带来的严重问题,人们并不少见,在本网的一篇网文《教师节祝老师大师法师军师愉悦》
/Article/art/suibi/201509/20396.html 之中,就介绍了“廖冰兄基金会女出纳私吞公益善款近80万元”的事情。这事的最后结果是,案犯被判六年,相关的副会长辞职,而被贪污而挥霍的资金无法全部追回,损失巨大。
个人联名账户,也称联名户头,联名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五个以下)个人客户在银行共同开立的账户,首先是每个人有一张同一个银行的银行卡,然后联名人一起在银行办理一个户头(一个账号),存款不受限制,各人用自己的银行卡可以查询联名账户里的金额情况,而取款须按约定方式办理的(可以授权某一个人负责取款,并有取款限额,或者联名人一起取款,取款时,按固定顺序输入各自银行卡的密码即可,没有金额限制)。在办理定期存款、变更、销户时,需要联名账户所有人共同办理。
通俗地讲,联名账户里的钱,各方都可以查询账户、向账户存钱,但是不能动用。只有共同或特定授权才可以动用以及动用一定限额
为防止联名账户中的众多的联名人中的某个人失踪或死亡,造成资金冻结,各联名人可以给自己设立一名授权人,代理自己出现意外状况时处理事务。
联名账户可以为客户提供自由、透明、互惠、互利的资金共管服务。避免一些共同资金出现不如人意的善,比如,曾经很好的合作伙伴,因为经济纠纷而一拍两散;曾经相互关爱的家人,因为财产纠纷而一刀两断。
顾客可通过银行营业网点、电子银行、自动柜员机,办理个人联名账户业务。该业务各地有所不同,具体请您向开户当地95588联系询问,并以当地回复为准。
附:
中国工商银行 个人联名账户管理协议
ICBC[总]02002201401
为保证合法、规范的使用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联名账户,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各联名账户所有人)自愿申请使用乙方(中国工商银行经办机构)的个人联名账户相关功能和服务,遵守本协议相关业务约定。
二、本协议中相关名词含义
(一)联名账户。是指由2-5名(含)个人客户,为实现经营资金、家庭财产等多人共管的需要,而在银行开立的共有的个人定活期账户,以实现共管存款的目的,其账户类型为本外币活期存款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活期联名账户)或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定期联名账户)
(二)业务操作卡。是指甲方用以开立及操作联名账户的银行卡,包括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
(三)约定支取方式。是指联名账户办理支取(含现金支取和转账支取)时的业务处理方式,分为共同办理方式和授权办理方式。定期联名账户的支取业务办理只有共同办理方式,且必须一次全额支取账户内款项,活期联名账户则有共同办理和授权办理两种方式。
(四)共同办理方式。是指甲方在办理联名账户支取业务时,须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凭各自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到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乙方任一网点共同办理的一种方式。该方式为甲方开立联名账户时的默认支取方式。
(五)授权办理方式。是指甲方在开立联名账户时,指定其中一名或多名联名账户所有人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可凭本人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单独办理支取业务的一种方式。约定授权办理方式时还需为被授权人设置“授权支取累计限额”,用于控制被授权人办理支取业务的最高额度,可以设置为大于账户余额。选择授权办理方式,甲方仍可通过共同办理方式办理支取业务。
(六)账户资金共有方式。是指甲方在开立联名账户时,约定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对联名账户内资金的拥有形式及占有份额,这是纠纷发生时联名账户资金的处理依据,分为平均分配形式和设定比例形式,若为设定比例形式,还须明确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占有账户内实际资金的份额。
三、联名账户申请开立
(一)甲方在开立个人联名账户前已经阅读并明白适用于甲方所开立账户的条款(包括理财金账户章程、灵通卡章程),并同意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二)甲方各联名账户申请人需向乙方提供全体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伪造、欺作、需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甲方还需提供本人在本地区已开立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作为联名账户的业务操作卡,该卡之密码即为联名账户之操作密码。
四、联名账户申请变更
活期联名账户的联名账户所有人可时协议部分约定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需变更协议时,须持全体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各业务操作卡和卡密码共同到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乙方任一网点申请办理。
五、联名账户的存取款
(一)甲方通过乙方办理联名账户的存/取款。甲方办理活期联名账户的存款时,可凭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按照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存款流程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任一网点、电子银行单独办理;办理联名账户支取时,如为共同办理方式,需甲方凭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到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中国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共同办理。如为授权办理方式,则被授权人凭本人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在授权支取累计限领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单独办理,被授权人还可在其业务操作卡开卡地区通过乙方ATM等自助设备单独办理从联名账户往该业务操作卡的转账支取业务。若被授权人的业务操作卡为乙方电子银行注册卡,还可通过乙方电子银行渠道以转账方式单独办理联名账户的支取业务。
(二)对单笔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存/取款业务,须出示存/取款人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允许一人代理多人),还须同时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活期联名账户能办理异地存款业务,选择了授权办理方式的活期联名账户还可办理异地取款业务。甲方办理上述业务时须按存款金额0.5 %,或按取款金额1% ,最低1元,最高50元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六、联名账户查询
甲方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凭本人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通过乙方网点、电子银行和自助设备渠道单独办理联名账户的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七、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的挂失/解挂
甲方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的挂失/解挂,按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e时代的挂失/解挂流程办理。若某联名账户所有人办理了业务操作卡的挂失业务,不影响业务操作卡正常的其他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单独办理的联名账户业务,如查询、活期账户下的存款和授权办理方式下的支取业务(支取业务办理限被授权人)。
八、联名账户销户
甲方办理联名账户销户时,需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凭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在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乙方任一网点共同办理,对销户支取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l万美元以上的大额业务,以及定期联名账户提前销户,应出示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甲方联名账户正式销户之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若甲方某一联名账户所有人的业务操作卡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余额变动提醒》或《个人综合对账》服务协议,则乙方自动向该客户提供联名账户的余额变动提醒或综合对账服务。
十、联名账户的账户服务费为每年20元。乙方在甲方开立联名账户时收取首年的账户服务费,以后每年的账户服务费乙方将以首年的年费收取日为参照基础从甲方联名账户中按年扣收,甲方办理联名账户销户,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账户服务费,若甲方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服务费,乙方将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十一、对联名账户计结息,冻结、解冻、扣划等业务及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乙方对外公开的章程、公告办理。甲方同意并知悉:如因联名账户所有人中的一人或多人涉及经济纠纷或诉讼,导致有关机关查询、冻结、扣划账户的款项,其他联名账户所有人不能因此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不承担任柯责任。
十二、乙方应依法为甲方开立的个人联名账户存款信息和有关资料保密,除国家法律规定外,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但如果有权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联名账户所有人中的任一人的存款信息进行查询,乙方有权提供联名账户的相关信息。如甲方违规使用个人联名账户,乙方有权停止其使用个人联名账户。
十三、甲方在乙方开立个人联名账户后,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应妥善保管各自的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由于甲方自身原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没有义务替甲方保管联名账户业务操作卡及卡密码。
十四、本协议来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本协议共一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由甲方在业务处理凭证上 签字,并由乙方在业务处理凭证上打印嵌套业务验证码的电子图形印章或加盖实物印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