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社会的最基本经济单位。家族是指血缘关系明确,存在经济联系并通常同一居地的父系组织。晋商之家族不同于一般官绅家族,它是具有商业烙印特征的中国传统文化家族。
一、重视家规与家风
在晋商大族中,有些家族兴盛时间较长,子弟有前途者多,而有些家族则衰败得快,其中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前者重视家规家风,后者家规弛、家风差、败家子弟也多。如祁县乔氏,其始祖乔贵发与秦姓在包头经商发迹后,秦某是在原籍筑房置地,过起财主生活。结果坐吃山空,加之秦氏子弟吃喝嫖赌,样样都全,挥霍浪费,入不敷出,逐渐从包头商号内抽股出去,又全部花光,秦家抽出的股全由乔家补进,最后乔秦二家的复盛公十四个财股中只有秦家一厘二毫五。再说乔家发迹后只是在旧院里盖了个像样的四合院。他深知,买卖有赚就有赔,既要赚得起也要赔得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在买卖兴隆时,他便把赚下的银子积存起来,以备不测。并且教导子女,要勤俭持家,绝不能奢侈浪费。到乔致庸时代,乔在中堂又比较明确地制定了家规家法,约束子弟。其家规主要是:一不准纳妾;二不准虐仆;三不准嫖娼;四不准吸毒;五不准赌博;六不准酗酒。乔氏子弟基本上都能遵照执行上述条款。在封建社会,豪门富贾大都是三妻四妾,大小老婆成群。然而乔氏无一纳妾者。乔致庸一生娶了六房女人,全是续弦。第五代映字辈,乔映霞先后续弦杨、刘氏,与刘氏离婚后,一直未娶。乔映霄娶妻马氏,夫妻感情笃深,后马氏被匪徒绑票,营救不及,惨遭毒手,终生未娶。乔映奎妻子只生有女天男,当时社会是男权至上,还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礼法,按乔映奎的身份,讨个姨太太接续香烟是顺理成章之事,但慑于家规,映奎未敢如此,只能过继侄子为自己顶门立户。对待仆人,乔氏也有独到之处。乔氏对待仆人很宽容,不仅保证佣人吃得饱、穿得暖,还注意尊重佣人的人格。乔在中堂用女仆只有老妈子(已婚妇女),不用小丫环(未婚少女)。给仆人的工资较优厚,逢年过节另有赏赐,把面、肉、柴、煤等按时发送到各佣人家中。对年老在家中服务多年的佣人则养起来,愿回家的每年发给一定数额的津贴,维持其生活。佣人偶有小的过失,也不恶语相侵,更不打骂虐待。佣人家如有天灾人祸,均热情相帮。因此,这些佣人多能对主人尽心尽力。有的佣人还代主人受刑蹲监。如光绪二十七年(1901)天旱无雨,由于邻村张庄与乔家堡共用一个渠引水灌溉,因用水先后次序发生矛盾,引发了两村人大规模的械斗。乔映霞时正年轻好胜,提了一支毛瑟枪出来为本村人助威,他本想摆摆威风吓唬一下张庄人,不想枪法不精,当场竟使一人重伤毙命。县官闻报,认为是巴结乔氏之机会,径奔乔府谒见。县官此举惹恼了张庄村民,认为县官偏袒,纠合群众,直奔乔府,县官自知理缺,怕激起民变,赶快乘轿而走,群众投石块砸县官之轿,县官仓皇回衙,无法向乔家讨好,只好照章办事,拘传凶手。杀人偿命乃天经地义之事,正当乔氏一家人急得团团转时,有一仆挺身而出,说:“主人待吾等不薄,今日主人有难岂能坐视,打架时吾也在场,就说人是俺打死,官司我去打,人命我去偿,也算跟主人一场”。乔映霞一听,有人愿代主受刑,急忙率晚辈下跪,说道:“平日没看错你,真是好样儿的。你既有此心,就有劳你了。衙门上下我们花钱打点,保你受不了苦,尽量买个监候就好办了。设若不行,身后事自要妥贴安排,请你放心。”就这样,此仆果然代主服刑,乔氏对其家百般照顾,盖了一宅院,买了几十亩地。过了几年,恰遇光绪帝、慈禧后驾崩,大赦天下,竟由死刑减等,最后被保释出狱。乔家子弟对于家规基本能够执行,但在后期也有个别例外未能执行的。例如在不准吸毒上,就有个别子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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