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呢?还是不会用财产呢?”该文作者结论道:“父母财产不是享福之具,实是取祸之道。有志的男女不应收受父母之遗产,明白的父母,不应将遗产传之子女”。
看来,晋商为了谋利常年外出,给婚姻带来不少问题。特别是经商致富后,婚姻由于财富的关系,家庭生活也不一定美满。
五、民宅建筑独具特色
山西商人的民宅建筑,比较集中地体现了我国北方民居建筑的独特风格。如襄汾县的丁村民居、祁县的乔家堡和渠家大院、灵石的王家大院、太谷的三多堂、榆次的常家大院等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详细情况请参阅太原道晋商文化之晋商大院。
晋商家族由于历史与社会种种原因,其家族呈现出不同的风姿。从兴盛时间来看,尽管明清晋商称雄商界五个多世纪,但从家族个例来看,兴盛时间一般不超过二三百年。从地区来看,大商人家族明代多在山西南部,清代在山西中部。有关晋商家族个例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太原道晋商文化之晋商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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