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诸逆”授首(3)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李治亭  文章来源:新浪读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27 10:28:00  文章录入:gohwu  责任编辑:gohwu
 
尚之信一死,其平南王藩亦随之撤去。他所属的人员编为十五佐领,被分入“上三旗”(即正黄、镶黄、正白),令驻广东。还有三总兵标下官兵,留下其中两总兵的官兵镇广州,剩一总兵的兵员都裁去。《清圣祖实录》,卷91,26页;卷96,22页。康熙二十年冬,又将其“属下旗员,俱应撤还京师,另行安插”。《清圣祖实录》,卷98,5页。至此,富甲天下的显赫一时的平南王藩也不复存在了。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正月十九日,圣祖和他的议政王大臣们又讨论对耿精忠及其骨干分子的处理。议政王大臣们先拟了一个处分意见:将耿精忠包括他的儿子在内共十人应凌迟处死,同党黄国瑞等十九人应予斩首。

圣祖表示意见说:“耿精忠身造罪孽,应当极刑。其子等都处以凌迟,亦有可怜悯之处,可否改为斩首?”凌迟之法,将使受刑者在极度痛苦中慢慢死去,而斩首却来得痛快,一刀下去,人头落地,几无痛苦。这种死法当然比“凌迟”要好得多。皇帝毕竟与众不同,在此表示了他的大慈大悲,对手无缚鸡之力而待死的人给予了怜悯之情,将凌迟改为斩首。

可是,他的臣子们却不这样考虑。大学士明珠说:“耿精忠之罪,较尚之信尤为重大。尚之信不过纵酒行凶,口出妄言,耿精忠负恩谋反,且与安亲王书内,多有狂悖之语,甚为可恶。”他的意思很明白,仍维持原议。

圣祖持慎重态度,说“耿精忠等人,事关重大,着议政王大臣会同九卿、詹事、科道各部门官员共议”。

这种大范围地动员朝廷各部门官员议耿精忠罪,徒具形式。因为罪名已定,皇帝意图已是明显,谁敢给精忠说情?更没有人敢提出减刑。二十日,议政王等大臣会议,还是照圣祖已表示的意见做出判决:将耿精忠等分别“凌迟”或处斩。圣祖当即批准。名单如下:

革去耿精忠王爵,凌迟处死;其子耿显祚革去散佚大臣,处斩;

精忠部属徐文耀、王世瑜、白显中、江元勋、曾养性、王振帮、蒋得、刘进忠等均凌迟处死;

判处黄国瑞、林芳孙、廖廷云、李似桂、夏季旺、吕应斗、武灏、司定猷、沈伟、郭景汾、罗万里、祖弘勋、陈仪、陈斌、吕八斩首。

以上各犯,立即行刑处决。

其中,耿精忠、刘进忠两人在处死后,割下首级示众。

在处理这一“逆案”中,仅赦免了田起蛟、金镜、李学诗、陈梦雷等四人的死刑,他们中有的是旗人,给予他的本主为奴;系民人的,要入官,给披甲新满洲为奴。以上见《清圣祖实录》,卷100,11~13页。

由撤藩而引起的一场战争,使撤藩不得进行,迫使朝廷宣布停撤。经过八年血战,才一劳永逸地解决了问题:吴藩在战争中被武力消灭,耿尚两藩也是通过武力,被强行撤去。其撤藩手段,不过是“擒贼先擒王”,分别把耿精忠、尚之信及其心腹逮捕处死,问题马上就解决了。

从已揭示的史料来看,我们有理由认为,圣祖对耿精忠、尚之信的处置,是一场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政治谋杀。圣祖撤藩,是既定国策,体现了满族统治者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当然也符合封建中央集权的要求。耿、尚连同吴三桂及其子孙,再推而扩之,累及他们的部众,都成了撤藩的牺牲品。

圣祖对他们采取的政策,前赦而后治,不能不认为是言行不一,背信弃义。在战争进行中,圣祖千方百计地招抚,许以种种诺言,无论有多大“罪过”,概行宽免,一律不究,官复原职,待遇不变,甚至稍有微劳,即加官晋爵,极尽笼络之能事。他的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孤立分化吴三桂,并借用他们的力量来消灭吴三桂。当他大功告成时,这些人已无使用价值;相反,又视此等曾从叛的人为心腹之患,痛恨起他们曾从恶反对朝廷,尤其对其首要分子和骨干不肯放过,必罗致罪名予以彻底消灭掉,才肯罢休!

吴三桂被消灭后,耿、尚是必欲除掉的首要目标。平心而论,精忠、之信等“归诚”后,还是忠于朝廷的。精忠在沿海防剿台湾郑氏兵,夺回被占城镇,保住了海疆的安定。尚之信在广东、广西屡次征战,招抚,保固了广州及全省,在“归诚”前,已屡次密疏,要求朝廷进兵广东,他予以接应。即使暂时归名于吴三桂,不为所用,保固了广州不受侵害。祖泽清叛于高、雷州,他率部将其击败,立下了不少功劳。在逮捕他们后所加的罪状,多系不实之词,有的是望风扑影,甚至有的是无中生有。例如,尚之信的一个主要“罪状”就是他“投诚”后,在广州按兵不动,屡次征调他出兵,他以种种理由迟迟不行,其实,此言过分。当时广州确实不安定,叛兵进逼广州,如潮州、雷州等处的叛军势力尚强,他有自己的王府的利益在,不肯轻离广州去广西,也是有的。甚至也可以说,不那么忍心打吴三桂,这点隐私就算存在,但从根本上构不成新的“叛逆”行为!在判处精忠时,大学士明珠把之信跟精忠作了一番比较,说了实话,一语泄露天机:他称“尚之信不过纵酒行凶,口出妄言”。毋须解释,此意甚明,他没有把尚之信列入“叛国”“犯上”之罪,用今天的术语来说,他是犯刑事罪:纵酒行凶,随意肆虐他人。按律来断,以他亲王的地位,断不至判死刑!因为扯不上“叛逆”,也就不能处死。圣祖本意是把他调来北京“对质”,却改变主意,匆匆处死了事。大概怕夜长梦多,处决亦可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