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元捷为江西台湾吴氏牵联
在江西丰城吴氏族谱中,有虔州(今赣州)一支开基祖,谱中记载:晏卿.远公之子.乃赣城始祖.谱名哲.讳.清.号.安山.娶赣县阳孝本之女.宋神宗朝.以诗经中乡试名.明年上春.官值王荆公更科举法.初封策殿试第六名.初授江都县丞.历官至四川置制史司。夫人阳氏俱葬赣县.龚公山之阳坐.癸丁向.生子二.亨.贞。
又记晏卿公下五世孙:正夫.昌公次子.讳.端富.号金潭。因寇扰.携眷驾舟抵丰城.喜曲江秀丽而家焉.娶卢氏.生二子.万善.万通.为曲江始祖。
吴氏晏卿公为这一支赣州开基祖,后裔为纪念先祖,为晏卿公塑造画像,有郑元捷题赞:
赞曰:
延陵世胄.豫章名流。
山川毓秀.襄赞皇猷。
身列浚位.不愧贤臣。
才能智略.选拔昭明。
郑元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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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参阅《台湾新店市文史》录于下:
秀朗社与安康的开发
安坑河谷原來也是秀朗社的土地,漢人移民開發大坪林時,安坑地區也沿著內、外挖子、大楠坑、石頭厝、柴埕、十四分一帶開墾,在雍正、乾隆之交(十八世紀三十年代左右)就開墾成田。
安坑一帶的拓墾根據目前的契字觀察,大約可分為內外挖子一帶的秀朗社自墾區、外五張(內挖仔至車仔路間)承墾秀朗社地的漢佃墾區,以及內五張之隘地區。內外挖仔社的自墾區以漢人范起拔為首,他買斷漢人向秀朗社承墾的埔地後再賣給漢人開墾,第一手獲取的是埔底銀,但因承墾秀朗社埔地,所以須年納口糧,開成園後,要納一九抽的租稅做為秀朗社的口糧。
乾隆十八年(1753)林成祖進入此區,築永豐圳灌溉中永和一帶。乾隆四十年代(l775~l784)墾務漸興,保存的地契也較多。以乾隆四十六年(178l)周威、吳民等合約字可以觀察外五張下溪洲、內五張北勢坑...等地開墾過程:
「同立合約字人新興注眾股夥周威、吳民等,因乾隆四十六年玖月間承墾朱子沛外五張下溪州、併內五張北勢坑邊草地參處,眾等另向秀朗社番潤福番業戶君孝仔、白番沙其里、巫禮等再給墾字,東西四至明白登載墾字內炳據。因朱子沛從前向各墾給契券,眾議所有朱子沛舊墾字內,不論甲聲多寡,每十甲抽出壹甲以貼沛從前向番墾給之費,其餘田園盡付股內五十六分均分。茲因沛年老久病危篤,懇托孤字壹紙,併從前舊墾字參紙、合約壹紙共計五紙,托交眾股夥收管。目分額眾多,難以分收,盡交吳居東收管,存為公貯付照。茲沛已故喪臏殮壹應共費銀玖拾餘員。俟三年後,沛抽多寡甲聲盡付眾股夥掌管,陸續抽出多寡存為沛煙札之資。倘寮中若有口角爭訟費用銀項,合應齊派公用,不得推諉誤其公事,如科派銀兩不齊,將此一分眾革出,付眾人均分,不敢異言反悔,不得恃強混爭,亦不得私心多分,今欲存憑,立今約字共伍拾陸紙,每股各執壹紙付為存照。
天字第貳號周威、吳氏收貯
知見人吳居東
代筆人鄭元捷
乾隆肆拾陸年玖月日
立合約字人新興江眾股夥同立
天字號計共拾貳紙批照
鄭連、何險、周弁、林話、周彌、林會、林印、吳長、林克容、廖前、周進倫(王行恭藏)
契字說明朱子沛先向秀朗社榮戶潤福承墾草地,並未墾成。周威、吳民等合股五十六份,再向其承墾,因而雙方有重墾的情形。為彌補原先朱子沛早年承墾交出之費用,每十甲抽一甲予朱子沛,其餘由五十六份均分。而朱子沛也將舊給墾字交周威等股夥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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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契代笔郑元捷,是否是为江西丰城吴氏先祖题赞的郑元捷?
但有三点互通:一、台湾郑元捷与江西郑元捷同是文墨圈里的人,按乾隆时期说法来说,同是师爷。二、台湾郑元捷与江西郑元捷同与吴氏有亲密关联关系。三、台湾郑元捷与江西郑元捷属近一时代人。
如台湾郑元捷与江西郑元捷同是一人,则往徙台湾的吴氏这一支,必与江西吴氏该支属同脉关系,此其一。其二、即郑氏生活往来于吴氏之间,往台吴氏这一支与江西吴氏该支至少为同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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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吴氏,近代谱记根系多述记自闽粤徙出。然世久日埯,每逢政局动荡,民不聊生之时,族谱也在其劫,至使家乘族谱在衡接上难免有所失。在文记上,又难免有所误。至此,支系宗支在其根系记述上,在本朝无内乱或本朝政局稍有不和,徙外支系在族谱记述上也或有距差(例大陆文革)。多有支系在迁徙之年,本祖上三五代内记述备祥,以远则略之(例季札.兢公)。于迁徙之地也多有所略(例歧山.梅里.中原.虔州.~~.台海)。
吴氏南迁,以江西为轴心幅射周边,闽粤湘赣,依水而行遍布如星繁。同宗同系,同支同族,乃至同房同家,同脉同父,即是三代以内遇有纷散之事,或使见面也不能识,此常事。
故今持有郑元捷者为我吴氏所做文记,或台海本支与大陆本支系出同族,乃是天使郑氏为我吴氏牵索之预备,唯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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