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黄城吴氏祠堂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保持祠堂的庄严肃穆,整洁壮观,继续使祠堂的香火旺盛、人气高涨,与国家的美丽乡村建设相适应。经理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宗祠乃吾祖之基业,是安先灵、序昭穆、备祭祀之重地,也是吴氏宗亲联系之枢纽,凡我族后裔务须爱护。
二、本祠堂由理事会管理。
三、祠堂屋面、墙壁、地面、门面、柱石、神台等,由理事会派员定期巡查。若有损坏,理事会应及时维俢。
四、毎年正月初九,由理事会举办全市祭祀先祖泰伯公大典。经费由理事会向社会各界和吴氏后裔集资筹集。
五、每年九月初九(重阳节),由理事会举办全市吴氏“敬老节”和“添丁节”。经费由理事会向吴氏后裔集资和社会各界筹集。
六、祠堂范围内严禁住家、关养禽畜,堆放杂物等。
七、祠堂要建立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和制度。严防火灾,严禁违法乱纪行为,违者必究。
八、祠堂范围内严禁私人植树、晾晒物品。经理事会同意,可认管祠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
九、祠堂是专为家族提供祭祀和喜庆活动的场所,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作它用。在征得理事会同意后,并缴交-定费用(每次三百元,押金三百元)的前提下,允许进祠堂举办婚丧喜事。办完后,必须认真打扫祠堂内外卫生,退还押金;若未能打扫干净,则把押金雇人清扫。如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十、理事会要努力筹集祠堂的管理经费,并做到勤俭节约,账目公开。
建瓯市吴氏祠堂理事会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