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侯夨簋
宜侯夨(cè)簋(guǐ),是西周早期青铜器。宜侯夨簋于1954年6月在江苏镇江大港镇烟炖山出土,经修复成器。现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夨簋内容
惟四月辰在丁未,王省武王、成王伐商图,遂省东或(国)图。王卜于宜口土南。王令虞侯矢曰:〔迁侯於宜。锡〔〕鬯一卣、商瓒一口,彤弓一,彤矢百,旅弓十,旅矢千。锡土:厥川三百……,厥……百又……,厥宅邑三十又五,〔厥〕……百又四十。锡在宜王人〔十〕又七裏。锡奠七伯,厥〔庐〕〔千〕又五十夫。锡宜庶人六百又……六夫。宜侯大扬王休,作虞公父丁尊。
夨簋岀土
1954年6月,《宜侯夨簋》岀土于江苏省江苏镇江大港镇烟墩山。1984年,《宜侯夨簋轶事》一文的作者张敏访问了该器的发现者,丹徒县绍隆寺的福贵老和尚。据福贵回忆,54年他还俗在家(後来政策改变,又再次岀家),在村长聂长保家打工,在一块坡地上翻土时,掘岀了一批青铜器。他的发现引发村民的围观,纷纷议论是否是金器。聂长保的儿子为了检验质地,随便检岀了一件,一锄头打得粉碎,他打碎的恰恰就是这批青铜器中唯一有铭的《宜侯夨簋》。
夨簋修复
现存的《宜侯夨簋》是用碎片缀合的,接缝处的铭文难于辨认,更严重的是碎片没有全部回收,丢失了不少铭文。这是对《宜侯夨簋》的第一次伤害。下聂村发现古物的消息上报後,上级来人进一步发掘清理,後来以江苏省文管会的名义写成简报《江苏丹徒县烟墩山岀土的古代青铜器》,发表在《文物参考资料》1955年第5期上。简报说,在烟墩山麓共发掘了三座古墓,得大型青铜器十二件,包括五座青铜鼎和《宜侯夨簋》,另得数目不等的小铜器、瓷器和石器。张敏猜测,简报所谓的三墓实际上是一墓,一墓五鼎,墓主的身份当是诸侯,可能就是宜侯。如此猜测属实,则《宜侯夨簋》就不是从外地流入的。但这是30年後的分析,若无过硬证据,不可能改变简报上共发掘了三座古墓的原始记录。清理烟墩山古墓时的缺失,对《宜侯夨簋》造成了第二次伤害。在修复《宜侯夨簋》时,工作人员在簋腹的四个耳形装饰物下各挂上一个铜珥。展岀期间,某专家指岀耳下不该有珥,才又把四个铜珥摘去。这四个铜珥是那里来的?在缀合簋体的有铭部分时,是否也拼入了无关的碎片?都是值得深究的问题。非专业修复对《宜侯夨簋》造成了第三次伤害。
夨簋考证
郭沫若、唐兰二先生的考证,认为夨就是周章,也有人认为“夨”是周章的弟弟——虞仲,还提及由于赏赐的级别很高,甚至超过了后来为周室立大功而被封诸侯伯长的晋文公,说明被封者身份很高(王室近族)。在春秋三传的记录中,周在淮河以东以南的地方并没有转封的诸侯,但是宜侯簋的出土填补了这个缺失,也就是说,曾经有周人转封于长江下游,但是在西周末年东夷的打击之下被摧毁,例如武王之穆中曾有所谓‘邗晋应韩’,其地应该在两淮间的邗沟附近,也不见左传记录,可能也应该已经亡于东夷,所谓诗云:四方姗姗。。。。,因此吴人也完全可能是宜侯之国瓦解与土著文明的后裔。
所谓“宜侯是改封而不是原封,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宜侯是太伯的後人”则不然,首先大伯无后,一直用虞仲之后代表出走之族。那么只要证明吴是虞仲之后就可以了。
中间许多字锈坏,但是从可辨别的字来看,这是康王时器,系康王在审视了东国之地图之后,又把虞候转封在宜。参照周公子转封在鲁,那么同样有可能虞公子转封,并保持虞的称号,因此作器的供奉对象是虞侯之父虞公。由于转再宜地,因此改称宜侯,犹康侯改封在卫而称卫侯,叔虞封在唐而称唐侯也。因此宜侯与虞仲的关系很明确。是宗子转封外地的关系。那么如果吴人想声称自己是虞仲之后,则这种说法的基础就是吴人与宜侯有关系。当是宜国亡国而建立与当地文明结合的吴。
藏品信息
器侈口,束颈,四兽首耳,浅腹,圈足较高,下缘附边条。腹部间饰涡纹、夔龙纹,圈足饰鸟纹。器内底铸铭文12行120余字,记述周康王册封为宜侯,并赏赐鬯、瓒、弓、箭、土地、庶人等,是研究西周分封制度的重要史料。
西周的分封即《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记载的“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是周天子分别授予自己的子弟、亲族及功臣一定范围的土地,建立封国,以屏卫王室,受封者即是诸侯。据史书记载,西周初年分封了71国,其中较大的有鲁、齐、燕、晋、卫等。通过分封诸侯,周人不但牢固统治商朝原有地区,而且其势力、影响得以不断扩大,远远超过了商朝。
簋内底有铭文120余字,大意为周康王册封夨为宜侯,赏赐他鬯酒(一种香酒)、铜器、弓箭和土田、山川、奴隶等。作器者夨原为虞侯,改封为宜侯。宜这个地方,可能就在铜器出土地丹徒县一带。宜侯夨簋铭文是关于西周实行分封的重要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