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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地下钱庄以及其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3           ★★★
 

南都讯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曾祥龙 徐培 张晓璐

111,广东省公安厅召开发布会,公布2015年破获地下钱庄 案件的成果,并宣布2015年我省涉案金额最大的地下钱庄案、协助“红通”人员转移赃款地下钱庄案等案件的侦破。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共破获地下钱庄案件83起,是2014年破案数的7倍;捣毁窝点7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1名,是去年的4倍;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3715万元,冻结可疑交易账户3491个、冻结金额6.65亿元,查扣金额是上年的2.5倍;已破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2072亿元人民币。

 

 

揭秘深圳钟吴两大地下钱庄:团伙洗钱高达442亿元

摘自

http://www.sznews.com/news/content/2016-01/12/content_12723136_4.htm?COLLCC=1230949927&

201587上午,深圳市公安局组织多警种联合作战,先后在深圳华强北等6个行动地点,将吴某灿、吴某璇、钟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这一案件主要涉及深圳地区“钟氏”、“吴氏”两个潮汕籍人员为主的特大地下钱庄。“钟氏”地下钱庄以钟某为首,而“吴氏”地下钱庄以吴某灿、吴某璇为首,骨干成员为多名吴氏家族成员,两个团伙均在深圳设有经营地点,通过控制个人账户群和境内外公司账户群的方式,经营地下钱庄。

“两个钱庄在业务上存在交集,有自己特定的圈子。”办案民警透露,这些团伙的客户遍及全国多个省份,在“圈子”中已经有一定知名度。当有公司或个人有提现需求时,需要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他们,然后钱庄以票据提现和虚拟进出口付款的方式,提供跨境资金流动和非法的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此次收网行动,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打掉地下钱庄犯罪团伙2个,捣毁窝点5个,同时,在人民银行、外管局的协助下,快速冻结288个银行账户,冻结涉案资金3.15亿元人民币。

(记者尚黎阳 通讯员曾祥龙 徐培 张晓璐)

8人建地下钱庄接收资金442亿元

转自http://news.ifeng.com/a/20160112/47033091_0.shtml

20158710,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开展收网行动,在深圳市福田区抓获钟某、吴某灿等8名犯罪嫌疑人,打掉地下钱庄犯罪团伙2,捣毁窝点5个。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42亿元,2015年广东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地下钱庄案件。

20153,深圳警方获得线索称,20111月至20145月间,一伙犯罪嫌疑人通过在广州、深圳等地的多家商业银行设立了145个账户组,资金流动异常、巨大,累计接收各类资金442亿元,涉及客户遍及全国各地、各行各业,资金过渡特征明显,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

按照广东省公安厅部署,深圳市公安局成立代号为“3·30”的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该案的地下钱庄经营者非常狡猾,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案件陷入僵局。

专案组经过艰苦的排查工作,终于发现一批还在活跃使用的账户。专案组民警经过多次车轮式的分析、排查延伸扩线,逐步理清了归集账户、中转账户及资金支付账户,从而基本掌握了该地下钱庄的组织架构等情况。再经过近一周的时间蹲守摸排,专案组摸清了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信息、经营场所环境、日常作息及出行规律等情况。

20158710,深圳市公安局组织多警种联合作战,一举开展收网行动,先后在深圳华强北等6个行动地点将吴某灿、吴某璇、钟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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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地下钱庄以吴某灿、吴某璇为首,骨干成员包括吴某滨等6名家族成员,该团伙以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广场C座某物业、福田区华强电子世界三期某室等为经营地点,通过控制吴某灿、郑某贞等个人账户以及深圳市某基业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某公司等境内外公司账户群,经营地下钱庄。两个钱庄均是以潮汕籍人员为主,均是以票据提现和虚拟进出口付款的方式,为境内外的公司及个人提供跨境资金流动和非法的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客户遍及全国多个省份,涉案金额达442亿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3·30”专案主要涉及深圳地区“钟氏”、“吴氏”两个潮汕籍人员为主的特大地下钱庄。“钟氏”地下钱庄以钟某为首,团伙成员包括陈某娜、柯某源等人。该团伙以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广场B座某柜台及福田区华强电子世界一期某柜台为经营地点,通过控制钟某、李某如等个人账户群,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某电子器材店以及香港某公司等境内外公司账户群,经营地下钱庄。

20153月,获得线索称,20111月至20145月间,一伙犯罪嫌疑人通过在广州、深圳等地的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设立了145个账户组,资金流动异常、巨大,累计接收各类资金442亿元,涉及客户遍及全国各地、各行各业,其中仅郑某贞等13名个人账户交易金额就达357亿元人民币,资金过渡特征明显,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按照省公安厅的部署,深圳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代号“3·30”专案)全力开展侦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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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毗邻港澳,对外贸易发达,资金流动频繁,广东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深圳、珠海、广州、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及沿海地市,部分侨乡也比较突出;多为家族、团伙作案或公司化经营,核心人员均为宗亲或相熟的同乡人员,团伙内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大部分与香港、澳门或台湾等地有联系。地下钱庄经营者通常按照流转资金的3‰至5‰的比例收取费用来非法牟利,资金流量巨大,获利可观。

目前,广东的地下钱庄主要有3种类型:

第一种是传统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通过接收当地外贸企业的外币支票,再支付人民币现金给客户。

第二种是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完成交易。在广东成立商行并大量开立账户,其合作伙伴则在香港开立账户,客户将人民币打入境内的帐户后,香港同行就按约定汇率从香港帐户向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帐户打入外币。

第三种是虚构贸易背景实施骗汇或直接把人民币转出境外。通过在境内外设立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等手段向银行骗购外汇,然后对外付款,将资金转移出境

深圳市破获案件数量占全省39%,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亿元人民币。中纪委发布100名“红通”外逃人员名单后,共破获4宗涉嫌为“红通”人员转移赃款的地下钱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广东省公安厅分别于去年6月、8月、9月组织了代号为“银鹰”的三波次集中打击行动,不断掀起专项行动的高潮,共破案60宗,占全年总破案数的73%。各地也根据本地情况组织统一破案行动,广州在11月的统一破案行动中,侦破4起案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金额92亿元;深圳在11月的统一破案行动中,侦破7起案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总涉案金额高达5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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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广州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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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成为各类经济犯罪赃款出境外流的重要通道。其中,证券犯罪也借助“地下钱庄”外流资金,严重干扰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826《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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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最牛地下钱庄”案一审判决李月财76个月

20110523 10:36  经济观察网

这个东莞史上最牛的地下钱庄,主要是为港资、外资企业服务,“比如说一些港商在桥头开厂,拿了港币进来,但是给工人发工资又不能发港币,所以需要将港币兑换成人民币”。这个地下钱庄存在一定的优势,“不限时间,兑换价比每天的外汇汇率略高”。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有那么多企业找他们进行外汇交易。在20097月至20109月期间,非法进行外汇买卖的交易金额就达到5767万余美元、港币24.32亿港元。据悉,为抓捕该团伙,东莞市公安局专门组成一支70余人的队伍,现场查获人民币1045万余元、港币39.78万元,还有日圆、美元、台币等,有目击者称“警察在现场用几台点钞机同时点钱,点了半天才点完”。

 

 

兄弟经营地下钱庄一年套现30亿 不服判决二审开庭 

20110706 广州日报

一对兄弟经营地下钱庄,一年时间内非法经营的数额就达到30亿元人民币。一审时哥哥被判5年、罚金10万元,弟弟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0000元。哥哥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昨日,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经查,20093月至20104月期间,两人非法为深圳市信某科技发展公司等多家公司进行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合计人民币30余亿元。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哥哥认为,首先,非法经营数额定为23.7亿元与事实不符,并不能将此用以认定涉案公司转入资金的性质就是用于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这23.7亿元中,有些是帮朋友走账,有些是6个公司之间互相转账,不能全部算在他头上。其次,他是在一个名叫“重庆”的人的唆使下从事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套现的关键环节是由“重庆”实施,所以他认为自己不是主犯,“重庆”才是。此外还有举报立功等从轻情节,比如提供了“重庆”的线索,因此,希望二审法院减轻刑罚,予以改判。

  公诉人则反驳认为,6家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从事非法的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认定有对方付款人名称的金额为非法经营金额是合法有据的。此外,关于“重庆”的问题,重庆警方至今未有复函,还不能确定是否属于从轻情节。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名词解析   “地下钱庄”是指非法经营外汇买卖以及支票套现提现业务,通过赚取外汇买卖差价、收取套现提现手续费,牟取非法利益,通常利用空壳公司进行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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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恐怖分子袭击美国世贸大厦后,中东地区的哈瓦拉因向恐怖分子提供了汇款渠道而受到美国政府和国际反洗钱组织的极大关注,使得实际上已经存在了千年以上的非正规汇款体系目前被确定为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的高风险行业

天涯论坛的一篇帖子传言,美国人上半年一直悄悄利用地下钱庄一直在兑换人民币进股,躲避监管层的监管 做大杠杆又做空

 

非常多国内富人和中产阶级到海外买房。比如澳洲和美国。但国内规定一个公民一年之可兑换5万美金。而在海外买房价值可能要100万美金。先分清兑换和汇钱。国外是没有外汇管制的,假如x是澳洲人,ax汇人民币,x再给a在澳洲用的账户汇澳币,在澳洲不违法。换汇公司的汇率比牌价高一个点或者几个点。合法。

 

不少大银行因防洗钱取消了海外汇款业务。与华人关系密切的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也于不久前因为没有阻止恐怖份子,毒品大王和伊朗的洗钱而被美国联邦和纽约州政府调查。

洗钱是联邦重罪,由美国多个政府部门参加处理,如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国税局。一些华人可能由于偷税漏税或不了解而误入洗钱陷阱,可能进而被罚款,没收财产,甚至坐牢。从历史上看,美国1920年代最早的毒品洗钱犯罪调查是以逃税起诉和判决的。1970年,为防止洗钱,国会通过银行保密法(BSA)。根据该法,财政部国税局采用4789- 现金交易报告,4790- 国际现金或货币工具往来报告和TD F90-22.1- 外国银行和金融帐户报告来监察洗钱。4789表要求金融机构报告国税局超过$10,000的现金存取。4790表要求国际旅客报告海关超过$10,000的现金出入境。TD F90-22.1表要求美国人报告财政部超过$10,000海外金融资产。国税局还要求其他公司用8300表报告超过$10,000的现金交易。

相关问题可以找会计师或律师

 

相关网文    地下钱庄替谁洗钱8000亿 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intouchtoday/n3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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