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权,十年茫茫申冤路 满眼泪,谁来为我洗冤屈
尊敬的吴氏家 族的朋友们,友你们好: 我叫吴清成,1956年12月出生,是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贾村一名普通村民。现本人秉着坚定信心和对党和政府的无限信赖,泣拜于地,向你们反映我10多年来被人无情报复和残苦迫害的曲折经历,恳请你们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给予大力支持和舆论声援。在此,我和我全家向你们致谢了! 一、利益驱使,幕后玩弄“潜规则”;个别干部,“权、钱”开路搞拆迁。 事情是这样的:1993年,我在所在镇的文化路开了个小杂货店。1999年10月22日镇政府给我送来了镇文化路拓宽改造的通知,我家的小店在拆迁之列。镇政府决定,凡拆迁户可以在拆迁之后向原街道南侧顺延重建。同其它拆迁户一样,我按照镇政府的规定拆除了房屋,并于11月30日向镇政府递交了建房申请书,交纳了建房押金,房屋放线费,建设配套费等各种费用5800余元,镇政府在12月23日向我颁发了《BWJ-005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明确了建房的位置,范围,确认了我对此土地的使用权,依建房手续,由村和镇工作人员现场放好线,很快建好了楼基。
令我不可思议的是,两天以后,也就是12月25日,白沙埠建委和镇土地管理所联合向我下发了《临兰白监字(1999)第067号责令停止土地基建违法行为》的通知书,
】同时镇政府向姜开田颁发了《BWJ—006号选址意见书》,位置与我的相同
(下面的合同图片,是姜富豪与村委签定的购置合同,明确我的位置。但我申冤十年,都没人敢管。喊冤无门)
其实,姜开田早就盯好我的这块地方,想在此盖一所医院,从此他在幕后操纵着一些领导玩起了“潜规则”。在金钱利益的驱使下,这些干部凭借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践踏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视我的合法权益而不顾,为达到其侵地的目的,采取各种恶劣卑鄙的手段迫害我,给我的精神和利益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非法拘禁,堂堂公民失自由;威逼要挟,一幕“悲剧”在上演。 2000年3月1日 下午,我接到了镇基建办公室的通知,叫我于 3月2日 8时到镇政府“参加会议”,并且不准缺席。去到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所谓的会议,就是组织九户拆迁户去某地参观街道建设规划情况,以便于我们参照重建,但参观不到几分钟,又被组织到日照海滨去游玩。于当日下午五点多才返回。事后得知我去“参加会议”刚刚十几分钟后,镇领导和村支书及村两委的干部组织了二十多人强行拆我垒好的楼基,并威逼我妻王加芝索要建房手续,刚刚回家不知内情的孩子也遭到了这伙人的殴打,我去找村支书理论此事,也遭到了村支书的无理的呵斥和殴打。对此,我百思不得其解,镇里明明向我颁发了选址意见书,为什么现在又推翻承诺,不让动工呢?他们出尔反尔,究竟为了什么? 为了使我就范,他们为收回批给我的建房凭证,兰山区建委及镇领导组织联防队员与村干部达五十多人,于 2000年3月6日 早九点半把我的父亲及孩子强行拖到村委办公室,由专人看管,非法拘禁。当晚七点钟这帮人还不罢休,又闯入我家,逼着我在他们写好的材料上按手印,我断然拒绝了他们。此时心力交淬的我突患急病,医生在家中给我打上了吊瓶,但这帮人仍继续威逼,直到夜里十一点多才悻悻离去。这帮所谓的人民公仆,与旧社会的绑匪有何区别,身患重病之中仍威逼按手印,与黄世仁威逼杨白劳在喜儿卖身契上按手印有多么的相似啊! 为讨个说法,我来到镇里说明我的来意,反映有关问题,镇政府与 2000年3月2日 ,给我《答复意见》,叫我按照选址意见书上的规定地点进行建设。但再次建设遭到姜开田和镇有关领导的横加阻拦。 2000多年4月10日,镇主要领导会同派出所,土地所及村委成员,姜开田也从幕后杀到前台,动用社会痞子等达到二百多人,开着警车,挖掘机等浩浩荡荡开到我家,强行把建好的楼基推平,把建筑材料全部毁掉。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又向兰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00年5月24,区法制局作出了行政答复意见:维持我的编号《BWJ—005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此时我真的是喜出望外。却不知又一幕悲剧就要上演了。 三、强行关押,受尽折磨向谁言;一纸判决,法律维权令人寒。 2000年6月26日 ,镇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和村委员一起来到我家说,上级领导已来到镇里,说是要给我处理问题。我信以为真,惊喜之余,和镇里的那位工作人员立即来到镇政府,然而,“上级领导”已经“走”了。镇委的管桂启副镇长非常和蔼地对我说,领导已经回市里去了,并表示愿意和我一道去市里寻找那位“领导”,当走出镇政府的大门的时候,门口已有一辆警车在那里等候〈鲁Q—0749警〉,车里坐着镇综治办主任姜开岳及派出所的钟玉华。我感到有些不对头,但想到自己并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没有什么可怕的,便放心的上了车。不久就到了市政府,但车辆却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以同样的速度前进,直到此时,我才意识到厄运再次降临了,我大声质问:“你们要带我去那里?”姜开岳面无表情地说道,去了就知道了。后来,车辆终于在临沂市收容站门口停下,我被他们押送到里面一间屋里看管起来。我再次义正辞严的大声质问他们:“我究竟犯了什么罪?”,姜开岳小声地回答道:“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你就不要问了。” 出去一天的我没有回家,妻子及不懂事的孩子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去临沂城去打听我的下落,泪流满面的妻子跑遍了大街小巷,从黎明找到深夜也毫无我的音讯。 在收容所里我度日如年。我想,自己又没犯法为什么要受到这种非人的折磨?此时我真的感悟到了什么叫暗无天日,什么叫做欺人太甚!我要抗争,要讨回公道,然而巨大的精神伤痛,使本来就不强壮的身体达到了崩溃的边缘。四肢也抬不动了,意识也恍惚了,收容所孙队长看此情形,为我伸出了援助之手。在他的照料鼓励下,我从死亡线上又挣扎着回来了,并坚信世上还有“正义”存在。 为了生存,我利用放风的五分钟,拖着病弱的身躯在花坛采集些野菜,强忍着吞到肚子里,以补充营养早日康复。就这样我含悲忍泪度过了三十四天。终于,我被无故关押的问题引起了收容所领导的重视与关心,终于批准我被放回,但却没有给我有关关押我的任何手续!(出来后,我得知:在我被关押后不久,姜开田就开始疯狂的大兴土木进行建设。在我出来之时,他在抢占我的楼基上已建起一座三层楼房。 在我四处碰壁,深感绝望之际,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无奈的我于 2000年8月25日 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以兰山区建委,白沙埠镇政府为被告,姜开田为第三人的行政诉讼,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确认镇政府颁发给姜开田的《BWJ-006号选址意见书》违法够成侵权行为,撤消镇建委的停工通知书,同时责令姜开田赔偿我的建筑材料费8000元。 可是令我在一次想不到的是,我拿着已生效的判决书找到确认在自己享有的土地上还建,姜开田构筑的房屋为违法建筑应于拆除时却遭到拒绝,我又找到市建委,市建委也表示无能为力,执法难使本案的性质内容未能实现,所主张的权利再度搁浅。我拿着判决书,欲哭无泪,在一次感到世事的无情。法律这样就可以搪塞过去吗?我不禁陷入深深的困惑之中。时光流逝,尽管我四处奔波,为我的权益而呼吁,而呐喊,可至今我的合法财产仍被姜开田霸占着,生效的判决书真的成了一张空文。 四、再次被逼,合法权益被侵犯;不择手段,名为“执法”实抢夺。 我家在1999年拆迁的时候,是拆除了两个地方,一个是上面所诉说的商店,还有一个就是现在的预制厂(是专业生产建筑用品的三人作坊的厂子,也是我家现在赖以生存的唯一经济来源),按照当时的协商,所有的拆迁户(共9户)都在原地顺沿重建沿街楼,我们家预制厂也在路边也可以盖沿街楼,但是由于商店用地和村及镇政府发生纠纷,为报复我家而不给予办理建房手续。因当时商店纠纷的恶化,我们也根本无力在处理厂子的建房问题,便至今把沿街的一部份做生产场地使用,但到了2005年的圣诞节那天九点多钟,突然来了一群社会上的痞子40多人,把并不知情的爸爸用以暴力拖着就往外走,其他的人都想发了疯一样把我们家堵的水泄不通,把我们家给围的死死的,紧接着如同强盗般的他们开动着推土机,及其他车数辆外加建筑队等一大群人以明抢的方式对我们家实行了硬抢,他们在我们家的生产用地上开始了对土地的挖掘,破坏,而且把我们生产的东西全部推掉,并把我们进进出出的大门给堵死,此种情景和 2000年4月10日 抢占我家商店用地时的情景是一模一样。 我们当时真的傻了,现在到底是什么社会怎能允许此种情况的出现,好村委好的镇领导都到那里去了?在慌乱之中我们才知道我这边的生产用地早在2000年6月份的时候(也就是我被关押的时候)便被村里私自卖给了别人(一个是本村,一个是外村的乔自臣,二人都不是拆迁户)并且办理了2000年时的建房手续。 (打击报复我,而非法私自卖掉我的预制厂,办理的2份建房手续请大家仔细看下,2份手续的合法性。--又一个钱权交易的结晶 )
此次带领痞子前来抢夺地方的就是外村的建房用户乔自臣(而法律规定外村人员无权在本庄拥有居住权和办理建房手续的)。可见手续的来源是否合法正道就不言而喻了。在利益的驱动之下他们全然不顾,为了发泄对我家的仇恨,真的是不则手段。尽管如此,经过我哭求之后,镇领导才打电话予以阻止!此时对平时在会议上总是大讲“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镇村干部们,多么具有讽刺意味! 五、流泪呼吁,谁来为我洗沉冤;天理昭昭,盼法律公正尽彰显。 “国泰于法正,民安于律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多年来,我们受尽了无数的折磨、恐吓、和极度的悲伤。我层层上访,历尽千辛苦,受尽万般难,到头来只落得个心力交瘁,事情依然得不到公正处理。为此,我请求党和政府,政法机关、有关媒体给予关注。党和政府、政法机关本着执法为民,维护法律之尊严的原则,依法讨回我的公道,讨回我的合法权益,拆除在我合法用地上的非法建筑。还我合法建房用地。赔偿损失,依法追究有关违法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清除违法乱纪分子。请有关媒体为我声援,以公正的舆论力量,助我一臂之力。也希望广大网友对此案予以评头论足,为我打气加油!我相信,有大家的大力支持,我一定会得到伸张正义!因为,法律毕竟是公正的,惩治邪恶和腐败人心所向。朗朗乾坤,共产党的天下,公理还在! 吴清成携带全家跪泣。 此致 , 崇高的敬礼! 二0 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强权威逼,变本加利不断迫害我们家的时间表: <1>: 1999年10月22日 接到拆迁通知 <2>: 1999年11月30日 递交建房申请,镇政府在 12月23日 向我颁发了《BWJ-005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明确了建房的位置,范围,确认了对此土地的使用权,依建房手续。由村和镇工作人员现场放好线, <3>: 1999年12月25日 ,白沙埠建委和镇土地管理所联合向我下发了《临兰白监字(1999)第067号责令停止土地基建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同时向姜某颁发了《BWJ—006号选址意见书》,位置与我的相同。 <4>: 2000年3月1日 我接到镇基建办公室的通知,叫我于 3月2日 8时到镇政府“参加会议”并且不准缺席 <5>: 2000年3月2日 ,镇政府以组织九户拆迁户去某地参观街道建设规划情况为名,将我骗出,在家里强行拆我垒好的楼基,并威逼我妻王加芝索要建房手续.结果阴谋没有得成 <6>: 2000年3月6日 早九点把我的父亲及孩子强行拖到村委办公室,由专人看管,非法拘禁起来,以此要挟我交回建房凭证,当晚七点钟这帮人还不罢休,又闯入我家,逼着我在他们写好的材料上按手印! <7>: 2000年4月2日 ,镇政府给我《答复意见》:叫我按照选址意见书上的规定地点进行建设。但再次建设遭到姜开田和镇有关领导的阻拦。 <8>: 2000年4月10日 ,镇主要领导会通镇派出所,土地所及村委成员,姜某也从幕后杀到前台动用社会痞子等达到二百多人,开着警车,挖掘机等浩浩荡荡开到我家,强行把建好的楼基推平,把建筑材料全不毁掉 <9>:2000年5月24,区法制局作出了行政答复意见:维持我的编号《BWJ—005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10>;2000年5月26,村书记何友广为了 抱复我,把我的生活用电掐掉.使我们无电数月之久. <11>:2000年5月29,区法制局作出了行政答复意见:维持我的编号《BWJ—005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12>:2000年6月26.以领导处理案件为名,将我骗出失去人身自由,对方借机肆无忌惮在我用地上疯狂建楼。 两年后才知道, 村书记为了抱复我,在我关押期间,将我的预制厂用地偷偷卖于他人.(本村村民;吴清峰和外村人员:乔自臣) <13>:2000年8月份,在关押我一个月之久后将我放出.此时,姜开田的楼房已经建成. <14>: 2000年8月25日 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以兰山区建委,白沙埠镇政府为被告,姜开田为第三人的行政诉讼,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确认镇政府颁发给姜开田的《BWJ-006号选址意见书》违法够成侵权行为,撤消镇建委的停工通知书,同时责令姜赔偿建筑材料费8000元。但:多次申请强制拆除非法建筑遭到拒绝. 其中姜开田的合同里明确标明了我的位置 <15>2005年的圣诞节,外村村民乔自臣,组织大量人员前来强占我的预制用地。 哭求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援助关注!此时的我们是多么的无助,我们是多么渴望有人能够伸出援助之手拉一把我们,为我们主持公道. 静候你们的回复!万般感谢! 附带有关证据共十一份: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对八.九.十.号证明的材料进行合法性确认.依法审查其审批过程.. 一:我家的建房申请,书一份. 二:居民建住房用地呈批表一份 三:我家的交款收据各一份 四: 2000年3月2日 ,通知书.一份 五:吴清成,<BJ-005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一份 六:村民王加利,关于掐我家照明电证明一份.姜开田合同一份:其中明确了我的位置 七,村成员姜友民出据关于 2000年6月26日 ,叫我到镇的证明一份 八:区信访局孟庆盈,关于释放我的书信一封 九:姜开田的<BJ-006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合同书一份。合同里明确标明了我的位置 十:吴清峰的<规划选址意见书>一份 十一:外村村民,乔自臣<规划选址意见书>一份 十二:大众日报 一份 (家中还有许多有关的照片和其他证据,) 此致 敬礼 本人申明以上内容属实,请给予查证,我家电: 0539-8651609 手机:13181200206
吴清成 有关的照片和其他证据http://user.qzone.qq.com/283492245/info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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