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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报警录音,具体来源不详。
说的什么呢?一名自称来自福州,叫吴淦的“公民”给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打电话,说认为湖北省长李鸿忠抢夺记者录音笔涉嫌犯罪,报案要求调查。
我英明的公安干警同志问明情况后晾了这名“吴淦”兄几分钟,好像是请示领导去了。之后说,这个事既然新闻媒体报了,国家会处理,警方无权处理云云。
部分录音如下:
警察:怎么了你?
吴淦:我是一个公民,我叫吴淦,口天“吴”,三点水加一个黄金的“金”,我想报个案。
警察:同志,发生什么事了?
吴淦:就是在人大会议的时候,湖北省省长李鸿忠他在记者会当中,我看到新闻他应该是涉嫌犯罪。
警察:同志,您能够大点声吗,因为听不见。
吴淦:就是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在开人大代表会的时候,在记者会当中抢了人民日报记者的录音笔,这涉嫌犯罪,我向你们举报。
警察:他抢了什么东西?
吴淦:抢了记者的录音笔。
警察:您怎么知道这个事的?
吴淦:这些媒体上到处报道,而且这两天李鸿忠接受《南都》采访已经承认了抢夺录音笔属实,这涉嫌犯罪了。这怎么能够抢别人的东西呢?他作为官员。我向你们举报,你们认定一下他是否是涉嫌犯罪,因为官员犯罪是与百姓一样的,你们也要同样对待。他如果涉嫌犯罪你应该追究的还是要追究。
警察:他为什么会抢记者的录音笔呢?
吴淦:记者对于邓玉娇的案子什么情况,他就生气了,就把录音笔给抢走了。
警察:您现在是在湖北吗?
吴淦:我是一个普通的福建公民。
警察:您在什么地方?
吴淦:我在福建福州。这是我本人电话。
警察:您在福建哪?
吴淦:福州市。
警察:您就想反应这个情况是吗?
吴淦:对,如果他涉及了犯罪我想请您追究他的责任。你可以搜索一下李鸿忠的案子。
警察:您是从哪个电视台播的新闻看到的?
吴淦:你上网搜索一下,全国舆论他都是焦点。
警察:您是什么意思呢?
吴淦:我认为他这种行为涉及犯罪。
警察:我们国家会依法处理的。
吴淦:我现在是以公民的权力向你们报这个案子,你们去认定他是否有犯罪,我个人认为他涉及抢劫。
警察:国家会处理相关人员的。
吴淦:你不能因为他是省长,要把身份给切割开,不能因为是省长。
警察:新闻媒体已经播了,国家会了解情况,会去调查。
吴淦:这个跟国家没有关系,因为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警察:国家会在调查以后做处理的,因为我们没有权力处理。
吴淦:好,我知道您的意思。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