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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简王灭越 与 楚怀王灭越
作者:牧羊    文章来源:转贴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2-13           ★★★

历史上,越国共被灭了五次。
第一次是吴王夫差灭越,随即让其复国;时间为公元前494年
第二次是楚简王灭越,吴国故地(包括琅琊)归为楚国,时间为公元前431年,即吴国灭亡之后42年。
第三次是楚怀王灭越,楚国占领绍兴宁波一带。时间为公元前306年
第四次是秦灭越,后来随着秦朝的灭亡又复活;
第五次是汉武帝灭越,这次是彻底地灭掉了,此后再未复活。
 

楚国灭越一直以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 越世家》为准,认为楚灭越之战发生在公元前333年的楚威王时期。近代杨宽先生经过多方考证,认为楚灭越发生在公元前306年的楚怀王时期,其理由主要是因为秦武王的死,秦国暂时无暇顾及楚国,且史料记载有楚怀王使昭滑于越的事实,所以杨宽先生力主楚怀王灭越,且由于杨宽先生强大的影响力,此说正被广泛接受。本人通过参读杨宽先生的文章,以及对史料的研读,认为楚灭越发生在公元前431年的楚简王时期。

在进入主题之前,先定义一下“楚灭越”这个概念。对于古越国来说,其在历史上的存在有其特殊性,即楚国灭亡越国并没有像灭亡陈蔡那样“县其地”,这样就导致越国政权的长期存在,直到秦始皇统一六国还有越君(但已经称君而不称王了),再直到汉武帝时期才完全消灭越国地方政权。所以,在此讨论的“楚灭越”是指像勾践时期那样的“大一统”的越国政权的灭亡,即司马迁所述的“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於江南海上,服朝於楚”,而不是指“大一统”的越国政权灭亡之后依然存在的各个小越国的最终消亡。

 
楚简王灭越的证据

其实,在众多的历史记载中,虽然只有司马迁的《史记 越世家》明确记载了楚灭越之事(当然,存在错误之处),但仔细寻找还是能找到很多证据证明楚灭越发生在楚简王时期的。历史缺乏楚灭越的明确记载的原因是,楚灭越之战的规模不大以及楚灭越的不彻底性导致的。一方面楚灭越始于越王无彊偷袭无假关,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自己在此战中被杀于汨罗江畔,越国由于无彊的突然死亡导致诸王子争立而星散,与其说越国被楚所灭,不如说越国因偷袭一战的战败引起的内乱而灭,楚国顺势侵占“故吴之地”而没有进一步地攻占故越之地,所以也没有发生像样的战争。另一方面,由于楚国并没有攻占故越之地,各个小越国依然存在,所以也并没有引起其他诸侯国的注意,特别是秦国的注意,因为后期的史料来源最主要是秦国的历史记载,其他诸侯国的历史记载绝大多数已经被秦始皇付之一炬了,《战国策》的凌乱而不成系统就是明证。

(一)   史书记载的证据:

1. 《史记 楚世家》:“简王元年,北伐灭莒”。楚惠王时由于越国当时“不能正江、淮”而“广地至泗上”,楚国势力已经达到莒国边缘,但要做到“北伐灭莒”,从莒国所处的地理位置看,楚国必须先占领今连云港的土地,而今连云港的土地本是越国地盘,且是直接与齐国接界的区域,所以楚简王能够“北伐灭莒”说明已经从越国的手里抢夺下了这块土地。

2. 《史记 苏秦列传》和《战国策 楚策》均有记载,楚威王时楚国的东部有夏州海阳两郡,海阳就是今江苏如皋,夏州在哪里谁也不知道,依笔者之见,按照与海阳郡的距离而言,今连云港附近是夏州最可能的地方,且由于此处有羽山,夏禹父亲坟墓所在地,所以会被命名为夏州。既然夏州海阳作为越国北伐齐国的必经之路,在楚威王时已经是楚国的地盘,证明楚灭越绝对不会晚于楚威王时期。

3. 《史记 越世家》:“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竟泽陵,楚之材也。越窥兵通无假之关,此四邑者不上贡事於郢矣。”楚灭越之战起于越王无彊,被齐忽悠“释齐攻楚”后所为主要是楚国南部的这四个县邑,而楚威王时楚国南部已经有洞庭苍梧两个郡了,洞庭苍梧两郡则是在楚悼王时启用吴起而南并百越才有的,所以,越王无彊“释齐攻楚”只能发生在楚悼王之前。

4. 《战国策》。 《战国策》是一部国别体式的史书,记事起于战国初期,止于秦灭六国。所记历史事实虽然既没有系统性也不详细,但该书有战国七雄以及宋卫策、中山策,却没有越策。越国作为春秋时期最后一个称霸的诸侯国,在接下来的战国史书里却没有一席之地,只能间接地证明越国在战国初期就已经被灭掉了,而楚简王灭越正好符合“没有越策”这个时间点。由于楚国灭越并没有像灭陈蔡一样彻底灭掉而“县其地”,所以后期依然可以见到关于越国的零星记载,但《战国策》没有越策,以及曾经与越相邻的楚齐宋策里基本不涉及越国之事是越国已经灭亡最有力的证据。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从来没有停止相互征伐,强大了打别人,弱小了被别人打,曾经如此强大的越国在《战国策》里既没有越策,与其相邻的楚齐宋策也不涉及越国之事,只能证明越国在春秋末年或战国初年已经覆亡,各个小越国除了与楚国接界之外,不再与齐宋相邻。

虽然鲁国也与越国一样,没有鲁策,但与鲁相邻的各国之策如楚齐魏韩宋等策均有提及鲁国之事。鲁国由于季氏分鲁而变得非常弱小,难以参与战国时期的诸强争斗之中,故《战国策》没有鲁策。

5. 吴起仕鲁。吴起刚出道时是在鲁国,按照吴起参加了魏文侯公元前408-前406年发起的灭中山之战,此时吴起才刚刚“去鲁之魏”,并没有担任进攻中山国的主将,所以吴起在鲁国的时间应该是公元前410年左右。按照现行的“越史”,此时越国的都城还在今山东的琅琊,正是相继剿灭滕郯等国的时候,一向“惧越如猛虎”的齐国绝对不会不顾虑都城还在琅琊的越国而对鲁国发动战争,既然能够发动侵鲁战争本身说明此时越国已经不存在了。另外,吴起初出茅庐,为了得到抗齐的机会而杀妻明志,也不可能坐视越国兼并一向为鲁国势力范围的藤国郯国而不发一言。任何史书记载的都是吴起到了楚国后与越发生关系(吴起相楚而南并百越),到楚国前的吴起从来没有跟越发生关系。吴起在鲁只是抗齐而没有与越发生任何关系这个事实,可以作为吴起仕鲁时越国已经灭亡的间接证据。

6. 《孟子》:孟子生活于公元前372-289年的战国中期,系邹国人。邹国与滕郯等一样属于泗上小国,小国的命运通常都由大国所决定。如果孟子生活的年代强大的越国依然存在,则在其留世的著作《孟子》中必定会有所反映(如《孟子》中记载了滕国与齐楚之间的关系)。如果按照现行的“越史”,公元前414年越灭滕,公元前413年越灭郯,到楚威王或楚怀王时楚再灭越的话,则孟子所处的邹国的邻国滕郯都是越国之地(越灭了邹国旁边的滕郯缯而同样是小国的邹国还在,也是值得怀疑的),但《孟子》一书除了在论及曾子时提到了“越寇”外(曾子所处的年代为越王勾践时),基本不涉及越国之事。相反,在《孟子 梁惠王下》第十三节却提及了这样一件事:“滕文公问曰:“滕,小国也,间于齐楚。事齐乎?事楚乎?”孟子对曰:“是谋非吾所能及也。无已,则有一焉:凿斯池也,筑斯城也,与民守之,效死而民弗去,则是可为也””,既然滕地已经为越国所有,何来滕文公与孟子的如此问答,且又不涉及越国?滕文公的“事齐事楚”之问,肯定是此处长时间处于齐楚之间,但凡越国从此处退出没多久,对话内容都可能会涉及越国。

《孟子》一书基本不涉及越国之事,可以作为孟子所处年代“大一统”越国已经灭亡的旁证。

7. 昭阳封地和楚怀王城广陵。昭阳是楚威王时期和楚怀王早期的楚国大将军和令尹,其封地在今江苏泰州的兴化市(县级),其地如今有祭祀昭阳的山子庙。这块封地肯定是昭阳生前所封,且此地一向为“故吴之地”。既然曾经的“故吴之地”在所谓的“楚怀王灭越”之前已经是楚国地盘,完全可以肯定“楚怀王灭越”是错误的,楚怀王对越发动的战争只是进一步地压缩了越国的地盘而已(使昭滑於越纳句章),而不是历史上一般意义而言的“大一统”越国的灭亡。当然,限于昭阳所生活的年代“昭阳封地”的存在只能证明楚怀王灭越为假,还不能证明楚威王灭越为假。

《史记 六国年表》记载了楚怀王十年(公元前319年)“城广陵”,即设置广陵邑,而广陵属于今扬州,此处也一向属于“故吴之地”,同样说明曾经的“故吴之地”在所谓的“楚怀王灭越”之前就已经是楚国属地。

 

(二)现代考古发现的证据

1. 越王勾践剑。越王勾践剑于1965年在湖北望山一号楚墓出土。自越王勾践剑出土之后,专家学者们为“越王勾践剑流落楚国”这个事实提出了两种可能的解释,即嫁妆说和战利品说。嫁妆说是指此剑随勾践之女嫁与楚昭王而流入楚国(楚昭王所纳越女是否是勾践之女非常值得怀疑),战利品说是指楚国杀越王无彊而缴获此剑。笔者以为,此剑流入楚国应该是战利品,而不是嫁妆。嫁妆说的出台其实很无奈,因为,出土该宝剑的楚墓,其下葬年份种种迹象表明不是战国晚期,而是中早期,也就是说该墓下葬年份在公元前340年以前即楚威王之前,而现在普遍认为的是“楚灭越在楚威王之后”,因此“战利品说”就不可能成立,万般无奈之下,专家们只有取信越王勾践剑流落楚国的嫁妆说了。

一般而言,君王心爱的宝剑作为女儿出嫁的嫁妆是难以成立的。在满足两个条件的前提下有可能成立,一是该君王之女一向为女中豪杰,喜欢舞刀弄枪,二是该君王爱其女胜过爱其兵器。但对越王勾践来说,这两条均难以成立,嫁给楚昭王的越女没有明确记载说明其是巾帼英雄,而越王勾践正在卧薪尝胆,励志复仇,要他将心爱的宝剑作为女儿的陪嫁也难以成立。很显然,出土越王勾践剑的楚墓,如果下葬年代在楚威王之前,则很能说明楚灭越(指杀越王无彊)在楚威王之前,也就是说楚简王灭越就成立。而如果该楚墓的下葬年代非常确定地在楚威王之后,则楚简王灭越就得另找证据。

望山一号楚墓的墓主为昭固,其下葬时间,其实现在都是根据文献推断楚灭越的时间来确定的,所以专家们倾向于战国中晚期。但是附近的天星观楚墓比较明确地下葬于公元前361-前340年,而天星观楚墓与望山楚墓有一个相同的巫师“贞人范获志”,且很多的随葬品的形制都比较类同,虽然“贞人范获志”可以向后活得更久一点至公元前300年前后,但也不能否认天星观楚墓在望山楚墓之后的可能,也就是说,“贞人范获志”有可能在天星观楚墓下葬后不久由于年老而死掉了,如果这样,望山墓比天星观墓下葬的公元前361-前340年还要早!此墓楚简显示,墓主所祀的楚先王只及楚悼王,或许此墓下葬于楚肃王时期。墓主昭固被认为是楚悼王的曾孙,为什么不能是楚昭王曾孙呢?目前专家们不愿意将望山楚墓的下葬年代提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专家们深信楚灭越在楚威王之后,以便越王剑的“战利品说”成立。如果是楚简王早已于公元前431年就已经杀越王无彊而灭越呢?如果这样,越王勾践剑早已流入楚国不就是顺理成章了吗?

2. 淮安高庄及运河村战国墓。该墓葬群于1978年发现,出土了大量青铜器,并最终于2004年出土了完整的木雕鼓车,该墓葬下葬于战国中早期。一般而言,鼓车是礼仪之车,主要用于军事,是古代战争中将帅指挥作战的信号工具,击鼓鸣锣是将帅指挥军队进退的重要方式,故古代交战中必有鼓车。虽然,据专家考证该墓葬中有许多的楚文化痕迹,但专家还是根据已成定论的“楚威王灭越或楚怀王灭越”而将该墓确定为“淮夷墓”或“越人墓”,然后再用“与楚国的交往”来解释墓葬中的楚文化。如果楚灭越是在公元前431年的楚简王时期呢?那么,这座墓葬不就是顺理成章地就是一座楚墓了吗?墓中诸多的楚文化因素也就不言自明了。


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是楚威王灭越。两千多年来,楚灭越的年份一直以司马迁的《史记 越世家》为准绳,认为越灭于楚威王时期。

通过对司马迁《越世家》的仔细研读,发现了司马迁所记内容不合理之处。楚灭越之战起因于越王无彊欲重拾祖上越王勾践的荣耀,决定北上伐齐,结果被齐国使者忽悠而“释齐攻楚”,齐国使者的理由是楚国南部的四个县邑雠、庞、长沙和竟泽陵,只要切断无假关就唾手可得。这个理由能够打动越王无彊,是因为事实的确如此。楚国开发今湖南之地是循序渐进的,不是一蹴而就的。上述四邑正好在湘江沿线,长沙就是今长沙,庞是今衡阳,雠为今茶陵,位于湘江支流的洣水,竟泽陵为今郴州(具体的在今资兴东江湖,详见《竟泽陵》一文),位于湘江支流的耒水,而无假关在今平江的汨罗江畔的加义镇。从地理位置完全可以看出,只要越国占领无假关,切断汨罗江,此四邑就完全不受楚国的控制了。

本人对楚灭越时间的关注,就起因于这四邑,这四邑应该是楚成王时开发的。《楚世家》:“成王恽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结旧好於诸侯。使人献天子,天子赐胙,曰:“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於是楚地千里。”周天子赐胙于楚成王后,要楚成王镇住南方夷越,楚成王顺势而开疆拓土,于是有了“楚地千里”,这时楚国拥有了南部沿湘江一线的四个县邑之地。到楚悼王时启用吴起为相而南有洞庭苍梧两郡,这个时候楚国的南部有了两郡之地。所以,越王无彊“释齐攻楚”必在楚悼王之前。

《楚世家》:“简王元年,北伐灭莒。”楚简王能够“北上”灭莒,从地理位置来看,必是在灭越之后,否则就做不到“北上”灭莒。结合这些史料记载,将司马迁的越世家记载稍做改动,就基本与历史真相吻合了:

王无彊时,越兴师北伐齐,西伐楚,与中国争彊。当楚惠王之时(原文为“楚威王”),越北伐齐,齐宣公(原文为“齐威王”)使人说越王曰:“越不伐楚,大不王,小不伯。图越之所为不伐楚者,为不得晋也。韩、魏固不攻楚。韩之攻楚,覆其军,杀其将,则叶、阳翟危;魏亦覆其军,杀其将,则陈、上蔡不安。故二晋之事越也,不至於覆军杀将,马汗之力不效。所重於得晋者何也?”越王曰:“所求於晋者,不至顿刃接兵,而况于攻城围邑乎?原魏以聚大梁之下,原齐之试兵南阳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则方城之外不南,淮、泗之间不东,商、於、析、郦、宗胡之地,夏路以左,不足以备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则齐、秦、韩、魏得志於楚也,是二晋不战分地,不耕而穫之。不此之为,而顿刃於河山之间以为齐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计,柰何其以此王也!”齐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贵其用智之如目,见豪毛而不见其睫也。今王知晋之失计,而不自知越之过,是目论也。王所待於晋者,非有马汗之力也,又非可与合军连和也,将待之以分楚众也。今楚众已分,何待於晋?”越王曰:“柰何?”曰:“楚三大夫张九军,北围曲沃、於中,以至无假之关者三千七百里,景翠之军北聚鲁、齐、南阳,分有大此者乎?且王之所求者,斗晋楚也;晋楚不斗,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此时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竟泽陵,楚之材也。越窥兵通无假之关,此四邑者不上贡事於郢矣。臣闻之,图王不王,其敝可以伯。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故原大王之转攻楚也。”

於是越遂释齐而伐楚。楚简王(原文为“楚威王”)兴兵而伐之,大败越,杀王无彊,尽取故吴地至浙江,北上伐莒而灭之(原文为“北破齐於徐州”)。而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於江南海上,服朝於楚。

前面已经论述了无假关与四邑的关系,将司马迁的记载经此一改,正好再次说明越王无彊“释齐攻楚”的原因,因为恰好此时楚惠王死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的相互征伐最常发生的就是某国的国君突然死了的时候,于是越王无彊更是肆无忌惮地进攻楚国了。

可见灭越的是楚简王而非楚威王

导致司马迁出现这个错误的真实原因不得而知,现在只能根据有限的资料进行推测。可能的是,司马迁当时所见到的史料中记载的是“楚惠王和齐宣王”(真实的应该是“楚惠王和齐宣公”),因为战国后期所有的诸侯国都称王了,所以战国后期记录历史事件的人不经意地将“齐宣公”错写成了“齐宣王”,本来是“齐宣公派使者说越王无彊”就变成了“齐宣王派使者说越王无彊”,司马迁发现楚惠王与齐宣王根本不同时,再加之史料中又记载了在越王勾践之后传了六位越王才灭国,且没有标明各越王在位的具体年份,按平均每位越王在位20年计,到越王无彊时应该在一百二三十年之后,所以司马迁综合所见到的史料记载将楚灭越的时间确定在楚威王时期,即公元前333年。

 
楚怀王灭越

楚怀王灭越之说的依据在于:1. 《古本竹书纪年》中的一段记录:“隐王元年四月,越王使公师隅来,献舟三百、箭五百万及犀角、象齿”周隐王即周赧王,周赧王元年即公元前315年,这一段记录说明当时越国还在。2. 《战国策 楚策》及《史记 樗里子甘茂列传》里均记载了楚王(楚怀王)“使昭滑於越而纳句章”之事,证明楚怀王时楚国还对越国发动了战争。正是依据这两条记载,近代史学家杨宽先生在其编撰的《战国史》中据此记载力主楚灭越在楚怀王23年即公元前306年,这个结论目前已被中国史学界所接受,已成为楚灭越年份的定论。

本人觉得,引起杨宽先生下此结论的最主要原因是楚灭越的不彻底性导致的。杨宽先生以及大多数人都混淆了“楚灭越”这个概念,没有分辨清楚“大一统”的越国与依然存在的各个小越国之间的区别。“楚灭越”这个概念应该是指勾践所建立的“大一统”的越国的覆亡而不是指各个小越国的最终覆亡。如果按照各个小越国依然存在的时间而论,则楚国从来不曾灭越,越国的最终灭亡要到公元前111年的汉武帝时期(汉武帝灭东越、瓯越、闽越等)。所以,按照司马迁所定义的“楚灭越”,杨宽先生将其定在楚怀王23年显然是不妥的。

楚怀王23年,虽然由于秦武王的突然离世而给楚国带来了相对宽松的时期,但楚国在楚怀王17年由于张仪欺楚而导致的丹阳之战被秦斩杀了8万军队,70多战将阵亡,随后的蓝田之战又是败迹,并导致韩国魏国落井下石,以及楚怀王26年齐、韩、魏三国伐楚,楚怀王不得已而将太子质于秦,秦出兵救楚才换得暂时的安宁,这样一个千疮百孔的楚国应该是没有能力再对越发起灭国之战的。再说回来,越国被楚所灭起因于越王无彊的争霸之心而不是楚国的主动攻击,当楚国的邻国纷纷向楚国举起屠刀之时,越国为什么不趁楚危而伐之呢?此时的越国既没见趁楚之危而伐之,也没见越国救楚之危,最大的可能性是此时“大一统”的越国已经不存在了!

楚灭越发生在越王无彊之时,楚国打败越国后所占之地为“故吴之地”,即浙江(今钱塘江)以北至今连云港之地,而钱塘江以南的故越之地依然在各小越国手里。而楚怀王“使昭滑於越”的结果是“纳句章”,而句章是今宁波,只能证明楚国进一步压缩了各个小越国的生存空间,将原越国的老巢会稽(今绍兴)也给占了,并不能证明“大一统”的越国此时才覆亡。相反地,此记载正好可以作为楚怀王时“大一统”越国已经灭亡的旁证。

从地盘上作为越国灭亡的依据只能是“故吴之地”,即今连云港(琅琊)到南通或苏南一带,此处的土地被楚简王所占,就证明“大一统”的越国已经覆亡。

 
越国灭亡之后关于越国的历史记载

按照上述讨论,楚灭越发生在公元前431年的楚简王时期,由于楚灭越的不彻底性,公元前431年之后的史书里偶尔还有关于越国的记载,这些记载有些是关于越国灭亡之后的小越国的,有些则是明显的错误记载。

1. 《吕氏春秋 季秋纪》:“齐庄子请攻越,问於和子。和子曰:“先君有遗令曰:‘无攻越。越,猛虎也。’”庄子曰:“ 虽猛虎也,而今已死矣。”和子曰以告鸮子。鸮子曰:“已死矣,以为生。故凡举事,必先审民心,然後可举。”

此段记载应为讹误,或者为后世之人理解错误。《史记 田敬仲完世家》:“庄子卒,子太公和立。”,说明《吕氏春秋》这个记载是有问题的,要么吕文中的和子不是田和,要么吕文记载有误。老子问儿子还要儿子告诉老子祖训?对于《吕氏春秋》所记载的这段对话,将其中的“和子”改成“襄子”就对了(吕不韦省下了千金)。襄子是齐庄子的父亲,而襄子的“先君”正是田常,与勾践同时,勾践所抢的琅琊正是从田常手里抢的(《史记 田完敬仲世家》:(田常)割齐自安平以东至琅邪,自为封邑。),所以田常才会有“越如猛虎”的印象。田和子时越国已灭亡,田襄子时越国正处衰落期。

2. 《史记 越王勾践世家》里记载楚威王灭越,已在前文论述。

3. 《史记 樗里子甘茂列传》和《战国策 楚策》所记载的楚王“使昭滑於越”之事,已于前文论述。

4. 《战国策 魏策四》:“(阙文)谓魏王曰:“昔曹恃齐而轻晋,齐伐釐、莒而晋人亡曹。缯恃齐以悍越,齐和子乱而越人亡缯。。。。。。”如果“缯恃齐以悍越,齐和子乱而越人亡缯”的记载为历史事实,则仅凭这一个历史事实就可否定“楚简王灭越”。因为,田和乱齐应该是指田和放逐齐康公之事,此事发生在公元前391年,若此时越国还能灭亡鲁国旁边的缯国,楚简王灭越自然是不攻自破了。

但是,此记载很可能存在讹误。一是此记载是以阙文之口而说的,有可能是阙文弄错了,误将“齐成子”说成了“齐和子”。二是缯国的灭亡,其它史料记载是早在公元前567年就已经被莒国所灭了,也就是说,到公元前391年时已经没有缯国了,当然也就不会再被越所灭了,即此记载没有其它相关史料的佐证。

5. 关于越国都城的迁徙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是没有真实的历史记载的,目前所谓的越迁都时间都是根据《越绝书》和《竹书纪年》等号称成书较早,实际可能成书很晚甚至不乏伪造的可能而确定的。越国都城的迁徙都应该在越王勾践之时,起初越王勾践为了争霸的需要而迁都琅琊,后来肯定由于范蠡的不辞而别而心灰意冷,于是将都城迁往苏州。历史明确记载了范蠡的不辞而别以及越王勾践“散地而归”即将原来吴国所侵占的各国土地归还各国。

6. 《竹书纪年》和《清华简》,本人认为,这两种“史料”都高度存在造假的可能性,即使不是造假,也是某个汉代之后的古人阅读历史时的读史笔记。现在通行的“越史”主要依据的史料就是这两种,而这两种“史料”又高度统一地将楚灭越的时间定格在楚威王时期,只是进一步将其过程进行了细化而已。比如,按照这两种“史料”整理出来的“越史”,其中有:“BC414:越灭滕。BC413:越灭郯。BC404:越灭缯。”首先,从地理位置看,此三个小国与越国的距离由近及远依次为郯、缯、滕,但此三国的灭亡顺序却为滕郯缯,就是说,越国先从郯缯借路将滕给灭了,再回过来又将离越国最近的郯国给灭了,又过了十年再将中间最小的缯国给灭了,虽然有假途灭虢的成语留至今日,但这种灭国顺序在笔者看来不太合乎情理。其次,“越灭缯”的记载非常象整理上述《战国策 魏策四》而来,即“越灭缯”并不是什么历史记载,而是整理的“读史笔记”。

如果司马迁的《史记 越世家》弄错了楚灭越的时间,则完全可以肯定《竹书纪年》和《清华简》为假造的“史料”,因为这就意味着这两本书出现了与《史记》同样的错误。出现相同的真实的历史事实是不能证明哪个史料属于伪造的,但相同的错误历史记载一定说明后者的伪造。而现在可以证之的是,一是出土越王勾践剑楚墓的具体下葬时间,若早于公元前340年(可能性非常大,此墓楚简显示,所祀楚先王只及楚悼王,证明此墓下葬于楚肃王时期的可能性非常大),楚威王或楚怀王灭越基本为错误的结论。二是密切关注今江苏境内(即“故吴之地”)的战国时期墓葬,特别是苏州到连云港沿海一带的墓葬,如果有较大型墓葬葬于公元前340年以前,且确定为楚墓,则完全可以证明越国灭于楚简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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