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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试析泰伯至德的真正内涵(上)
作者:郭会文    文章来源:无锡市鸿山遗址博物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8-25           ★★★
 

【转载】试析泰伯至德的真正内涵(上)

    作者:郭会文(2016-07-02)

吴李才按语2016-08-25)

郭会文先生撰《试析泰伯至德的真正内涵》是一篇好文,他依据史料文献记载,探讨了《论语》泰伯篇首章,说它是“颇具春秋笔法,平空一叹,语焉不详,赞惜杂陈”;他认为孔子从未将“让”提升到“至德”的高度,泰伯之“三以天下让”实属被动甚至被逼,无“让德”可称;他在结语中说,我们应秉持当仁不让、有所作为的积极人生态度,确立顺应时代发展的大局观。

我阅读本文后,记得在史料文献中有较深印象的两句语录,第一句话是孔子曰:“高而能下,满而能虚,富而能俭,贵而能卑,智而能愚,勇而能怯,辩而能讷,博而能浅,明而能闇,是谓损而不极。能行此道,唯至德者及之。”—载自(西汉)刘向(约公元前77年—公元前6年),《说苑》;第二句话是太伯曰:“天不言,殖其道於贤者之心。”—载自(东汉)王充(公元27—约97年),《论衡》。故有利于对本文的解读,孔子之言没有将“让”提升到“至德”的高度。而泰伯之言说的“天”是指商朝皇帝,史学家王充对泰伯维护殷商之德行提出了疑问:“圣人的道德,就是天的道德;贤者的话,就是天的话。圣人的指责,贤者的规劝,这就是天的谴告……”批判的是“天人感应”论。礼崩乐坏的诸侯兼并,争夺王位的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宣扬称颂“泰伯其可谓至德”、“以德服人”的理念,但这种理念不会被当年“以力服人”的诸侯国统治者所欢迎,孔子只有敬仰之心与惋惜之情吧。

我们读《论语》泰伯篇首章, 应该以史料实录和多角度评价孔子与泰伯的道德观,仅供参考。郭会文先生致感谢!本文较长,分上、下两段录入,【转载】全文如下,供宗亲读者阅读与思考。

摘要:后人多以泰伯之“至德”全在一“让”字。然综观孔子思想,孔子从未将“让”提升到“至德”的高度,泰伯之“至德”当别有内涵。从史学角度看,泰伯之“三以天下让”实属被动甚至被逼,无“让德”可称。从逻辑关系看,“三以天下让”并非是对“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的诠释。从孔子的思想倾向看,孔子对于有德之人的让位行为,有敬仰之心,更多惋惜之情。孔子称颂泰伯“至德”,要不在“让”,而在“让”之背后的传统政治秩序维护、孝悌忠信与中庸,以及奔荆蛮后的亲民保民兴民事迹。

关键词:论语;孔子;泰伯;至德;传统政治秩序;孝悌忠信;中庸;儒家思想。

自从《论语·泰伯篇第八·首章》以“子曰”称颂泰伯“至德”“三以天下让”,后为《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以“太史公曰”引述,泰伯“三以天下让”之至德说遂成定说而流布至今。东汉桓帝下诏在吴郡阊门外建造泰伯庙,表彰其三让高风。清康熙、乾隆分别为此庙御书“至德无名”“三让高踪”匾额。后人赠与泰伯“三让王”之美名。似乎泰伯之“至德”全在一“让”字。然而,《论语》提及泰伯仅此一处,对其事迹语焉不详,且评语晦歧难解。后来史家、论者多本于此,穿凿附会,自相抵牾,难以令人信服。更重要的是,综观孔子思想,孔子从未将“让”提升到“至德”的高度。孔子称颂泰伯“至德”,当另有内涵。现不揣冒昧,试析之。

一、泰伯的“三以天下让”

(一)泰伯让位之情势

1.被动之情势

见于文字记载的一让,均为被动。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史记·周本纪》: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1]

《史记》未记二让、三让,只是《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引述孔子言“太伯可谓至德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汉武帝遵董仲舒之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学说及《论语》地位至高,司马迁撰《史记》既然专为太伯作传且置于世家第一,本当大书特书孔子提及的泰伯三以天下让,然而并未如此,可见司马迁作为太史公,其所掌握的泰伯史实也极其有限,根本说不出二让、三让。

《韩诗外传》所记之二让,亦实为被动:大王亶甫有子曰太伯、仲雍、季历。历有子曰昌。太伯知大王贤昌而欲季为后也。太伯去之吴。大王将死,谓曰:“我死,汝往让两兄,彼即不来,汝有义而安。”大王薨,季之吴告伯仲,伯仲从季而归。群臣欲伯之立季,季又让。伯谓仲曰:“今群臣欲我立季,季又让,何以处之?”仲曰:“刑有所谓矣,要于扶微者,可以立季。”季遂立,而养文王,文王果受命而王。[2]

2.主动之情势

泰伯主动让位,文字记载仅见于东汉时期,且只见于二让、三让。

《论衡》记述:昔太伯见王季有圣子文王,知大王意欲立之,入吴采药,断发文身,以随吴俗。大王薨,太伯还,王季避主。太伯再让,王季不听。三让,曰:“吾之吴越,吴越之俗断发文身,吾刑余之人,不可为宗庙社稷之主。”王季知不可,权而受之。[3]

《吴越春秋》记述:古公三子,长曰太伯,次曰仲雍,雍一名吴仲,少曰季历。季历娶妻太任氏,生子昌。昌有圣瑞。古公知昌圣,欲传国以及昌,曰:“兴王业者,其在昌乎?”因更名曰季历。太伯、仲雍望风知指,曰:“历者,適也。”知古公欲以国及昌。古公病,二人讬名采药于衡山,遂之荆蛮。断发文身,为夷狄之服,示不可用。古公卒,太伯、仲雍归,赴丧毕,还荆蛮。国民君而事之,自号为勾吴。吴人或问:“何像而为勾吴?”太伯曰:“吾以伯长居国绝嗣者也,其当有封者吴仲也。故自号勾吴,非其方乎?”……古公病,将卒,令季历让国于太伯,而三让不受。[4]

主动让位之二让、三让均未见于先秦记载,汉儒伪造的可能性较大。

3.被逼之情势

《诗经·皇矣》:“帝省其山,柞棫斯拔,松柏斯兑。帝作邦作对,自大伯王季。”《诗经·鲁颂·閟宫》:“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左传·僖公五年》:“大伯不从,是以不嗣。”加之《史记》所记古公语:“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几文参看,可能的情况是:古公亶父居岐山,经奋力开拓,势力日大,遂存翦商之志。殷商乃天下之共主,泰伯认为翦商之志不合忠义。古公亶父不满,也就不想将王位传给泰伯,而意欲传给季历以及昌。泰伯让位,实为情势所逼。《左传》认为这是“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左丘明与孔子同世略晚,相传孔子著春秋,左丘明传春秋。左丘明所记太王与泰伯政见不合、逼泰伯让位甚至欲加害泰伯、逼得泰伯无法继续在岐山存身,孔子当知。朱熹《论语集注》持此说:“太王之时,商道寖衰,而周日强大。季历又生子昌,有圣德。大王因有翦商之志,而泰伯不从,大王遂欲传位季历以及昌。泰伯知之,即与仲雍逃之荆蛮。于是大王乃立季历,传国至昌,而三分天下有其二,是为文王。”[5]这虽仅为一家之言,但有论据链条,似乎更合事理。

(二)泰伯让位之异说

《论语》只提及“三以天下让”。《论语》用“三”,凡56次,其中,47次是数词,确指;9次,概言次数之多。“三以天下让”之“三”是确指“三次”,还是概言“多次”,未可知。朱熹《论语或问》:古人辞让,以三为节。一辞为礼让,再辞为固让,三次为终让。

《史记》所载,只有一让,即“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

《韩诗外传》似乎写了两让,但比较含混。

《吴越春秋》则实实在在围绕“三让”做了一通文章:一让,让季历;二让,让仲庸(“吾以伯长居国,绝嗣者也,其当有封者,吴仲也”,就连“句吴”之名都是源于弟虞仲之名。吴,虞也);三让,让文王昌(古公病将卒,令季历让国于太伯,而三让不受)。在讲完三让故事后,赵晔作结语“故云太伯三以天下让”。

关于“三让”,另有说法:

《史记正义》引江熙云:太王薨而季历立,一让也;季历薨而文王立,二让也;文王薨而武王立,遂有天下,三让也。

钱穆先生《论语新解》援引一说:泰伯避之吴,一让。太王没,不返奔丧,二让。免丧后,遂断发文身,终身不返,三让。

更有卓尔不群的异说。《史记正义》引江熙云:太王病,讬采药,生不事之以礼,一让也;太王薨而不反,使季历主丧,不葬之以礼,二让也;断发文身,示不可用,使历主祭祀,不祭之以礼,三让也。此说,将“三以天下让”之“让”理解为“责让”。让,古体讓。《说文》:相责让也。

(三)泰伯让位之真伪

三让事迹,仔细辨析,会发现编造痕迹。

两汉记载的泰伯事迹,原本用来阐释孔子所说的“三以天下让”,却不经意中违背了孔子的“至德”标准。如,“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为夷狄之服”。孔子讲过:“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孔子是不会认同蛮夷文化的。再如,“自号句吴”,孔子也不会赞同“自号”这样的僭越之举。又如《吴越春秋》,“二人托名采药于衡山,遂之荆蛮”,有欺君父之嫌,孔子也不会赞同。孔子生前如果知道泰伯有这些行为,断然不会称颂其“至德”。有些史述则自相矛盾。如《吴越春秋》,既然当初古公有意传位昌,怎么又在临终前“令季历让国于太伯”?

有些说法名不副实。如,“三以天下让”之“天下”。 泰伯首次让位之时,古公亶甫偏处岐周,尚未有天下。即使奔荆蛮自号句吴,也算不上“天下”。后人圆孔子之说,有的说,泰伯料知周将来必有天下而让位于季历;有的说,当时殷道渐衰,泰伯遵从父意,让位于季历及其子昌以匡救天下,是其心为天下让(宋·程颐:立文王则道被天下,故泰伯以天下之故而让之[6])。说到最后,连“让天下”还是“为天下让”都成了问题。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泰伯“三以天下让”缺乏制度基础。史前及上古时期,在王位继承上,立贤、立长、兄终弟及三者并存。一般来说,天下纷乱或部落初起之时,为了生存和发展,多立贤,尧舜禹禅让传说即本于此。而在政治和社会趋于稳定之后,则偏于立长和兄终弟及。古公亶父、泰伯之时,正值殷商末世,天下纷乱,周仅是一个小的部落,为求生存,古公亶父欲传位于有圣瑞的姬昌,是有深远考虑的,也并不违反当时的王位继承制度。因此,古公亶父之位,并非必定传予泰伯。如泰伯不受,依兄终弟及之制,亦可传位于次子仲庸。若仲庸即位,其后的“二让”“三让”也就与泰伯无关了。既然王位并非法定属于泰伯,则“三以天下让”之说也就难以成立了。

即便如众口一词的泰伯奔吴之事,迄今亦无考古支持。根据现有考古资料,周人初到江南的时间不是先周的古公时期,而是西周成王、康王年间。因为现已发现的江南周文化遗存,其年代未有早于这个时期。泰伯、仲雍所统治的是北方的虞国。[7]

(四)泰伯让位事迹之成因

泰伯三以天下让的“事迹”被大加鼓噪起来,是在东汉时期。两汉有察举制度,大体可分为在先的“贤良”与后起的“孝廉”两大项。至东汉初,则“茂材”、“孝廉”定为岁举。章帝建初后“孝廉”为察举惟一项目。举茂材分四行,其中第一行便是“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举孝廉,对象是孝子、廉吏。[8] 在这种制度的刺激下,社会出现了一股竞相比较道德高下的风气,如久丧、让爵、推财、避聘、清节等。社会过分看重道德,人人争高斗胜,便不免世人竞表演、古人被浮夸。[9] 周礼为孔子所推崇。泰伯,作为先周人物,体察并顺应君父的心意,做出让位之举,为孔子所称颂。宣扬泰伯事迹,能助成两汉特别是东汉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有助于政治集团维护长治久安。因此,泰伯三以天下让自然成了汉儒借题发挥的绝好题材。

二、“至德”与“三以天下让”的关系

《论语·泰伯篇第八·首章》:

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一)对“民无得而称焉”的理解《论语·季氏篇第十六》亦有“民无德(一作得)而称焉”一语:

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一作得)而称焉。

此句中“民无德(一作得)而称焉”一语,钱穆先生《论语新解》译为:人民对他没有可称的。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译为:谁都不觉得他有什么好行为可以称述。[10]他们的理解一致:都是不称颂。

除了“民无德(得)而称焉”之外,“无得”一词在《论语》中还出现过一次,见于《论语·子张第十九》:

叔孙武叔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逾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逾焉。人虽欲自绝,其何伤于日月乎?多见其不知量也。”

此处“无得”,钱穆先生《论语新解》解为“无法再能”,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解为“不可能”。另,比较“无得而称焉”与“无得而逾焉”,可知这是当时一种比较常见的句式,且“无得而”是一个固定词组。

“无得而称焉”,几可作为成语使用。譬如,钱穆先生《国史大纲》:“至于彼中所流被于我者,则除景教、摩尼教等几种宗教思想之稍稍传布于民间以外,他固无得而称焉。”[11]

对于《论语·泰伯篇第八·首章》的“民无得(一作德)而称焉”,不能脱离语言的基本含义而随意曲解。相对可取的解释有:

理解A:北宋邢昺疏:三让之美,皆隐蔽不著,故人无得而称焉。意思是,老百姓不了解泰伯的事迹,因此并未称颂他。

钱穆先生《论语新解》:泰伯之让,无迹可见。相传其适吴,乃以采药为名,后乃断发文身卒不归,心在让而无让事,故无得而称之。钱穆先生将“民无得而称焉”译为“但人民拿不到实迹来称道他”。其理解与邢昺相似。

理解B:“民无得而称焉”之“得”,一本作“ 德 ”。此句可读成“民/无/德而称/焉”(其他理解,读成“民/无得/而/称焉”),意思是“老百姓并未觉得他品德高尚而称道他”。

至于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译为“老百姓简直找不出恰当的词语来称赞他”,[12]言下之意,老百姓是称赞泰伯的,只是找不出恰当的词语,似不可取:(1)脱离了“民无得而称焉”的基本含义,与他本人对“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一作得)而称焉”一句的解释似乎很不一致。(2)“老百姓简直找不出恰当的词语来称赞他”似乎不合情理。老百姓如果乐于称颂泰伯,只需传颂泰伯的事迹即可,不需要寻找极其高深、具有高度准确性和概括力的抽象词汇。即使是“至德”一词,转换为老百姓的语言,也就是“品德最高”,老百姓还是能够随口说出来的。(3)杨伯峻先生的译文中“简直”一词,在原文中无出处。去掉“简直”,杨伯峻先生的译文便是“老百姓找不出恰当的词语来称赞他”,最终的意思还是未称赞。(4)即使承认可以使用“简直”补译,“简直”是副词,强调完全如此或差不多如此。那么,不管是“完全找不出恰当的词语”还是“差不多找不出恰当的词语”,最终的意思均是“找不出恰当的词语”,此句最终的意思还是未称赞。

(二)对这一“子曰”的理解,关键看前后两句(后句包括两个分句)之间的逻辑关系

如果孔子基于泰伯“三以天下让”而称颂其“至德”,那么,此句完全可以写成:“泰伯,三以天下让,其可谓至德也已矣,民无得而称焉。”——也就是,先阐明缘由,后发出感叹。

《论语》共有两处讲“至德”,另一处同在《论语.泰伯篇第八》: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夫!”

孔子在称颂周之“至德”时,先阐明缘由: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论语》

另有一处“至”与“德”同出:

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这一句,其实也是先阐明缘由,因为中庸的含义已不言自明。套用上面的句式,此举可改写为:

子曰:“中庸之为德,其可谓至德也已夫!民鲜久矣。”

然而,主张“至德”即“三以天下让”者,却认为“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与“三以天下让”是诠释关系——后句诠释前句。果真如此?

如用“主要是”表示诠释关系,并将“民无得而称焉”的两种理解放进去,则是:

A.泰伯,那可以说是品德极崇高了!主要是,他三让天下,老百姓拿不到实迹来称道他。

B.泰伯,那可以说是品德极崇高了!主要是,他三让天下,老百姓并未觉得他品德高尚而称道他。

不管取哪一种理解,均不合逻辑。可见,“三以天下让”并非是对“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的诠释。

那么,前后两句(后句包括两个分句)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逻辑关系?前后两句是转折关系,后句的两个分句是因果关系——

泰伯,那可以算是品德极崇高了!但是,由于他三让天下,事迹不著,民众对他不了解,拿不到实迹来称道他。

因此,孔子关于泰伯“至德”之评价并非基于“三以天下让”。

《论语》是语录体,其中的孔子言论是孔子弟子和再传弟子所做的笔记。时过境迁,年代久远,加之笔记不全,很有可能导致记录不全面。孔子在称颂泰伯至德之前,肯定跟学生有过一番讲述和讨论。其中,可能讲述泰伯三以天下让的故事,也可能讲述太王有翦商之志而泰伯不从、奔荆蛮的故事。因此,《论语.泰伯篇第八.首章》如果记录详尽一点,或许是:“太王有翦商之志,而泰伯不从,遂三让不嗣。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而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未完待续〉

(本文在《华夏吴氏网》发稿,致感谢!)              

 

文章录入:吴李才    责任编辑:吴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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