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掠影
吴立梅/东阳市吴宁镇华康路3-1-301/322100
陕西的地形,陕南即秦岭以南地区为山地,陕中渭河河谷地区为八百里秦川,陕北的延安地区和榆林地区为黄土高原。
自西安北驰,一马平川,富庶的关中曾是周秦汉唐的建都之地。途径渭河和泾河的交汇之处,由于正当枯水期,那两条著名的河流都为涓涓一脉,也就无所谓清浊之分了。途径的三原县,是于右任的故乡,因此被命名为“书法之乡”,而耀县,因为有了药王孙思邈,于是成了“长寿之乡”,这里也是耀州窑的故地。进入耀县以后,地势明显升高,平坦的原野也被连绵起伏的黄土山坡所取代。
黄土高原的绿化
黄土高原在人们印象中,似乎是少见绿色,满眼黄土。我想象中也是如此。到了此地,才发现大谬不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退耕还林,牲畜圈养,减少了对水土的破坏;另一方面,连续几年飞机撒播造林,经过十几年的养护,现在已是满眼苍翠。这是了不起的成就。唐宋以来,黄土高原就以漫天风沙、遍地黄土出名,而今变成绿色山川,在陕北历史上,应是浓墨重彩的一笔。陕北缺水,自西安至延安,沿途见到的水库只有一座,且库容不大。水土保持于陕北而言,既是重大而艰难的,也是必需而充满希望的。再过若干年,眼前见到的植被必将更为蓊郁,而那些小树也将长成参天大树。
黄帝陵
陕北必游之处首推黄陵,这是中华民族老祖宗的陵寝所在。过黄陵县城西行数公里,即到目的地。黄陵这方圣地,倒像陕北的江南,青山绿水,一片清幽。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数万棵古柏,树龄多在千年以上,或直插云天,或斜倚山崖,或虬干曲枝,或亭亭玉立。它们走过宋元明清,笑迎雨雪风霜,默默地护卫着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记得1983年,报上披露黄陵管理处滥伐古柏,结果引来全民声讨。其时我也与同好数人去信斥责。后来才知道不是“滥伐”,而是“当伐”,砍伐的是虫蛀病死的柏树。
汉武仙台
与一般坟墓安葬在山环水抱之处不同,黄陵位于山顶——虽然那山的相对高度不过几十米。老祖宗静静地安眠在这里应该有四千四百年光景了,多少帝皇将相、英雄豪杰在墓前顶礼膜拜。汉武大帝北巡朔方返回过此,下令十几万士兵每人挑土一担,筑成“汉武仙台”。我们依据登台的规矩拾级而上,顶端面积不大的高台倒是瞭望的好去处。极目远眺,那森森古柏像巨大的军阵,一阵风过去,波涛起伏,蔚为壮观。道旁有当代名人栽种的柏树,多为政界要人,也有如成龙那样的影星。
黄帝手植柏
轩辕庙内有黄帝手植柏,若果真如此,那么这古柏经历了四千多年沧桑。其旁还有汉武帝的挂甲柏,那树也有两千多岁了。那两株柏树南侧的纪念亭内,黄帝陵的石刻也是一大景观。在这里,许多20世纪的风云人物留有他们的题刻。而明清时期存留题刻的作者,大多为奉旨祭陵的地方官员,品级都不是很高。
从黄陵到壶口,经过洛川和富县。那富县本写作“鄜县”,本属麋鹿出没之地,为了简化汉字,换了一个俗不可耐的名字。这里是诗人杜甫安顿家小的地方,有“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的名句。而富县到宜川县城途中,看那七沟八梁,是大自然的杰作,也是水土流失的产物,却使胡宗南沿着沟底行进的几十万军队发现不了山梁上迂回的西北野战军。青(岛)兰(州)高速正在施工,当然,是在开凿隧洞。
南泥湾一隅
从壶口往延安,途径南泥湾。这是稍显开阔的一条山谷。陕北地瘠民贫,无以负担沉重的军费,“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便成为战争年代的无奈之举。三五九旅将这荆棘遍地的荒野变成了“陕北的好江南”,而旅长王震也因为这段经历而成了解放后的农垦部长。在麻洞川一带,沿途每隔几百米就有磕头机在运转,抽取地下埋藏的石油。大自然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必然打开另一扇门,陕北虽然地上贫瘠,地下却埋藏着丰富的煤炭油气资源。
革命圣地延安令人向往。四十来年前读贺敬之的《回延安》,这里的山川草木仿佛都被涂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延安城不大,坐落在三条山沟之中。革命遗址一处连着一处,参观了毛泽东的住处及办公场所,也去钻了毛泽东躲避敌机轰炸的黑咕隆咚的防空洞。中共七大的会场和一般农村的大会堂差不多,却是中国革命史上的里程碑所在。
延安宝塔山
在似火骄阳下,我们靠着延河,面向延河大桥和宝塔山,纷纷留影。因为逆光,所以照片中人人都像非洲黑人。延安大学的层层窑洞颇为壮观,导游介绍,这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窑洞群,共有六层,竟有老外为参观此窑洞群而专程前来的。延安大学有“周扬楼”,为纪念周扬而设。这老周毁誉不一,功过参半,是鲁迅所称的“四条汉子”之一,在文革前的十七年中,是文艺界的一根大棒,以其命名该楼似乎过甚其誉。
延河流水甚少,但这河畔,当年曾聚集了多少热血青年。我们则在当年青年们经常散步出操的地方,欣赏原汁原味的陕北歌舞。歌者据称是阿宝的师傅,阿宝曾向他学习过几个月。陕北民歌高亢苍凉,也带有几分悲壮,一如范仲淹《渔家傲》的韵味。而陕北的大红枣则个大肉圆,品尝这名产,脑海里不禁飘过芭蕾舞剧《白毛女》里“大红枣儿甜又香” 的优美旋律。
榆林地区不在旅游团的行程里面,参访延安以后,我们便踏上了归程。
2010.12.31(照片均系本人所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