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古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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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k 文章来源:原創編輯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13 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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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古塚文
近祠古塚不可戕害,祠成搆文祭之以后每岁祀祖时备香楮以祭之,庶孤魂不至冷落墙外耳。
维皇清道光六年仲冬月之四日,吴渤海郡大宗某谨以牲醴香楮微仪致祭於祠宇前后左右诸古塚前曰,天地有变迁,人事有代谢故深谷高陵宗周禾黍古人悲之,而况更陇亩而楼台,易园林而寝庙,度其形势扩厥规模,尚能仍山川之旧,保邱阜之常乎,是以郑伯葬除,当道有游氏之庙,季孙成寝,西阶有杜氏之坟。要皆地势之万不可避,动作之万不可逃,亦势之无可如何者也。我族祠基,传之祖业,得之裔孙,建造之初即以戕害古塚为戒,旧茔累累不敢迁移,老圹团团有谁挖毁。但自启土以及成工,将周一载,既大肆其经营,自难免乎惊动,慨当年之宿草践踏无存,即近穴之枯荆,遗留有几,事虽难己,心实不安,爰备微仪,用伸薄奠,伏愿尊灵怜我爱祖之忱。鉴我修祠之苦,势所必然。情犹可恕,语言喋亵,赦匠役之无知;锄杵訇禾夌,谅工程之有自,嗟呼昔日荒邱多悲寂寞,今时华屋颇觉辉煌。青灯夜冷本无伴之孤魂,红烛霄腾为有邻之古墓。倘系本宗遗骨同邀祠内之蒸尝,即为异姓枯棺亦受门前之照覆。奠三杯之白酒用妥其灵,焚一陌之黄钱,各安其穴,尚飨。
祭文胥遵原本,惟冬至祭文内分支祖考妣系本年添入,缘谱既合修每岁必合祭耳。
同治五年 月 日合族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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