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行,奔波在生活路上的脚步浩浩荡荡。在这样一个高速度、快节奏的时代,阅读方式也进入了一个“读图”的新时期。
文字,记载着历史的轨迹;图片,还原了文字背后的故事。为此,本刊特开辟“法律图考”栏目,以最通俗的方式,追本溯源,带领您重新认识中国历史上的“法文明”。
□庞朝骥
中国古代社会非常重视孝道,认为“百善孝为先”。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对因践行孝道而犯罪的人给予特殊照顾。同时,也常常借审判来教育世人,弘扬孝道。《后汉书·吴佑传》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吴佑,字季英,东汉时期陈留长垣人。当时,青州安丘县一个叫毋丘长的男子和母亲到市场中游逛,碰到一个醉汉。醉汉出言不逊,侮辱其母亲,十分不堪。毋丘长大怒,失手杀了醉汉,自知犯法,便出逃外地。安丘县派人追捕,在胶东国捉到了他。时任胶东国国相的吴佑得知此事后,知道毋丘长被捉回去一定是死罪,于是命人将毋丘长领来,并对他说:“儿子看到母亲受辱,气愤是人之常情。但是孝子在愤怒的时候也要有所顾虑,不能因此拖累母亲。现在你因为孝道而被激怒,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人,如果赦免了你,则为国法所不容,若是处罚你,则又于心不忍。”
吴佑沉吟片刻,问毋丘长有没有妻子,毋丘长回答说有妻无子,吴佑便命人将他妻子送来,安排他们同宿牢狱之中,直到他妻子怀有身孕才离开。按照当时法律规定的秋冬行刑,到了秋天,毋丘长将要被处死。临死之前,毋丘长咬断手指吞入腹中,留下誓言“如果我的妻子生了儿子,就给他起名叫‘吴生’,并且告诉他,我临死吞指为誓,让儿子来报答吴大人的恩德”。吴佑的做法得到了百姓的一致认可,经常有百姓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送至吴佑的府邸,表示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