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段秀实
我国历史上清廉的官吏不乏其人。晋朝的吴隐之、唐朝的段秀实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晋书·吴隐之传》记载,广州北面二十里,有个名叫石门的地方,有股泉水,其名“贪泉”,“饮者怀无厌之欲”。也就是说,谁喝了贪泉的水,就会贪得无厌。吴隐之赴广州任刺史途经石门,喝了贪泉的水,并赋诗一首:“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古。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他以商朝末年的伯夷和叔齐,逃到首阳山,不食周粟而死的史例,说明自己虽喝了贪泉水,但决不贪欲的决心。
广州临海,商贸繁荣,是块富裕之地。不少官吏先后到此任职,但多因自身不洁,不期而卸任。吴隐之到任之后,先从廉政做起,常持清廉情操,生活节俭,“常食不过菜及干鱼而已。”他生活所需之帷帐、器具、衣物等,都不用公家出资。属下有人发现他嗜好食鱼,便将剔去骨刺的鱼供他食用。吴隐之对此予以严厉斥责,并将其“罚而黜焉。”此后再无人敢向他施行贿讨好之事。因此,连当朝皇上也感叹道:“夫处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所操”。
吴隐之期满卸任,“归舟之日,装无余资”。可以说是两袖清风。回到故里,“数亩小宅,篱垣仄陋”,几间茅屋,容不下妻儿。有人送他车牛,并要为他起盖新宅,都被他拒绝。他每月所得俸禄,除留自食口粮外,其余都接济了贫困的亲族。家人靠纺织度日,有时生活拮据,一日的粮食分做两天食用。妻子儿女一点也不能沾用俸禄。
唐朝的段秀实也是位情操高洁的官吏。德宗时,他做过司农卿。783年,朱泚反叛时被害。
段秀实死后,柳宗元写了一篇《段太尉逸事状》,记述了段秀实在任期间与地方军阀残暴跋扈,鱼肉人民的恶行作斗争的事。其中,突出记述了段秀实清廉不贪的一件事:
“……太尉自泾州以司农征,戒其族,过岐,朱泚幸致货币,慎勿纳。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谢曰:‘处贱,无以拒也。’太尉曰:‘然终不以在吾第’。”
段秀实因此事,不但赶走了女婿韦晤,而且将朱泚赠送的三百匹大绫,搁在他住所的梁木之上。段秀实死后,朱泚手下人告诉他此事,朱泚前往取视,三百匹大绫还原封未动地封存着。只此一事,就可以看出段秀实清廉不贪的高尚品德。
《资治通鉴》上说,段秀实“奉身清廉,室无姬妾,非公会,未尝饮酒听乐。”柳宗元的文章中也说,“今之称太尉大节出入以为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这说明,没有平时的奉身清廉,刚正不阿的修养,遇危及而不虑死是不可能的。
吴隐之、段秀实,作为封建时代的臣僚,能做到这样廉洁自律的地步,令今人深思。 |
《晋书》还记载,吴隐之的女儿出嫁,卖了一只犬操办婚事;吴隐之到番禺巡视时,有人赠送其妻一斤沉香。后被吴隐之看见了,他遂将沉香投入湖中。吴隐之洁身自好的清廉品行,影响其两个儿子“常以廉慎为门法”,为官期间始终保持着清廉的作风和情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