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上及族人在研究吴氏文化时,都十分关切泰伯三让这一至德精神,并对三让作出“礼让”或“谦让”的不同判断。
对任何事物见仁见智都是一种常态。但到底是“仁”还是“智”?追求真切仍然是为学者的重要目标。
持“礼让”者认为:礼,在古代不仅指日常生活中的礼貌、礼节、仪式,更是指以等级制度为核心的社会制度、秩序、道德规范。 礼让是遵循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而实施的、实实在在的品德行为。也就是说,礼让是遵循礼仪、社会崇尚的道德规范的原则下而谦让不争。
持“谦让”者认为: 在春秋战国时期,“礼”就是今天的法,那是一个礼治的时代。
查1979年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和1981年商务印书馆(北京)《新华词典》均未将“礼让”列入词条。 我们常听的礼让是交通部门的“礼让三先”。
由上可知: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礼”是法度的意思;而今天的“礼” 是礼貌、礼节、礼仪的意思。昨天之礼与今日之礼时隔三千余年,不单其意义流变,更是大相径庭。
综合上述双方观点阐述如下:
一、大家已清楚:春秋战国时期是礼治时代,“礼”就是法规,犹如今天的法律。
二、已知“礼”是法的代名词,那么“礼让”犹“法让”,这样的事能成立吗?
三、故然历史上没有“礼让”这回事,所以1979年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海》和1981年商务印书馆(北 京)《新华词典》均未将“礼让”列入词条。
四、多数持“礼让”观者都说:“ 礼让是遵循礼仪、社会崇尚的道德规范的原则下而谦让不争。”
那么,由此可知:其最终的着陆点依然是“ 谦让不争”。
五、归结而言之:谦让既是泰伯历史的本来面目,也是族人今天非常重要的精神资源!
六、从现在开始大家就践行谦让不争吧!
让泰伯的谦让品格在三千余万族人中世代相传!不亦乐乎!
撰稿人:赣州市 吴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