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用前韵答吴明可先生
吴立梅 校注
吴公抱经济,轩冕非所欣。向来青禁闼,本是山林人。
浩歌归去来,神交邈何因。一朝脱冠去,妙境聊同臻。
谓予虽后来,臭味亦有闻。赓词远见属,重以教语勤。
荒凉想高风,令人思无邻。甘棠矧在兹,踯躅建溪滨。
【注】
朱熹(1130~1200),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别号紫阳。徽州婺源(今 属江西)人,侨寓建阳(今属福建)崇安,后徙考亭。南宋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自绍兴末至庆元四年,三十六年间,四至东阳,访友、讲学、留寓、改定《大学章句·诚意章·集注》。
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浙江仙居田市吴桥村人。东阳南岑吴氏始祖。绍兴二年壬子科张九成榜进士。初为秘书正字,乐清县尉。因与秦桧不合屡受抑。后任监察御史。绍兴末年,权户部侍郎、知婺州。隆兴元年,知绍兴府,充两浙东路安抚使。乾道元年,任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十二月,复为吏部侍郎。终为权臣所忌,出知太平州。淳熙元年,以龙图阁直学士告老还乡,修小西湖于后里吴,倾力著述。积封临海郡开国公,食邑3400户,赠光禄大夫、少师,谥“康肃”。朱熹为其作《神道碑铭》。著有表奏五卷,诗文三十卷。今存《湖山集》十卷,收入《四库全书》。《宋史》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