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复古年谱 8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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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戆斋 文章来源:(天涯博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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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复古年谱 89岁
哲宗元祐七年壬申(1092) 八十九岁 正月丁未(二十四日),苏轼除知郓州,二十八日改除扬州。 据《苏轼年谱》卷三十一。 约二月,王涤和蔡朝奉专使至颍,寄示士民投牒及韩公庙图,向苏轼求韩文公庙碑记,苏有答简,并言先生诚有过人之处。 《苏轼文集》卷五十九与涤第一简:“承寄示士民所投牒及韩公庙图,此古之贤守留意于教化者所为,非簿书俗吏之所及也。顾不肖何足以记此。公意既尔,众复过听,亦不敢固辞。但迫行冗甚,未暇成之,愿稍宽假,递中附往也。子野诚有过人,公能礼之,甚善。向蒙宠惠高文,钦味不已,但老懒废学,无以塞盛意,悚怍而已。” 苏轼《与蔡朝奉二首(之一)》与寄王涤第一简同。 按:苏轼二月底离颍州赴扬州任,简中言“迫行冗甚,未暇成之”,则知涤专使求文于离颍前,故系于二月。 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钱勰或以受托,亦以《韩文公庙碑》相请,苏轼答以到扬州当下笔。 《佚文汇编》卷二与钱勰第二十八简:“示谕欲令纪述新庙记,不敢以浅陋固违,但迫行,冗甚,不暇。俟到扬州,得少静息,当下笔,成,即递中寄去也。会合未缘,千万自重,不宣。轼启,上穆父内翰执事。” 按:孔凡礼先生于《苏轼年谱》卷三十一中考证称:“据《佚文汇编》卷二与勰第二十八简。简云‘示谕欲令纪述新庙记’,庙以新称,当为旧庙重修;只称新庙而不名,当为著名之庙。参《文集》卷五十九《与王涤》简,知为韩文公庙,盖勰受他人之托而求苏轼也。与勰简亦云‘迫行冗甚’。” 钱勰(?-1034),字穆父。以荫知尉氏县。历提点京西、河北、京东刑狱。元祐初,知开封府,出知越州,徙瀛州。六年九月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七年六月召拜权户部尚书,加龙图阁直学士,复直开封。哲宗莅政,为翰林学士,仍兼侍读。因章惇极意排诋,罢知池州。卒于官。《宋史》卷三一七有传。 三月二十六日,苏轼至扬州。到任不久撰成《韩文公庙碑》,简告王涤、蔡朝奉,并告王守止按寄去手书碑样模刻。时王守将替,因言若已替,则奉此简与先生勾当。亦告蔡若王得替,请其代为摹刻。 《苏轼文集》卷五十七《与蔡朝奉二首(以下俱扬州)》第二简:“某启。示谕《韩公庙记》。辍忙为了之,已付来人。来人日饭之,以需此文。其一乃遁去。足下书中云,王守六月替,此二人乃云二月替,不知果如何?若万一已得替,即请足下与勾当摹刻,已于太守书中细言矣。初到扬州,冗迫,书不尽所怀。” 同上,卷五十九《与潮守王朝请涤二首》第二简:“承谕欲撰《韩公庙碑》,万里远意,不敢复以浅陋为词。谨以撰成,付来价,其一已先遁矣。卷中者,乃某手书碑样,止令书史录去,请依碑样,止模(一作“摹”)刻手书。碑首既有大书十字,碑中不用再写题目,及碑中既有太守姓名,碑后更不用写诸官衔位。此古碑制度,不须徇流俗之意也。但一切依此样,仍不用周回及碑首花草栏界之 类,只于净石上模字,不着一物为佳也。若公已替,即告封此简与吴道人勾当也。” 《苏轼文集》卷十七《潮州韩文公庙碑》:“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是皆有以参天地之化,关盛衰之运。其生也有自来,其逝也有所为矣。故申、吕自岳降,而傅说为列星,古今所传,不可诬也。孟子曰:‘吾善养吾浩然之气。’是气也,寓于寻常之中,而塞乎天地之间。卒然遇之,则王公失其贵,晋、楚失其富,良、平失其智,贲、育失其勇,仪、秦失其辩,是孰使之然哉?其必有不依形而立,不恃力而行,不恃生而存,不随死而亡者矣。故在天为星辰,在地为河岳。幽则为鬼神,而明则复为人。此理之常,无足怪者。 自东汉以来,道丧文弊,异端并起,历唐贞观、开元之盛,辅以房、杜、姚、宋而不能救。独韩文公起布衣,谈笑而麾之,天下靡然从公,复归于正,盖三百年于此矣。文起八代之衰,而道济天下之溺;忠犯人主之怒,而勇夺三军之帅。岂非参天地、关盛衰、浩然而独存者乎!盖尝论天人之辨,以谓人无所不至,惟天不容伪。智可以欺王公,不可以欺豚鱼;力可以得天下,不可以得匹夫匹妇之心。故公之精诚,能开衡山之云,而不能回宪宗之惑;能驯鳄鱼之暴,而不能弭皇甫镈、李逢吉之谤;能信于南海之民,庙食百世,而不能使其身一日安于朝廷之上。盖公之所能者,天也;所不能者,人也。 始,潮人未知学,公命进士赵德为之师。自是潮之士,皆笃于文行,延及齐民,至于今,号称易治。信乎孔子之言:‘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潮人之事公也,饮食必祭,水旱疾疫,凡有求必祷焉。而庙在刺史公堂之后,民以出入为艰。前守欲请诸朝作新庙,不果。元祐五年,朝散郎王君涤来守是邦,凡所以养士治民者,一以公为师。民既悦服,则出令曰:‘愿新公庙者听。’民欢趋之。卜地于州城之南七里,期年而庙成。 或曰:‘公去国万里,而谪于潮,不能一岁而归,没而有知,其不眷恋于潮,审矣。’轼曰:‘不然。公之神在天下者,如水之在地中,无所往而不在也。而潮人独信之深,思之至,焄蒿悽怆,若或见之。譬如凿井得泉,而曰水专在是,岂理也哉!’元丰七年,诏封公昌黎伯,故榜曰昌黎伯韩文公之庙。潮人请书其事于石,因作诗以遗之,使歌以祀公。其词曰: 公昔骑龙白云乡,手抉云汉分天章,天孙为织云锦裳。飘然乘风来帝旁,下与浊世扫秕糠,西游咸池略扶桑。草木衣被昭回光,追遂李、杜参翱翔,汗流籍、湜走且僵。减没倒景不可望,作书诋佛讥君王,要观南海窥衡湘。历舜九疑吊英、皇,祝融先驱海若藏,约束蛟鳄如驱羊。钧天无人帝悲伤,讴吟下招遗巫阳,犦牲鸡卜羞我觞。於粲荔丹与蕉黄,公不少留我涕滂,翩然被发下大荒。” 按:与朝奉简云“初到扬州”,点明作简时间。《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九:“向尝闻东坡作《韩文公庙碑》,一日思得颇久,不能得一起头,起行数十遭,忽得两句,云‘匹夫而为百姓师,一言而为天下法’,遂扫将去。”附此。 蔡朝奉未详何人。朝奉当为朝奉郎,正七品。王涤任潮州守前为朝散郎,亦为正七品。据苏轼与王与蔡书柬,是年初,王、蔡两人派专使将士民投牒及韩公庙图寄与苏轼,求撰庙碑,则蔡应非替王而为潮州守者,且下任潮守为鲍粹,而非姓蔡者。查《潮州府志》,当时潮人有功名者亦未见姓蔡,则蔡朝奉疑为知州属官,时蔡以朝奉郎正七品任职潮州,或为潮州通判。《潮州府志》通判有漳州人蔡锋,查《闽书》,乃为元符三年进士,不符,应非其人。待考。 苏轼复寄简先生,论及韩文公庙碑。 苏与先生第七简:“《文公庙碑》,近已寄去。潮州自文公未到,则已有文行之士如赵德者,盖风俗之美,久矣。先伯父(苏涣)与陈文惠公(陈尧佐)相知,公在政府,未尝一日忘潮也。云‘潮人虽小民,亦知礼义’,信如子野言也,碑中已具论矣。然谓瓦屋始于文公者,则恐不然。尝见文惠公与伯父书云:‘岭外瓦屋始于宋广平(宋璟),自尔延及支郡,而潮尤盛。鱼鳞鸟翼,信如张燕公(张说)之言也。’以文惠书考之,则文公前已有瓦屋矣。传莫若实,故碑中不欲书此也。察之。” 七月癸卯(二十二日),苏轼除兵部尚书充卤簿使。八月二十二日,以兵部尚书、龙图阁学士除兼侍读。十一月癸卯(二十三日)乞越州,不允;除端明殿学士、礼部尚书兼翰林侍读学士。 据《苏轼年谱》卷三十一。 约是年底或明年初,先生北上,王涤于叠翠楼上作诗寄怀先生。 《永乐大典》卷五三四五《潮州府三•题咏》,王涤(郡守)《怀潮士吴子野》:“旅悰牢落怆离群,叠翠楼前日渐曛。金饼光茫升海月,王龙鳞甲护霜云。星星淡火随堤见,历历樵歌隔水闻。马足车音在何处,嶂南歧路锁烟氛。” 按:《永乐大典》卷五四四三《潮州府一•公署》引《三阳志•州治》:“梯城以上,有亭曰‘叠翠’,其亭额,陈文惠公笔也。”未知诗中叠翠楼是否即叠翠亭?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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