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惟敬
吴惟敬(1455—1543),字椿,号敬爵,丰城曲江龙津木林垱人(今红门村),明成化癸卯年(1483)考中解元,当时任职于湖北省广济县。明孝宗元年(1488)被孝宗皇帝朱佑樘授为右春坊(当时的副职六品官),四年(1491)又被诏封为儒林郎(六品正职)。后来因为受到犯了朝庭大法的‘刘健’案件的牵累,转为得罪了权重一时的吏部尚书‘焦芳’,被朝廷遣还归到家乡。明正德十年(1515),武宗皇帝朱厚照在阅公文时,得知了吴惟敬的事情,曾多次下诏让他重新出来做官。但看破官廷凶险的他始终未再出仕。后来又到了嘉靖皇帝朱厚璁的手里,又专门派遣送皇家文书并剌探情况的行人到丰城来探访吴惟敬的情况,了解到他确实无志重新再出去做官,朱厚璁便在嘉奖吴惟敬的文书中称他的尊号为‘处士’。
吴惟敬回到家乡以后,一直隐居在丰城的‘梅岭’著书写文章,他先后著有《谆子篇》、《湖广俗纪》、《剑山风水》、《木林题》、《曲水颂》等著作三十多卷。名句:“剑风衍绿龙津洲,曲水东护滕王阁”,就出于他撰写的《曲水颂》。
吴惟敬隐居在‘梅岭’二十多年,有很多学子到他隐居的地方求学,当时河西有几个名士就出自他的门下。
吴惟敬殁于嘉靖二十二年癸卯(1543),葬在龙津州的西龙冈。他的坟墓面临曲水,背靠青山,山后松林茂密、水库珠联。
公元2006年,丰城建造赣江大桥,吴处士的坟墓刚好就在大桥西南角边。他们的后裔将他的骸骨迁到现在的蒋巷村委会土地塘村民小组的金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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