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总司令部警备团团长吴烈
吴烈(1915年10月20日--2001年8月19日)
江西省萍乡市丹江村吴家湾人。曾用名吴四元。贫苦农民家庭出身。
1924年随父亲离开家乡到安源谋生。同年入安源路矿俱乐部夜校读书
1925年到安源煤矿电气锅炉处当童工,参加中共领导的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和安源工人罢工斗争。
1929年加入工人自卫队。
1930年4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先后任红三军第七师第十九团第一连战士、班长。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任党小组长。9月任红军特务队支部委员。
1930年10月至1931年5月任中国工农红军总前委特务队排长、连长。
1931年6月至1932年2月任国家政治保卫大队大队长。
1932年3月至1934年6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保卫局保卫大队大队长。
1934年7月至12月任国家政治保卫团第一营营长、团总支委员。参加中央苏区第一 、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次反“围剿”作战和中央红军长征。
1935年1月至11月任国家政治保卫局科长兼保卫大队大队长。
到达陕北后,1935年11月任红十五军团第七十八师第二三二团参谋长、党总支委员。
1936年4月至1937年8月任红十五军团第七十八师参谋长。参加直罗镇、东征、西征战役。全国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9月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一大队第一队学习,任区队长。
1938年 3月至1945年10月任中央警卫教导大队大队长、党总支委员。
1941年5月任中央警备团团长兼政治委员、军政委员会书记、延安北区卫戍司令员。
1945年11月至1946年 4月任冀热辽军区热东军分区副司令员、中共热东地委委员。
1946年8月至 10月任热河军区热南军分区司令员、中共热南地委委员。
1947年8月至1949年3月任东北民主联军(1948年1 月改 为东 北野战军)第八纵队第二十二师师长。
1949年3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四十五军第一三三师师长 、军党委委员。率部参加辽沈、平津战役。
1949年5月至8月任华北军区平津卫戍司令部独立第二○七师师长、党委委员,公安纵队第一师师长、党委书记。
1950年9 月至1951年9月任中央军委公安部队参谋长、党委委员。
1951年9月至1955年7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参谋长、党委委员。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1957年8月至1958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警备部副部长。
1959年1月至1961年12月任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党委第二书记。
1966年7月至1969年10月任军委第二炮兵党委副书记。
1967年10 月至1975年4月任军委第二炮兵第二政治委员,
1969年10月至1973年5月任军委第二炮兵党委第二书记。
1975年 4月至8月任武汉军区政治委员。
1977年9月至1983年7月任北京军区副政治委员兼北京卫戍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
1979年11月至1983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务委员。
1977年12月至1979年12月任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83年8月任北京军区顾问。
1985年7月离休。
2001年8月19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88年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