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中公第二十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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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晓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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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中公第二十七
建中公,讳梅魁,建中其号也。昆仲二而公居长。少时羸弱多病,从塾师读,奋勉异常,或至咳血亦不为少懈。初,公毕业于县立第二高等小学,既而入省立高等工业学校,复转入省立第一高级师范,毕业后历任本县多所小学校长。后又考入本省区政训练所,毕业时学绩为全校冠。曾任宿松第一区区长,凤台县第二区区长。值日寇侵凌,公乃率眷西徙,担囊履屩,经湖北、出湖南、过贵州,而达四川。时难民拥挤,薪米腾贵,公资斧告罄,出任都匀县科员,期年,回重庆就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干事。适财政部举行特种考试,公投考录取,受训毕业,成绩列甲等二名。财政部欲留部任用,然公以离乡数载,坚请回皖工作,以便省亲。中央即着人护送回籍,委以省田赋管理处督导员兼土地呈报局督导员等职。公往督导荣昌、六安、舒城、岳西、潜山、太湖等县,数月之间,所至弊害悉除,成绩卓著。六安田赋积弊甚深,省财政厅遂委公以六安田赋管理处副处长。公到任匝月,流弊尽去。公事必躬亲,册必手缮,口讲指画,废寝忘食,其劳于国事极矣。忽日寇进陷立煌,六安粮赋聚积,仓猝遭变,损失匪轻。公惊愤成疾,冒大风,踏冰雪,挟牍册奔驰于六安等县间。由是外感内伤,渐至不起,旋殁于任上。时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公方三十九岁。痛哉!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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