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升公第十二
方升公,讳天旭;祖子贤,父瑞生;兄弟有四,方升其长也。性伉直不阿,笃爱于弟,以此名重乡党间。
初,公年甫冠,父即以家事授之,方升欣然受,区画悉有条理,家用不窘。公教诸弟读书而己自治其田庐,偕佣力作,铢积寸累,家渐富。
公见子迟。先是,养朱氏子为子,饮食,教诲,读书,婚娶,为之竭力尽心。后忧身后或有以乱宗议者,乃命朱氏子返族,厚与之资,助其自创产业,前后约费数百金。再立族弟天树之子时通承嗣,抚之实如己出。旋又自生子时达,终身待时通、时达一也。或曰:“公命中本无子,后得子,实天以酬长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