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谱以文化部、教育部、国档局(1984)国档登字第7号文件文件为依据,以唯物主义辨证法的观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搜集整理、鉴别、考证,选用族谱有关资料,增强本谱之适用性和详实性。
二、本谱收录吴世万氏族绥江县板栗乡吴氏各支系成员的生、殁、葬和番衍、迁播及人文风情等资料。上起于盘古,下迄于2008年8月。凡本谱各支系成员,包括异姓随母过继和领养而随从姓吴的子女,以及吴氏子孙而随母者子女,不分性别,均收编入谱。
三、本谱打破旧谱记男不记女的常规,将只有姐妹的吴氏姐妹作为继承人而将其名讳列入她所属的世系辈分中,包括姓名、出身年、月、日、时,出身地等。有子者大多未记。
四、本谱以“吴世万氏族板栗统谱”为书名,凡入谱者,除历史上无法考证的女性名讳,仍用“某氏”称呼外,其余一律直书姓名。免去“公、婆、考、妣”等称呼。并采用新的书写格式。
五、本谱仍沿用历代族谱传统纪年法。但以公元纪方法,省去“公元”二字。本谱纪年法有:国号年代、干支、公元年代同时并用的;干支、公元年代同时套用的;也有只用公元年代的。如:“康熙29年(1690)庚午岁7月10日”、“1950年(庚辰)8月8日”、“1958年5月5日”等。但其纪月纪日均采用夏历(农历),故“7月10日”应读成七月初十日;“8日”、“5日”,即是“初八”、“初五日”。
六、本谱一律使用简化汉字。生僻字或臆造字在不能借用他字时,仍保留该字:如,“”、“”等。
七、本谱为一卷。由“氏族流源”、“世系”、“人文风情”、“民族及功德榜”四编组成。编下分章,章内分节,节下分“一、二、三……”再下分“(一)、(二)、(三)……等,(一)、(二)、(三)……下又分1、2、3、4…….。本谱即可顺章阅读,也可逆章阅读,也可以按目录选择阅读。反复如此,可追溯到本支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