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贤古墓之二 地方保护古文物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金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4/21 19:27:49  文章录入:吴金全  责任编辑:gohwu
 

                兴贤古墓之二    地方保护古文物

 

 

     兴贤古墓,是属于佛山南海区的保护文物,2004年已经在马头岭山脚下立碑(见上图)。有关批文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沥兴贤村北宋吴必寿夫妇合葬墓的鉴定处理意见》编号0401


大沥社会事务办:
    
近日我办接到大沥兴贤村群众来信,要求将现位于大沥兴贤村土名马头岭的吴必寿夫妇合葬墓按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加以保护。为此我办派员对这座古墓进行了实地考察与鉴定,现依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提出以下鉴定处理意见:
    1
、吴必寿,号二十一居士,北宋人,宋绍兴二年(1132年)从珠玑巷迁居南海大圃堡兴贤乡(今大沥兴贤村),为大沥兴贤村等地的吴姓始祖。该墓位于大沥兴贤村土名马头岭,由于历史的原因,墓表建筑物损坏严重,从墓表遗留的痕迹看,现存有宋元遗物。我们认为该墓葬属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的古墓葬。
    2
、目前此墓已在我区文物部门普查登记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特殊坟墓处理问题的通知》(民发[2000]93号)中已普查登记的古墓葬应予保留并加以保护的精神,我办认为该墓应予以保留并加以保护。
                
南海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