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佑施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新友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7 13:16:41  文章录入:吴新友  责任编辑:吴新友
 

法之不存国之将乱,

孝之不举父母悲怜,

法孝之治并举并存,

入仕应学吴佑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