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祐公做官 孝治法治并举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大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4 12:00:46  文章录入:吴大成  责任编辑:吴大成
 

 吴祐公做官  孝治法治并举

    吴祐(107--205),安帝二年丁未出生,字季英,陈留长垣(河南新乡)人。吴恢在任胶东候相的时候,安邱有一个男子叫邱长的与母亲在街上闲走,一个喝醉酒的人调戏他的母亲,邱长当即把这个人杀了,官府追到胶东把他捉到了。吴祐说:娘有儿子在身边还会受辱,是孝子都会愤怒,就不会考虑那么多。儿子犯罪伏法,必连累娘老来没有依靠。为背亲而白日杀人,要赦罪又不义,若要马上施刑问斩,于心又不忍,国家制定的法律,百姓自己犯了法,即使是官府想怜悯也做不到。便问邱长有老婆没有,邱长说有老婆,还没有生儿子。吴祐便把邱长的老婆接到牢里来,叫他们夫妻同住在一起,不久邱长的老婆便怀上了孩子。邱长延至到冬至问斩。
    如果专讲孝治不要法,国家会大乱,谁动了父母,儿女都会去杀人。如果专讲法治不要孝,则天下老人多受苦,儿女长大各顾各,谁管老人病与死。
    今有谁人在孝治法治面前徘徘徊,多多学学吴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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