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杰出政治家周公——姬旦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作者:吴正茂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5/19 8:27:08  文章录入:渭水龙  责任编辑:渭水龙
 

西周杰出政治家周公——姬旦  

姬旦(约公元前11世纪人),又称叔旦。因采邑在周太王古公亶父所居周地〈即今岐山〉,位列三公的太傅,故称周公。周文王第四子,周武王同胞弟。生于岐周,去世于丰。我国西周初年杰出的政治家。他摄政7年,孝悌仁爱,贤能多谋,运筹帷幄,开拓周室,治世安邦,业绩辉煌。  

姬旦师修文王之绪业,继承父亲治国之道。武王姬发即位后,姬旦经常佐助辅弼武王,确立经济制度,发展生产,整顿内政,秣马厉兵,处理很多政事;曾陪伴武王率兵东行在盟津大会诸侯,检阅会师部队,举行伐商演习,侦察商朝内情。  

公元前1057年,周举行大规模的讨伐商王朝的战争。周公冲锋陷阵,并为武王多次出谋献策,尤其在今河南淇县一带发动“牧野之战”时,周公起草了著名的誓师词——《牧誓》,宣布商纣残害人民的罪状事实,号召人们同心征讨商纣,鼓舞军心,大振士气。  

周公在西周王朝的建立过程中发挥了极为突出的作用,是周代的开国元勋,立下了大功。武王去世后,周公在成王姬诵继位上起了最重要的作用,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并尽心竭智代替自己年幼的侄子、武王的嫡长子成王掌管国家大事,临政治理天下。他精心勤勉料理国事,日以继夜地处理内外政务,奖励农桑,促进周初社会经济的发展。“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选贤任能,振兴西周。  

制定贡赋法的“施德惠要厚、用民力要平、收租税要轻”三原则,扩大裕民政治施行地区,主张“以仁治天下”,即使对待殷商遗民也建议实行“义刑义杀”、武力监视、笼络安抚和分化瓦解的办法,缓和了当时可能激化的矛盾,为巩固新兴的周王朝赢得了时间。普遍推行井田制,统一规划土地,巩固和加强了西周的经济基础。周公摄政期间,还将岐周的采邑制度扩大至全国,将分封制度进一步扩大,实行大封建,先后分封71国。全国各地形成了大小不等的诸侯国,结束了殷商小邦林立的局面,周人从此走向四方,将文明带到了祖国各地,开发了边疆和落后地区,促进了各地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民族融合。  

周公忍受着诽谤中伤,以成王的名义,授权太公征讨东方不服周管的诸侯,而且自己组织力量,亲自率兵,全力对付武庚叛乱,一鼓作气,追击“三监”,杀死了带头叛乱的武庚和管叔,征服了叛乱势力,镇抚了东方诸国,剿灭了徐、奄、薄姑等东南地区忠于商王朝的50余国,控制了黄河流域,势力东扩至渤海沿岸,南及江淮流域的一些地区,北到今河北和辽宁南部。扩大了西周疆域,为以后发展扫清了道路。  

周公代替成王向殷商的旧臣发出诰命《训多士》,向四方众列国诸侯君臣发布诰辞《诰多方》,明德慎刑,代天保民(兼膺多福)。周公归政成王后,动员商朝原来属国的人力物力,替殷“顽民”修筑洛邑(今河南洛阳)。将不甘心失败的“顽民”迁居其中。诰诫他们:若受天罚,本当诛杀;现保留你们的性命,应该老老实实臣服于周,感恩戴德地做顺民。况且分配给你们住房、土地,为你们安居乐业提供了条件。你们更应安心谋生,求得宽恕。同时,周公召集周属国,在洛邑西边30余里处营建王城,派八师计两万兵力驻守,威吓监督顽民。周公这种劝诱、控制、监视和“给出路”的办法,使殷顽民逐渐软化臣服。洛邑和王城作为东都,成了西周东部的政治、军事中心。  

周公还精心创立了周朝的礼乐典章官职制度。周公制定的《周官》规定:周天子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形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阶梯式等级制度和贵族世袭制度。  

西周时期各地区经济联系薄弱,政治统治涣散。礼治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周公提出礼的基本精神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由此规定了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等的尊卑名分与亲疏关系。目的为使礼成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可不遵守、不可不履行的行为规范,保持统治阶级内部和谐和人民不敢犯上作乱,行为适度、不逾矩、不流于偏邪易变。几乎以前所有的礼乐都经过周公的加工整理。礼乐制度在周初大致完备起来并秩序化,因而被称为周公之典,逐渐成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思想政治基础,对传统文化注重礼义和淳厚民风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儒者所师法的“文武周公之道”,促进了西北文化、中原文化与全国文化的交流、影响、传播与融合。  

周公为西周政权倾注了毕生心血,为“成康之治”奠定了基础。他在成王亲政十一年后去世,被称为薨谥曰文,用天子礼附葬于文王墓之侧。由于他的突出功绩和高尚品德,历史上将他和尧、舜、禹、汤、文、武、(孔、孟)并列。其言论收于《尚书》的《大诰》、《多士》、《无逸》、《立政》等篇。  

西周政治家召公     

(?——周康王二十六年)又称邵公、召康公。周文王庶子,为长。周代燕国的始祖。因采邑在召(今岐山县城西南)且位列三公之大保,故称召公、召伯。  

文王晚年,召公曾奉命出使,顺汉水流向而去南国(即分布在长江汉水流域各诸侯方国),宣扬西周德政和睦邻政策(布文王之化),揭露殷纣的苛政暴行,进行外交活动,结交盟国,争取人心,组建反商统一战线,对周王巡视接见南方诸侯等事项进行具体安排布置,扩大周在南国的影响以及与之的友好合作关系,促进商周斗争的外部形势发生根本变化,为武王灭商创造了有利条件。他又参与武王时期的克商战争、成王东征和营建洛邑等活动,均有功绩。西周建立时,他主张对商朝官吏区别对待——“有罪者杀,无罪者活”;支持周公摄政,安定王室,让自己的长子在封地管理燕国。他在成王即位至康王初年一直独任大保(为国君辅弼之官),精心辅佐国君,德高望重,民俱尔瞻,以至人们用大保作为对他的习惯称谓。周成王十三年,召公陪之游历古卷阿(今周公庙所在地)。  

召公治理封地深得民心。经常视察乡里,就地处理案件,教育人民。多次听断案件于陇陌阡亩之间和岐山县南之甘棠树下,不愿烦劳百姓。国人颂其德、悦其化、思其人、敬其树。邑内自侯至庶人无失业者,政通人和。在岐山刘家塬有后人为他所建祠庙。  

当地臣民思念他为政仁慈,留甘棠树并作诗歌赞颂:“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见《诗经·召南·甘棠》)。召公言论见于《尚书·召诰》。康王二十六年,召公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