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以未未会修谱之先者尽仍其旧,惟命(名)于既会修谱之后者宜考而避之。
附:棠阴族重修宗谱新增凡例
一、 棠阴大祠年八十俱送熟饤,敬老尊贤,并行不悖,则谱中宜增入老寿一则。司马公意原分世略、世传二卷,以为世略不过纪生殁娶葬,无分贤愚也,贤者则提入世传以表之,其例贵严,今则一善可传者亦为录之,盖善善长长之遗意也。
二、 旧谱传中或载实行、或仅缀一二语,今 分别存之,近故者有未及立传亦括数语,照旧谱附生年之下。
三、 抚异姓子者不载。
四、 鬻身者不载。
五、 娶妻带前夫子与遗腹来者不载。
六、 孀妇遗腹再醮,虽乖于礼制,子则本家之孕也,如确有根据许其归宗。
七、 醮田为蒸嘗祀典所关,他姓谱中往往载入,今仍志田赋一卷杜弊窦也。
八、 诗文除旧谱所载,概不欲入,恐其滥也,乃今因各人捐资自刻,亦遂附入,所不刻者十倍于兹,要非足为定例也。
九、 旧修谱子姓皆有功于后者,或载于传中,或不及立传,要皆未易湮没,今特标出,示不忘也。
耀彬按:棠阴新增凡例为望台楼会修时另行增入的。
棠阴吴耀彬录自《棠阴吴氏五修宗谱 》总卷一(一)
二00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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